作者丨于飛
出品丨鰲頭財經
“3·15一過,推銷消費貸款的騷擾電話不斷,每天都有六七個。”3月17日,市民陳先生向鰲頭財經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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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先生抱怨的背后,是消費金融行業的亂象頻生,收費不透明、借款綜合成本高、暴力催收、征信合規等行業頑疾持續存在。
監管部門加強整治的信號強烈。據不完全統計,2025年,9家消費金融公司收到監管罰單,合計罰沒1167.7萬元。
除了罰單高懸,監管還要從根本上整治行業亂象。2025年10月,助貸新規正式落地。2026年春節前后,監管再發“五道緊箍咒”。
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布《個人貸款業務明示綜合融資成本規定》,明確將與個人貸款相關的所有成本納入綜合融資成本,且需明示。
持牌消費金融公司也在積極地自我救贖。粗略統計,2025年,消費金融公司合計轉讓個人不良消費貸款超過800億元。
1168萬元罰單背后的行業沉疴
在消費金融行業,亂象依然叢生。
在黑貓投訴平臺上,鰲頭財經隨意搜索發現,針對馬上消費金融公司(簡稱“馬上消金”)、興業消金、海爾消金、長銀消金等多家消金公司投訴大量存在。3月12日,一借款人投訴稱,馬上金融違規收取超額利息,和融擔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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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名借款人投訴稱,安逸花誘導開通會員并扣費。還有一名借款人投訴稱,其于3月5日在安逸花機構專區應還款4筆,逾期一天每筆平均產生200元左右罰息違約金,超高罰息利率。并且,還收取超額融擔服務費。
安逸花是馬上消金推出的消費貸款產品,主要用于個人分期消費等。
3月17日,有借款人投訴興業消金稱,在攜程金融引導下,辦理興業消金的一筆20萬元貸款。興業消金對助貸監管不力。 興業消金作為放款方,對其合作渠道攜程金融非法收取1.4萬元“手續費/砍頭息”的行為存在監管嚴重失職,導致該筆貸款的初始融資成本被大幅拉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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鰲頭財經梳理發現,借款人針對消費金融行業投訴主要存在4個方面,即誤導、誘導借款,收費不透明及隱形高利貸(通過收取會員費、咨詢費、擔保費等推高綜合借款成本),暴力催收及對合作方的監管缺位,個人信息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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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而言,消費金融的資金、合作、催收、信息等核心環節,形成了一系列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業亂象,出現了套路收費層層疊加、助貸合作失序、催收亂象升級、征信與信息安全失守4大頑疾沉疴。
監管罰單高懸也印證了行業亂象。
據不完全統計,2025年全年,監管針對消費金融領域(含銀行、消金公司、助貸機構等)開具罰單132張,其中,9家持牌消費金融公司被罰,合計被罰款1167.7萬元。
被罰款最多是海爾消費金融公司(簡稱“海爾消金”)。2025年7月25日,青島監管局開出一張罰單,對海爾消金罰款205萬元,主要涉及6項違法違規行為,即營銷宣傳存在夸大誤導,催收行為不當,貸后管理不盡職、部分信貸資金被挪用,以質價不符的收費項目調節收益分配、侵犯消費者知情權,違規辦理同業業務,人為調整貸款5級分類。
當年6月25日,海爾消金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被監管罰款25萬元。
廈門金美信消費金融公司(簡稱“金美信消金”)也遭遇一年兩罰,累計被罰款202萬元。2025年6月,該公司因征信違規被處以82萬元罰款;半年后,又因第三方合作機構管理不到位、消費者權益保護不力等問題被罰款120萬元。
此外,螞蟻消金、興業消金、陽光消金等均收到了超百萬元罰單,違規行為主要包括貸后管理不到位及委外催收管理失控、合作業務管控不到位等。
從上述罰單看,合作管理、貸后風控與征信合規是三大焦點,其中,對合作的第三方管理缺位、不當是違規被罰的重災區。2025年,陽光消金、金美信消金等7家持牌公司因此類違規行為被罰,累計罰款金額達560萬元。
2026年,監管依舊重拳打擊違規。今年1月,中信消金、蘇銀凱基消金相繼因征信違規被罰。
監管劃紅線多方協同的救贖之路
面對亂象頻發的行業現狀,監管部門、持牌消金機構、助貸機構及消費者多方協同發力,從“監管收緊、機構轉型、規范助貸、社會監督”4個維度,共同鋪就消費金融行業的“救贖之路”,推動行業回歸普惠本源。
2025年,消費金融行業的監管,不僅體現在罰單的“量價齊升”,更體現在監管思路、工具和力度的系統性升級。一個突出變化為,從“事后追責”到“事前預警”,“雙罰制”全面落地。
從2025年監管開具的罰單看,在追究機構責任的同時,監管同步追究了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如海爾消金,時任公司消費生態鏈群高級經理高翔、貸后管理部高級經理胡雨森、時任公司董事兼總經理黃應華、時任公司財務部負責人郭濤、風險管理部總經理郭鎮德、信息技術部總監吳文輝等多名責任人同步給予處罰。其中,黃應華取消任職資格二年。
分析認為,“雙罰制”的全面落實,將徹底打破過去“只罰機構、不罰個人”的傳統,通過雙重追責,將合規壓力直接傳導至具體業務部門和關鍵崗位人員,倒逼機構內部真正建立起“全員合規”的文化和有效的制衡機制,從源頭上抑制違規動機。
強化執法、細化標準,監管為行業劃定不可逾越的合規紅線。
標志性的事件是《商業銀行互聯網助貸業務管理辦法》正式落地,業內稱之為“助貸新規”。新規明確要求商業銀行對互聯網助貸合作機構實行“名單制”管理,通過官網等渠道披露,不得與名單外機構合作。
新規還明確要求將擔保費等所有費用納入綜合融資成本核算,且需符合相關司法保護24%的上限,消費金融公司參照商業銀行執行。
這意味著,曾經的會員費、擔保費、融資咨詢費等所有費用全部納入綜合融資成本,統一核算,且第三方不能再收取其他費用。這為消費金融業務劃出了明確紅線,推動合作生態從無序走向透明、從規模驅動走向合規驅動。
2026年春節前后,圍繞助貸規模、增信占比、自主催收、合作風控、關聯集中度等五大核心維度,監管再發五道“緊箍咒”,明確一系列剛性要求。如要求2026年,助貸業務規模及占比不得超過2025年12月31日水平。
此舉,是推動持牌消金公司降低對外部流量平臺的依賴,回歸持牌金融機構的核心定位,強化自主風控能力建設。
監管還同步下發《關于加強消費金融公司大股東監管的通知》,要求規范關聯交易管理,強化人員、財務、資產三大隔離,厘清大股東與消金公司的功能定位,倒逼機構提升自主展業能力。
此外,中國銀行業協會發布了《金融機構個人消費類貸款催收工作指引(試行)》,給催收行為劃出了清晰的“紅線”,包括商業銀行和消費金融公司不能再當“甩手掌柜”,需要對合作的催收機構行為負責。
近日,《個人貸款業務明示綜合融資成本規定》發布,進一步明確需要明示個人貸款綜合借款成本。
消金公司也開始出清存量,尋求轉型。2025年,消費金融公司合計轉讓個人不良消費貸款超過800億元。其中,興業消金等五家頭部公司轉讓規模合計達743億元。
據了解,2026年以來,已有商業銀行、持牌消金公司進行系統性壓縮助貸余額。
2025年,是消費金融行業“嚴監管元年”的深化之年:罰單穿透至個人,政策細化至合作方,不良處置規模首破800億。
罰單高懸是警示,協同救贖是方向。消費金融行業的亂象治理非一日之功,隨著監管持續收緊、機構合規轉型深化,以及多方力量凝聚,行業終將褪去野蠻生長的底色,回歸普惠本源,消費金融行業最終將步入健康可持續發展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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