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案中,被告人L某在緩刑考驗期內出現漏罪,公訴機關指控詐騙罪并建議量刑。辯護律師緊扣認罪認罰、坦白等情節,深挖證據,法院最終雖未完全采納降低刑期請求,但在量刑上體現寬嚴相濟,較同類案件降低刑期。
"在法律實務里,當被告人處于緩刑考驗期又被查出漏罪時,案件往往籠罩著一層復雜的“證據迷霧”,看似不利局面已確鑿無疑。此時,律師的介入就顯得尤為關鍵,本案便是如此棘手。
證據梳理:明確法定情節
執業一年的李吉強律師作為L某的辯護律師,面對公訴機關指控L某詐騙罪且需數罪并罰的局面,深知證據審查的重要性。律師詳細查閱了案件卷宗,發現L某到案后自愿如實供述罪行,還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庭審中也無異議。這一細節符合《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三款“坦白”及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條件,成為后續辯護的重要法定情節證據。
情節挖掘:展現悔罪態度
律師并未局限于法定情節證據,進一步深挖酌定情節。通過與L某溝通及向監所了解情況,發現L某因年齡、文化程度及經濟條件限制未能退賠,但多次表示深刻懺悔,在羈押期間遵守監所規定,表現良好。這些細節體現了L某的悔罪態度,為辯護增加了有力砝碼。
量刑爭取:實現寬嚴相濟
基于上述證據和情節,律師在辯護中強調L某的坦白、認罪認罰以及悔罪態度等。法院最終采納了辯護意見,雖未完全滿足“降低刑期”請求,但在公訴機關建議基礎上,充分考量相關情節,作出了較為合理的判決。判決撤銷前罪緩刑部分,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與前罪有期徒刑三年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十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較同類案件平均刑期降低3-6個月。
證據審查在案件中意義重大,它能讓律師從繁雜的案情中找到關鍵線索,為當事人爭取合法權益,實現法律的公平正義。"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