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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于《人民法院報》2026年3月24日6版
“這家店口味真的很不錯,強烈推薦!”當你深夜刷著手機,看到這條五星評價后,會不會也毫不猶豫選擇這家餐廳?但你可能想不到,寫下這條好評的人,從未踏進過這家餐廳大門。
近日,江蘇省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涉刷單炒信的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判決刷單企業構成不正當競爭,賠償點評平臺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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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點評也能“代運營”?
某點評平臺是大眾熟知的線上點評平臺,消費者在平臺上發布真實消費體驗,供其他消費者參考。2023年10月,該點評平臺工作人員在一些社交平臺上發現,自家平臺的消費評價竟然可以被明碼標價進行“代運營”。
這家名為星辰公司(化名)的商戶在眾多社交平臺發布廣告稱,可為商家提供“代運營”服務,服務行業涉及結婚、家裝、生活服務等多領域,具有獨家平臺測算數據、專業市場分析、獨立評價體系團隊,一對一為服務商戶抓取流量。目前已服務400余家商戶。宣傳文案中,該商戶還展示了部分合作商家的“優質評價”,甚至提示如何在寫評價時規避平臺警告。
付2000元即可獲得批量“好評”
點評平臺工作人員謊稱自己是某面館老板,聯系星辰公司“代運營”。星辰公司工作人員告知:“每天新增兩三個銷量,每月新增15條評論,只要2000元!”同時,還表示面館僅需提供一些圖片,文案由他們負責,并發來線上店鋪運營合作協議,承諾一個月內讓店鋪的行業星級排名大幅提升。
支付2000元后,點評平臺的工作人員被拉進了幾個神秘的微信群。群內,一場“好評制造”流水線作業開始了:指定評價內容、安排發布人員、規避平臺檢測技巧等一應俱全。很快,這些由從未消費過的“寫手”編寫的好評,就出現在了面館頁面上。短短一個月,面館的行業星級排名提升了2個百分點。
點評平臺認為星辰公司組織刷單炒信,幫助商家在點評平臺進行虛假宣傳,破壞了平臺的信用評價體系與商譽,構成不正當競爭,遂向虎丘區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認定刷單炒信屬于虛假宣傳
法院經審理認為,商業性點評網站中的消費者評論具有對外宣傳的作用,構成一種商業宣傳模式。本案中,線上點評平臺是原告付出成本構建的第三方消費點評平臺,通過制定服務條款、設置評論展示區等方式,對基于真實消費產生的消費評價進行匯總、審核,形成包括用戶信息、用戶消費體驗評論以及相應消費時產生的照片和視頻等在內的海量數據信息,并衍生發展為具有商業價值的消費信用評價體系,為原告的生產經營帶來了一定的競爭優勢。原告公司對上述非獨創性數據集合享有經營性利益,對該信用評價體系和平臺生態以及因此產生的用戶流量、用戶黏性享有反不正當競爭法意義上的合法權益。
法院認為,星辰公司在微信群聊中指定正向評價內容并指定特定人員發布,導致平臺上的商戶評價與實際情況不符,產生欺騙、誤導消費者的客觀后果,屬于通過組織虛假交易、虛假評價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訴訟中,星辰公司稱,與點評平臺不存在競爭關系。法院指出,審查涉訴行為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并不以經營者之間是否具有直接競爭關系或與權利人之間經營范圍相同近似為前提,而應取決于經營行為是否違反誠實信用商業道德、是否具有“損人利己的可能性”。
法院:賠償損失 登報道歉
法院查明,星辰公司組織刷單炒信,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破壞了正常市場競爭秩序,影響了平臺信用評價體系以及商家、消費者對點評平臺的信賴程度,給平臺造成不良影響,構成不正當競爭,依法應承擔賠償損失、消除影響等民事責任。本案中,原告的實際損失難以具體核算,故法院綜合考慮星辰公司的代運營收費情況及所服務商家數量、原告為本案所支出的律師費及取證費用等因素,判決星辰公司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20萬元。同時,法院結合被訴侵權行為具體形式、范圍等具體情況,確定被告星辰公司在某全國性媒體上發布聲明,消除侵權行為對原告公司造成的不良影響。
案后余思
杜絕虛假宣傳 營造公平消費生態
王瑩 劉瓊
互聯網時代,越來越多的消費者將線上點評網站作為消費決策指南,促進網絡經濟蓬勃發展。“流量”決定“銷量”的同時,部分不法分子通過虛構成交量、點贊量、評論數及內容,以“刷單”方式提升店鋪信用等級、排名,從而欺騙、誤導消費者作出消費決策。當前,此類“刷單炒信”非法產業鏈逐漸壯大,呈現公司化、團隊化趨勢,并包裝成為“代運營”等虛假外衣,本案即是一起典型的“刷單炒信”案件。
2025年10月施行的新反不正當競爭法在第九條中新增了“虛假評價”的行為種類,旨在加強對刷單炒信行為的規制,明確不得通過“虛假評價”方式幫助他人實施虛假宣傳。判決在肯定平臺公司對其經營形成的消費信用評價體系具有經營性權益的同時,也依法判決組織“刷單炒信”公司承擔法律責任。
如何有效治理“刷單炒信”灰色產業鏈?除了司法機關發揮裁判引領作用之外,行政主管機關、平臺、商鋪經營者也應當共同發力。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大日常監管和專項檢查力度,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對電商平臺、商家、刷單組織等進行監測,及時發現并查處刷單炒信行為;平臺應當加強對商家資質、經營行為審核,優化算法防控機制,及時處理消費者和商家舉報;商鋪經營者應該持續提升自身產品與服務品質,而非走“捷徑”換“好評”。虛假評價背后,是消費者被誤導的選擇,是誠信商家被擠壓的生存空間,平臺生態被侵蝕的公信力。唯有多方共同努力,才能營造更加公平的數字消費新生態。
作者:葛曉敏 張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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