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報道,陜西的一男子告訴記者,他被一個40多歲的女子騙了19萬,本來對方告訴他只有23歲,他才和對方戀愛的。
沒想到交往了2年,到了分手才被告知,對方40歲了。他認為自己被騙了,想要把19萬要回來,哪怕要回一部分來也行。但是,被告知不能立案,這又是怎么回事呢?
他心有不甘,想要曝光這件事,讓大家評判一下。
![]()
男子說他叫小宋,家在陜西西安,他是2023年通過社交媒體號,認識了一個叫小娜的女孩,對方自稱23歲。兩個人第一次約會,也是第一次見面,他就感覺透著一股古怪,小娜竟然把他約到了一個足浴店里。
誰家好人在足療店約會,這個足浴店里也有影院。
他們在足浴店里消費了幾百,也看了電影。兩個人確定了男女關系,主要是在那種氛圍里,尤其是昏暗燈光的照射下,他根本辨別不出來小娜的真實年齡。
他就感覺小娜很溫柔,漂亮,很有吸引力。這是他第一次戀愛,他不懂女人。但是,小娜讓他徹底放松了警惕,愛上了對方。
![]()
自從他們確定了男女朋友關系后,小娜就找各種理由給他要錢。不是要給小狗看病,就是要報興趣班,要出國旅游,要打美容針等等。
每次要錢動輒幾千,多則上萬。特別是過生日時,他都要花大價錢。若是有一次不給,對方就對他愛答不理。
他認為對方是愛上他的錢了,根本不愛他的人。他也是實在無力支撐女孩的開支了,畢竟基本上賺到的錢,都花在女友身上了。
養不起女友了,他只能選擇提出分手。沒想到分手經人調解時,他才得知對方40歲了,是1984年出生的。
![]()
這讓他大感詫異,他也只有二十多歲,交往了一個40歲的女友,他感覺自己虧大了。認為若是對方欺騙了自己,若是早知道對方40歲,他不可能給對方花錢的。說句不好聽的,他若是想找一個40歲的,應該給他花錢才對,畢竟他才是年輕的那個。
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了,他就到了派出所報案,講述了自己被騙的經過。關鍵是他還請過女方的父母吃飯,至少吃了五次。
是經過父母同意后,他們才開始交往的,竟然沒有一個人告訴他。
![]()
警方得知他的遭遇后,表示對他特別的同情。但是,不能立案。雖然小娜在年齡上騙了他,但是他們真實交往過。
而且交往了兩年多,都是以情侶的名義同居的,在一起生活過。更何況這些錢,都是小宋心甘情愿給女方花的,沒有證據證明,對方騙了小宋。
記者聽到小宋的講述,想要向小娜了解一下情況。一個40歲的女人,真的能裝成23歲的女孩嗎?他們多次撥通小娜的電話,都是無人接聽。
![]()
律師認為,19萬不算小數目了,對方隱瞞了自己的年齡,存在欺詐的可能。小宋若是想要討回一部分錢來,還是要把證據固定好。
像發給女友的這種520,1314表示曖昧的數字的紅包,應該是要不回來的。但是,單筆轉賬5000以上的,只要證據充足,還是有要回來的可能的。
就看小宋的證據完整否?
![]()
另外,男女戀愛期間,被騙錢財的事情每年都有很多起案件。不少人確實是以戀愛的名義騙錢,正常來說一方總是找另一方要錢的,基本都是動機不純,遇到這種情況要小心。
本來戀愛是兩個人的事情,花錢應該也是雙方相互的。只讓一方支出的,不管男女,都要小心,都存在詐騙的可能。更何況第一次約會,就約到了足療店,這種女人,多少都有點問題。希望大家戀愛能夠核實好對方的身份,家庭,不要稀里糊涂的就愛了,結果被騙了,就悲劇了。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