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這個消息,剛開始我以為是吸引人眼球的假信息,仔細查了一下,沒想到是真的。
我們先了解一下這個案件。
2018年6月,主要組織者,在河北邢臺新河縣廢棄廠房,租賃房屋,改造成了手術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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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到2018年11月期間,就在這個廢棄廠房內,進行了9次手術,成功了8次。買腎人付55萬,賣腎人僅得4.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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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9日,嫌疑人陸續被逮捕。
2020年4月29日,一審判決。14名被告人,均構成組織出賣身體器官罪。
網民最憤憤不平的地方來了。
14個罪犯,9個人判了緩刑,5個人判了實刑。
主犯國林被判了最高7年,他負責整體協調,聯系供體和受體。
其余4個人都在7年以下。
其中主刀醫生紀洪禹,原山東醫科大第一附屬醫院的醫生,僅僅被判了4年。
很多網友都很憤怒,如此毫無人性的犯罪行為,心狠手辣,看著就讓人發指的行為,居然判刑這么輕。這到底是不是法院輕判了,或者判錯了,或者其他什么黑箱操作?
法院并沒有黑箱操作。
我國目前的《刑法》規定,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基本刑期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只有當被認定為“情節嚴重”時,才會在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上進行判刑。在實際判決中,要考慮的因素很多,比如涉及的犯罪金額,組織規模,對出賣者健康造成的實際傷害等具體情節。
還要考慮主犯從犯,認罪認罰,坦白從寬,積極退贓等等。
其實這里面有個核心的環節,可能很多朋友沒考慮到。
雖然是非法器官買賣,但是,賣器官的人是主動的,明確知情的,而不是強迫綁架而來。
這也是判刑過程中,考慮的因素之一。
有些人問,這事你情我愿,到底恐怖在哪里?
要知道,這可是活體摘取人類器官,雖然是麻醉,但也是大活人。這個案件里,要價55萬,賣器官的人僅得4.5萬。利潤之高,簡直令人咂舌。這種交易,還不像毒品交易,毒品是人人都知道有害,都避而遠之。器官需求量,相比目前合法獲得的數量,兩者差距很大。
也就是說,很多人無法合法的獲得器官,其中不乏很多有錢人。
那么這就涉及了一個人性底線問題。
本來,合法器官移植,普通人和有錢人,在活下去的希望面前,人人平等。但是,一旦這個底線被擊穿,有錢可以買到器官,可以活下去。那么,為了高額利潤,很多人就會鋌而走險,做出更加惡劣的犯罪行為。比如綁架,敲詐勒索等等。
也就是說,如果打開你情我愿,就可以進行移植的口子,那么用不了幾天,惡性的犯罪率就會直線飆升。
最后,希望大家永遠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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