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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崔桂忠
二十余年的逃亡,九個家庭的破碎,無數個日夜的煎熬——2026年3月21日,隨著“梅姨”謝某某在警方不懈追捕下落網,這起牽動無數人心的拐賣案終于迎來真相大白的時刻。輿論沸騰,大快人心,正義的審判似乎近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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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為“幽靈”現形歡呼之余,我們必須冷靜追問:一個身份模糊的“中間人”,何以成為拐賣鏈條上最堅固的一環,逍遙法外長達二十余年?當“梅姨”落網的熱度褪去,我們是否看清了潛藏在罪惡背后的深層病灶?
“梅姨”案最令人心驚之處,并非手段如何殘忍,而在于她作為“中間人”的角色定位——她幾乎不參與直接拐騙,而是精準扮演“供需對接”的掮客。張維平負責“偷”,她負責“賣”,分工明確,各司其職。正是這個看似“溫和”的角色,讓她長期隱匿于公眾視野之外,也讓整個犯罪鏈條得以高效運轉。
而一個更值得警惕的事實是:沒有買家的市場,就不會有賣家的猖獗。“梅姨”之所以能夠“長袖善舞”,根本原因在于背后存在一個龐大而頑固的買方需求。
長期以來,反拐敘事往往將焦點集中于“人販子”的窮兇極惡,卻對收買被拐兒童的家庭抱有某種曖昧的同情——“養父母對孩子好”“孩子已經習慣了那里的生活”。這種微妙的心態,實際上是對拐賣犯罪的變相縱容。申聰被找回后,其生父申軍良所經歷的是親情斷裂后難以彌合的傷痕;楊佳鑫選擇與“養父母”生活,其生母卻被拉黑聯系方式。這些悲劇的根源,正是那個以“傳宗接代”“延續香火”為名的買方需求。
“梅姨”落網,讓我們不得不直面一個更為尖銳的問題:若不斬斷“買賣同罪”的利益鏈條,打拐就只能是治標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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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刑法第240條對拐賣婦女、兒童罪規定了嚴厲刑罰,第241條對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則規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當“買賣不同罪”的法律落差依然存在,當“養父母”可以憑借“對孩子好”的道德表演逃避嚴懲,人販子便永遠有鋌而走險的理由。全國人大代表李紫微提出的“買賣同罪同罰”議案,正是對這一痛點的精準回應。唯有讓收買者同樣付出沉重的法律代價,才能從源頭上鏟除拐賣犯罪滋生的土壤。
此外,“梅姨”案的偵破過程,也折射出打拐工作的另一重困境:跨區域協作效率有待提升,戶籍管理漏洞仍為被拐兒童身份洗白提供了空間。鐘彬被找回后,生父鐘丁酉甚至沒有兒子的聯系方式;被拐長達二十年的孩子,其身份信息早已在買方家庭的運作下“合法化”。這提醒我們,必須建立更為嚴格的戶籍異常人員采血篩查機制,將大數據、人臉識別等先進技術真正嵌入基層治理的毛細血管。
“梅姨”落網,是一個句號,更應是一個起點。這個句號,畫在了一個罪惡鏈條的關鍵節點上;而這個起點,應當通向“天下無拐”的真正實現。
正義不會缺席,但遲到的正義終究無法彌補被撕裂的親情。“梅姨”的落網讓我們看到了法治的力量,而真正的法治文明,不僅在于嚴懲犯罪分子,更在于構建一個讓拐賣無處藏身的社會生態。當“買賣同罪”從共識走向法律實踐,當技術與制度織密防護之網,愿每一個孩子都能在親生父母的懷抱中安然入睡,愿“天下無拐”不再是一個遙遠的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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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崔桂忠,曾任某部隊政治委員,海軍上校軍銜。現任大連市旅順口區委辦公室一級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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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易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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