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益生菌”概念在牙膏、牙粉、漱口水等口腔護理產品中悄然流行,市面上宣稱添加了益生菌成分的產品越來越多,其宣傳的“功效”主要集中在抑菌、美白、清新口氣等方面,更有甚者宣稱使用他們的牙膏,能抑制或根除胃部的幽門螺桿菌。
然而,新京報記者對18款宣稱添加益生菌成分的口腔護理產品調查發現,有17款產品未添加益生菌活菌,且添加量、菌株號普遍未明確標注;另有1款產品宣稱添加了益生菌,但產品未標注相關成分。個別產品繞過牙膏“妝字號”的備案管理要求,以口腔抑菌膏、牙科分離劑等“消字號”“械字號”產品名義,打起了牙膏能治病的“擦邊球”。
據益生菌及口腔護理領域專家解讀,口腔行業目前應用的益生菌大多是滅活處理后的益生菌,嚴格意義上來說,該類物質不應該叫“益生菌”。滅活后的益生菌能否給口腔帶來良好的有益效果,仍需要更多研究數據來證明,更多是一種概念性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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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款宣稱添加益生菌成分的口腔護理產品。制圖/張瑤
17款產品無一添加益生菌活菌
新京報記者統計的17款益生菌口腔產品樣本中,有7款直接使用了“益生菌”名稱,主要集中在牙粉和漱口水,如sakose益生菌亮白健齒潔牙粉、迪歐博士377益生菌炫白牙粉、皓齒健益生菌凈焱凈透漱口水等。其余10款牙膏、口腔抑菌膏等產品,也均在包裝或銷售頁面中標稱或宣稱添加了益生菌,例如云南白藥金口健益優冰檸牙膏、獅王小蘇打美白清新牙膏等。
但根據中國食品科學技術學會發布的《益生菌科學共識(2019版)》,益生菌的三個核心特征是“足夠數量、活菌狀態、有益健康功能”。中國營養保健食品協會《益生菌食品活菌率分級規范》、中國食品科學技術學會《食品用益生菌通則》兩大團體標準對益生菌的定義,也均強調了活態、足夠數量、對人體健康有益三大特征。
然而,經客服或廠家證實,此次調查的17款產品中,無一款添加益生菌活菌。商家能否使用或宣稱“益生菌”概念及其功效存疑。
廣東某牙膏產業科研人員解釋,按照定義,益生菌是具有活性的微生物,在牙膏、漱口水體系中無法穩定存在,要么被表面活性劑等成分殺滅,要么大量繁殖導致微生物超標。因此,口腔行業目前應用的益生菌大多是滅活處理后的益生菌(后生元),“嚴格意義上來說,該類物質不應該叫益生菌”。
中國微生物學會永久會員段云峰也分析稱,牙膏等產品的配方環境和加工過程對益生菌存活構成挑戰,且國家法規對牙膏的菌落總數有限制,使得添加活菌不符合規定。“口腔護理行業益生菌主要通過添加死菌的方式實現,但不符合益生菌定義”。
菌株號、添加數量普遍成謎
從消費者知情權來看,這些產品中明示添加滅活菌(后生元)的并不多見,多數產品未明確標注菌株號及添加數量。
18款樣本中,僅獅王小蘇打美白清新牙膏、納愛斯臻護抗口氣牙膏、冷酸靈專研抗敏牙膏3款產品在包裝上標注了“后生元”或“滅活型”等字樣。其余15款均未注明,需咨詢客服或商家才能獲知。更有甚者,一款由“德國海外國際專柜店”銷售的藤日制藥牙科分離劑,產品頁面宣稱添加多種益生菌,但產品成分表中未標注。其生產廠家“苗方本草藥業(貴州)有限公司”客服卻承認,由于產品執行醫療器械批文,“不允許有益生菌成分”,但實際有所添加。
與食用益生菌產品不同,這些益生菌口腔產品多數不標注明確的菌株號及添加量。在獅王小蘇打美白清新牙膏、納愛斯臻護抗口氣牙膏、舒客悠凈清新牙膏、抑風堂必幽停益生菌“牙膏”、SiworSpace口腔抑菌膏等多款產品中,益生菌相關成分均被歸為“其他微量成分”或“輔助成分”。對于產品中益生菌添加數量,多家旗艦店客服表示“沒有具體含量”,或以“商業機密”為由不予告知。
18款樣本中,除獅王小蘇打美白清新牙膏標注“益生菌AP-32”、SiworSpace口腔抑菌膏標注“副干酪乳桿菌JLPF-176”外,其他產品僅籠統標注益生菌或副干酪乳酪桿菌等成分。
漱口水行業人士李先生直言,目前行業內的益生菌產品多為概念性添加,不僅添加量微乎其微,且均為滅活狀態。標注在“其他微量成分”中的成分,占比往往只有萬分之幾。
段云峰指出,益生菌(包括后生元)發揮作用存在劑量依賴性。根據國家藥監局《益生菌類保健食品申報與審評規定(試行)》,益生菌產品在保質期內活菌數不應低于10? CFU/g。雖然該標準主要針對保健食品,但為功效聲稱提供了參考基準。許多口腔護理產品因需符合微生物限量標準,添加益生菌的總量可能很低。此外,益生菌功效具有高度的菌株特異性,不同的菌株功能存在差異,產品標注完整的菌株號是判斷其是否經過功效驗證的關鍵。未標注菌株號,則無法確認其所用菌株是否具有所宣稱的口腔健康功能。
牙膏宣傳的抑菌美白等功效多來自其他成分
盡管多數“益生菌”口腔產品本質是“后生元”產品,且添加量和菌株號不明,但這并不妨礙商家借益生菌概念宣稱抑菌、美白、清新口氣等功效。經行業專家證實,發揮這些功效的其實是其他成分,而非益生菌。
例如,主打“美白”的獅王小蘇打美白清新牙膏,客服稱益生菌作用是調節口腔菌群。五羊小蘇打美白牙膏則明確標明,美白成分是碳酸氫鈉,而非益生菌。主打清新口氣的納愛斯臻護抗口氣牙膏,其“精盾抗口氣科技”主要指水合硅石、檸檬酸鋅等,益生菌作用是“幫助平衡口腔微生態”。牙博士益生菌漱口水中,抑制牙菌斑、減輕口臭的功能成分是西吡氯銨。BOP波普專研益生菌漱口水包裝上標注其口腔清潔成分是指泊洛沙姆407。
相比之下,Avec Moi海洋之風均衡牙膏宣稱的益生菌“功效”更為全面,涵蓋減少硫化物、去漬亮白、持久清新口氣等。據avecmoi旗艦店客服介紹,此款牙膏中添加的專利益生菌有緩解牙齦出血、減少牙釉質損傷、平衡口腔菌群,從而改善口腔異味、提升口腔免疫力的作用。
小鹿媽媽某旗艦店宣稱其益生菌漱口水抑菌率高達99.9%。記者以商家身份聯系到小鹿媽媽漱口水代工方。對方透露,該漱口水“99.9%抑菌率”并非來自益生菌,而是靠西吡氯銨等成分實現。
漱口水行業人士李先生也證實,牙膏、漱口水的抑菌功能主要來自廣譜殺菌劑,清新口氣主要依靠薄荷醇或香精,“益生菌有一定抑菌作用,但不是很強”。
上述牙膏產業科研人員進一步解釋,牙膏、漱口水可通過功效成分(西吡氯銨、三氯生、檸檬酸鋅等抑菌成分,或溶菌酶、葡聚糖酶、香精、活性炭等)減輕口源性異味,但解決不了消化系統引起的異味。美白功效則主要靠高清潔摩擦劑、螯合劑或漂白性成分實現。
對于滅活益生菌(后生元)在口腔產品中的作用,該科研人員認為其主要機理是通過抑制致病菌生長來實現,部分后生元中存在的生物表面活性劑也可減少致病菌生物膜的形成。但其是否真能帶來良好的口腔有益效果,仍需更多研究數據證明。
段云峰也表示,許多口腔產品添加的益生菌總量可能很低,實際可能是通過益生菌的代謝產物或細胞碎片來發揮局部抗菌、抗炎作用,至于能否實現“顯著抑制有害菌、重塑口腔菌群平衡”等系統性功效,目前缺乏足夠的高質量臨床證據支持。
部分產品違規宣稱抗幽門螺桿菌
在滅活益生菌功效缺乏足夠研究支撐的情況下,一些產品卻在銷售中夸大作用,宣稱能夠抑制、預防或清除幽門螺桿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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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款宣稱能夠抑制或防治幽門螺旋桿菌的口腔產品。 新京報記者 郭鐵 攝
在“必幽停旗艦店”,一款“抑風堂”必幽停益生菌“牙膏”宣稱三大菌清潔率高達99%。客服稱,該產品可以預防和抑制幽門螺桿菌,“堅持使用必幽停口腔抑菌膏可以長期代替普通牙膏使用達到預防效果,避免家庭交替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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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幽停旗艦店客服宣稱其產品可抑制幽門螺桿菌。 電商截圖
另一款SiworSpace口腔抑菌膏,更是直接將“抑制幽門螺旋桿菌感染的副干酪乳桿菌JLPF-176的應用及產品”專利名稱印在包裝上,并在產品頁面宣稱“幽門克星”。客服介紹,該產品適用于幽門螺旋桿菌、牙齦炎、牙周炎等多種問題。抑制“幽菌”的原理就是其商品頁面宣稱的三氯生、副干酪乳桿菌等成分。
SiworSpace口腔抑菌膏產品頁面宣稱“抑幽清幽”。 電商截圖
包裝信息顯示,這兩款產品均由“天津濟康藥業有限公司”生產。新京報記者以商家身份聯系到該公司一名業務人員,其表示,產品中的專利成分確有抑制幽門螺旋桿菌的功效,但隨著監管趨嚴,如今在牙膏上明確寫有此功能可能無法通過監管備案。其還透露,這兩款產品走的雖是“消字號”備案,不是牙膏的“妝字號”備案,但“實際上和牙膏一樣”。
另一款由“德國海外國際專柜店”銷售的“藤日制藥牙科分離劑”,標稱屬于一類醫療器械,同樣將“幽門螺旋桿菌”印在包裝上,并在商品頁面上用形近字宣稱“三步哏(根)除 幽門螺旰(桿)菌”。店鋪客服稱,這款產品“可在刷牙的過程中釋放有效成分,通過消化道直達胃部,激活腸道中的ATG誘導自噬關鍵因子,增強機體對幽門的自適應清除效果,同時可以很好地減輕口臭調理腸胃,從而達到從根源清除幽門螺桿菌的效果”,很多客戶使用3盒左右效果就很明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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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日制藥牙科分離劑商品頁面宣稱。 電商截圖
然而,據該牙科分離劑標稱的生產方“苗方本草藥業(貴州)有限公司”客服稱,由于抑制幽門螺桿菌功效類的牙膏無法獲得批文,因此申請了牙科分離劑類別,但產品實際就是牙膏。該客服還提醒,這款產品只能抑制口腔中的幽門螺桿菌,不能替代藥品,對胃部的幽門螺桿菌無法起作用。
國家藥監局數據顯示,苗方本草藥業(貴州)有限公司牙科分離劑備案的預期用途僅為“用于分離不同的牙科材料”,并無抑制或預防、治療幽門螺桿菌的功效。備案成分中也并無商家宣稱的副干酪乳桿菌等益生菌成分。
專家:相關宣傳涉嫌違規,消費者需警惕
早在2022年,國家藥監局就曾發布文章明確指出,宣稱具有“抗幽門螺桿菌”的牙膏等產品可能添加了廣譜抑菌劑。沒有證據證明,通過使用牙膏刷牙能夠對存在于胃部的幽門螺桿菌產生影響。長期大量使用廣譜抑菌劑,可能導致口腔內菌群紊亂,不利于口腔健康。
漱口水行業人士李先生也向新京報記者證實,“幽門螺桿菌”在牙膏或口腔產品功能備案中已經屬于禁用詞匯。
另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2023年發布的《牙膏監督管理辦法》政策解讀,《辦法》出臺前,我國牙膏市場上功效宣稱較為混亂,隨意宣稱“消炎鎮痛、止血”“促進幼兒長牙”“修補牙洞”“閉合牙縫”“穩固牙齒松動”“讓牙齒再生”“治療幽門螺桿菌”的情況層出不窮,部分宣稱與藥品、醫療器械的界限模糊,嚴重誤導了消費者,也給消費者健康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
北京中醫藥大學衛生健康法學教授鄧勇分析認為,無論是牙膏、消字號口腔抑菌膏,還是一類械字號牙科分離劑,若宣稱“抑制、預防或治療幽門螺桿菌”,均涉嫌虛假宣傳或誤導消費者。
他指出,《牙膏監督管理辦法》明確禁止牙膏明示或暗示醫療作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規定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其他廣告禁止涉及疾病治療功能;《消毒管理辦法》也要求消毒產品標簽不得暗示治療效果。而一類械字號牙科分離劑的備案功效僅為隔離、防粘連,并無治療幽門螺桿菌的批準功效。上述產品的宣傳內容已超出備案范圍,構成虛假宣傳與誤導。
新京報記者 郭鐵
編輯 唐崢
校對 柳寶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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