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3月21日訊(記者 郭一鵬) 近日,江西銅鼓公安公布了一起非法狩獵的查處案例。公安部門在茶山林場現場抓獲利用無人機墜箭非法狩獵的犯罪嫌疑人2人,查獲獵殺的麂子5只、無人機1臺、墜箭若干支,另有1名涉案脫逃嫌疑人已投案自首。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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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于銅鼓公安
什么是“無人機墜箭”?據介紹,此物行話又稱“牙簽”,是指通過改裝消費級無人機,掛載特制金屬箭頭或弩箭,借助紅外熱成像設備鎖定獵物,遠程操控至目標上空實施“空投攻擊”。這些箭頭多采用十字開刃設計,依靠高空墜落產生的重力加速度形成強大殺傷力,足以穿透動物軀體。
科技本應助力文明進步,眼下卻有人將其異化為破壞生態的工具。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了解到,湖南高院前不久公布了一起利用無人機投放“飛鏢”墜箭的非法獵捕陸生野生動物案件。2025年2月,鄭某購買了一臺帶有夜視功能攝像頭的無人機,之后網購了飛鏢箭頭、箭身、尾翼等零部件以及固定釋放裝置,自行在家加工成致命的“飛鏢”,并專門到田地進行“墜箭”練習。
2025年3月至4月,鄭某多次邀請李某,趁夜色掩護,利用無人機投放飛鏢的方式狩獵,非法獵捕豹貓1只、小麂5只。后二人在狩獵返程中被公安機關抓獲。其中,豹貓系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小麂屬于國家“三有”陸生野生動物。案發后,經生態損害賠償磋商,鄭某恒、李某繳納22500元生態損害賠償款。鑒于二被告人具有坦白、認罪認罰、主動繳納生態修復金等悔罪表現,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鄭某恒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判處李某拘役一個月,緩刑二個月。
此案并非個例,據江西法院消息,2024年6月至2025年3月,程某在網絡平臺購得捕獸網、“牙簽”(帶金屬套管的菱面弓箭)及無人機,打算利用科技進行非法狩獵。程某操控無人機升空后,借助無人機自帶的熱成像技術精準鎖定野生動物蹤跡,隨后遠程投放“牙簽”墜箭或拋投捕獸網,在多地獵殺野生動物。經核查,程某累計非法狩獵21只野生動物。最終,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程某拘役三個月,緩刑五個月。
據悉,《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因特殊情況需要獵捕野生動物,應當依法取得特許獵捕證或狩獵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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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于網絡
從以上案例可以看出,非法狩獵人員一般通過線上購買、線下組裝的方式來制作“無人機墜箭”,像這種“拼裝式”的行為很難看出購買者具體的用途。而這種新型狩獵手段突破了傳統徒步狩獵的空間局限,不僅危害范圍更廣、殺傷力更強,還具有極強的隱蔽性,對野生動物資源和生態平衡造成的破壞更為嚴重。
紫牛新聞記者注意到,針對這一現象,已有網購平臺啟動了專項治理,對相關商品及信息實施嚴格管控,下架違規“無人機墜箭”類商品。還有平臺發現有用戶發布利用“無人機墜箭”捕獵野生動物、展示相關非法捕獵工具等違規內容,并刻意使用黑話、暗語試圖逃避審核,將用戶引流至第三方平臺或線下進行兜售捕獵工具等交易,這些賬號目前都被禁言。與此同時,公安部門技術反制手段也在逐步應用,像配備熱成像無人機飛行巡查;利用物流信息、采購數據等大數據手段進行線索篩查等等。
今年2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在主題為“人民法院護航美麗中國建設、服務全面綠色轉型”的發布會上也明確提出,嚴懲以無人機“墜箭”方式非法狩獵,有效應對新型犯罪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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