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終審結案的北京康業元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下稱“康業元”)與白云山(600332.SH)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以康業元敗訴告終。
近日,康業元以舉報內容與后續權威部門調查通報的白云山權屬公司及原董事長違規等信息存在相似之處,于3月初向廣州中院遞交了申訴信,請求撤銷原判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公開舉報白云山董事長違規違紀被判名譽侵權
這起糾紛源于雙方的合資合作。2000年6月,康業元與白云山合資成立廣州白云山醫藥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白云山科技”),康業元以金戈臨床批件等核心研發成果作價入股持股49%,白云山以商標使用權等入股持股51%。2014年金戈上市后成為拳頭產品,據悉,該產品上市四年銷售額超二十億元、盈利超過十億元,但雙方此后因股東權益產生重大分歧。
多次協商無果后,2019年7月,康業元向廣州市委、市政府、廣東省紀委監委等部門實名舉報白云山及其時任董事長李楚源,直指其指使下屬公司虛增金戈成本、通過中間環節洗錢,擅自轉讓百定產品經營權涉嫌利益輸送,以及信息披露不實、財務數據造假等問題,并將舉報內容通過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公開發布。
舉報內容以合作產品“金戈”為例,李楚源領導下的白云山通過下屬企業虛增成本;同時又將百定產品在康業元反對下被轉讓給山東瑞陽制藥,導致白云山科技的利潤從2017年2300萬元驟降至2018年110萬元,涉嫌國有資產流失等。
對此,白云山以康業元發布內容構成名譽侵權為由,向廣州互聯網法院提起訴訟,索賠1013.57萬元。法院認為,康業元在相關部門未對舉報事實作出認定的情況下,使用貶損性用語公開發布內容,造成白云山大股東廣藥集團社會評價降低,構成侵權。康業元彼時辯稱,舉報內容有事實依據,發布行為系合法維權,且舉報對象為李楚源個人,廣藥集團原告主體不適格,但因當時無權威調查結論印證舉報內容,相關主張未被法院采納。
2020年7月,一審法院認定康業元構成名譽侵權,判令其賠禮道歉并賠償廣藥集團15萬元。雙方均不服提起上訴,最終2021年4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以被舉報對象被通報違規違紀為由申訴
在判決生效后,康業元以國家相關部門的調查通報曾經的被舉報對象違規違紀為由提起申訴。
2022年8月,國家醫保局通報,白云山醫藥下屬的白云山制藥總廠等3家企業在2017至2021年5月間,通過增設經銷商、低買高賣提價數倍的方式虛增原料藥成本,涉及87種藥品,套取資金用于不正當利益輸送。
對此,康業元方面表示,“該通報披露虛增原料成本與我們舉報的白云山下屬公司的操作模式完全一致,通報中的涉事企業白云山制藥總廠和白云山化學藥廠正是康業元當年的舉報企業。”
對于康業元舉報內容與被通報內容是否有相同之處,記者采訪了白云山,截至發稿未獲回復。
此外,2025年5月,廣東省紀委監委發布通報,李楚源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立案審查調查,并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通報顯示,其對家人失管失教,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私利;貪欲膨脹,公私不分,自己經營與其任職企業同類的營業,獲取非法利益;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款項撥付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康業元表示,基于上述通報,認為當年發布舉報內容并非無依據的主觀推斷,而是有客觀事實支撐的合法維權行為,不存在侮辱、誹謗廣藥集團的主觀故意與客觀行為。
據此,康業元于2026年3月初向廣州中院遞交申訴信,請求再審該案并撤銷原一、二審判決,駁回白云山的全部訴訟請求。
截至發稿,廣州中院表示來信反映事項已轉本院民事審判庭辦理,請耐心等待辦理結果。(記者 李超)
來源:經濟參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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