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濟寧魚臺縣警方破獲一起新型電詐犯罪案,抓獲涉案人員50多名,繳獲作案設(shè)備“信號攔截器”18套。
2025年5月7日,魚臺縣公安局王廟派出所民警在轄區(qū)巡邏時發(fā)現(xiàn),一輛黑色外地車牌的轎車在多個村莊停留,車頂有一個圓柱形天線,十分可疑。經(jīng)盤查得知,開車的人叫李某位,安徽宿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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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位的車里有一個黑色的盒子,盒子里有主板、天線等物品,旁邊還放了一臺筆記本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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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審查后,在李某位的手機里,民警發(fā)現(xiàn)了大量可疑的微信群,李某位往這些群里發(fā)送了許多手機號碼和短信驗證碼。
據(jù)李某位供述,他從境外網(wǎng)站了解到,用信號攔截器攔截到的手機號碼能賣錢,于是,便購買了設(shè)備從事打號違法犯罪活動。
所謂的打號,就是用專門的信號攔截器攔截他人的手機信號、竊取公民的個人信息。打號主要針對的是安全防護能力較弱的2G手機。
李某位交代,他車上的信號攔截器是以12000元的價格從河北秦皇島買來的。目前共非法獲取公民手機號碼8000多個,銷售獲利26000多元。
按相關(guān)規(guī)定,在網(wǎng)上注冊微信、支付寶等App需要實名認證,一些從事黑灰產(chǎn)的違法犯罪人員為了逃避打擊,往往花錢去購買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冊App,李某位盜取他人的手機號碼就是用來注冊這些App的。
通過對涉案微信群的梳理,警方發(fā)現(xiàn),涉案微信群為賈某羊、周某等人所建,他們在犯罪鏈條中充當中介的角色。
李某位將非法獲取的手機號與驗證碼發(fā)到微信群后,中介便將這些信息賣給他們的上家,由上家去注冊各種社交和支付賬號,再將賬號賣給他人用于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完成注冊后,買家會以紅包的形式向李某位支付相應(yīng)的報酬。
掌握證據(jù)后,警方先后抓獲賈某羊等犯罪嫌疑人49名,查獲信號攔截器17套和大量零配件,涉案電腦10多臺、手機180多部。
在河北秦皇島落網(wǎng)的王某權(quán),制造信號攔截器成本只要一兩千元,但售價高達12000元至40000元不等。他交代,自己銷售信號攔截器30多套,獲利40多萬元。
警方提醒:手機用戶,尤其是使用2G老人機的群體,要提高個人信息保護意識,盡量更換防護能力更強的4G、5G手機;不隨意向陌生人透露手機號、驗證碼等敏感信息,不點擊陌生鏈接、不連接不明Wi-Fi,避免個人信息被不法分子竊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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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人民日報、央視新聞、央視網(wǎng)、新快報
編輯 | 鄒皓明
審核 | 孫軼英
校對 | 胡普甜
簽發(fā) | 葉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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