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應深入自查反思,健全審核監管機制,以剛性約束讓醫生不敢違規、不能違規
近日,據大象新聞報道,廣州女子李小燕(化名)在南方醫科大學南方醫院體檢后,短短兩周內收到了三份針對同一部位但結論截然不同的CT報告。報告內容從疑似腎上腺腫瘤到最終確認無異常,險些讓她被安排進行不必要的手術。
3月19日,涉事醫院發布情況通報稱,經查,涉事醫生違反工作流程,未復核結果,出具錯誤報告,后又違反工作制度,私自修改診斷意見,導致診斷報告仍存在錯誤。科室接到反饋后組織復核,出具了更正報告。醫院已第一時間向患者致歉,依法依規與患者協商解決方案,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醫院對同一部位的檢查出具三份完全不同的報告,這簡直是把體檢者的生命健康當兒戲。從腫瘤到沒事,患者經歷的是一場“過山車式”診療,醫院消耗的則是自身公信力。這只是源于涉事醫生的職業操守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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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時第一份報告的認定至關重要,這是醫生診斷和醫院診療的基礎。若最初是“無異常”,患者就能安心。如果被認定是“腫瘤”,勢必會讓患者擔憂和焦慮,其內心的沖擊有多大可想而知。
據報道,3月17日,涉事醫院工作人員稱,導致這種錯誤是因為簽發報告的醫生工作失誤,醫院也將對簽發報告的醫生作出開除處理。醫院通報也顯示,涉事醫生“未復核結果,出具錯誤報告”,違反工作流程。如此行為,作為醫者的責任心何在?
至于涉事醫生后來又“私自修改診斷意見”的行為,性質更為惡劣,明知第一份報告出現問題,僅僅改了“左右”和“結節大小”就出具第二份報告。“腫瘤”的診斷讓患者險些住院甚至手術,豈能任由某個醫生隨便修改?醫院的審核機制何在?
根據通報,最終這第三份報告是科室接到反饋后組織復核,出具了更正報告。那么要追問的是,第一份報告出現問題后,醫院是怎么處理的?為何沒有及時介入組織復核?患者被如此折騰,把錯誤歸因于“簽發報告醫生工作的失誤”“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并不能了事。
涉事醫生能突破工作制度私自修改報告,說明醫院內部的制度本身存在漏洞,醫療質量管理存在短板。要嚴防此類事件再次發生,切實守護患者生命健康,醫院不能僅停留在表態層面,更應深入自查反思,健全審核監管機制,以剛性約束讓醫生不敢違規、不能違規,真正讓患者放心地將生命健康托付于醫院。
紅星新聞評論員 彭志強
編輯 趙瑜
審核 王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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