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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教育宣傳
以案說險:誠信投保,如實告知,是保障權益的第一步!
真實案例回顧:
2024年4月,投保人Z某為被保險人Z某毅投保重疾險,但在健康告知及同業投保情況詢問中,均選擇“無相關情況”,電子回訪中也未提出異議。
2025年3月,被保險人因“腺樣體肥大、重度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綜合癥”就診,Z某申請重疾理賠。
經保險公司核查發現:
1被保險人病癥未達條款中“輕癥”賠付標準;
2投保前已有多次呼吸道相關疾病就診記錄;
3在多家保險公司累計投保重疾險保額超200萬元,均未如實告知。
依據《保險法》最大誠信原則,保險公司作出“解除保險合同、拒絕賠付”的結論。
案例提示:
保險合同是最大誠信合同,投保時的每一句“是”或“否”,都關系到未來的保障是否真正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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