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底,筆者還在感慨《全球監管逼退蘋果稅,中國為何成了例外?》。未曾想,短短數月后的2026年3月,蘋果就做出歷史性的讓步,將中國區標準“蘋果稅”從30%降至25%,小型開發者計劃費率從15%降至12%。然而對比歐盟、日本等開放生態,中國區仍維持封閉結構且費率未達最優,今天就和大家聊聊,這次下調的含金量,以及蘋果稅是否還有進一步下調的空間?
一、蘋果稅降價聲明解讀
先說說什么是蘋果稅,長期以來,蘋果在iOS生態中的核心規則包括:必須通過應用內購買系統付費、禁止第三方應用商店、限制外部支付鏈接。這些規則使蘋果能夠對數字內容交易統一向應用開發者抽取傭金,開發者無法繞過。
蘋果的降價聲明這么說:根據與中國監管部門的溝通,Apple將對中國的App Store進行調整……我們承諾對所有開發者保持公平透明的條款,并始終為在中國分發App的開發者們提供不高于其他市場整體費率水平的具有競爭力的App Store費率。
這段話有幾個關鍵信息:第一,降價不是蘋果主動讓利,而是監管要求。第二,蘋果只承諾"不高于其他市場整體費率水平"。措辭是整體費率水平,而不是最低費率,只要中國區費率不是全球最高的,蘋果就認為自己履行了承諾。第三,中國區沒有第三方應用商店,沒有替代支付系統。與歐盟、日本甚至美國不同,中國開發者只能通過蘋果的系統和應用內購買收費,沒有替代選項。
二、調價后,中國區費率在全球處于什么水平?
要回答這個問題,需要把各主要市場的費率結構拉出來對比。但需要注意:由于各市場開放程度不同,單純比較名義費率沒有意義,關鍵是開發者實際能獲得的最優費率。
1、Epic反壟斷訴訟打破美國蘋果稅
美國市場的蘋果稅改革核心推動力量是Epic公司與蘋果之間長達五年的反壟斷訴訟。2020年8月,Epic在《堡壘之夜》中引入了繞過蘋果應用內支付系統的直接支付選項,蘋果隨即下架該游戲,Epic隨即提起反壟斷訴訟。這場訴訟的核心訴求是打破蘋果對iOS應用分發和支付系統的壟斷控制。
2021年9月,加州北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明確裁定蘋果不得禁止開發者通過應用內鏈接引導用戶使用其他支付方式。這一裁決打開了繞過蘋果支付系統的第一道缺口。然而,蘋果在執行法院禁令時附加了苛刻條件:應用內第三方支付購買,蘋果要向開發者收取27%的傭金。這一比例幾乎等同于標準費率,使得第三方鏈接支付形同虛設。此外,蘋果還設置了繁瑣的警告彈窗,暗示使用外部支付可能存在風險。這些做法引發了Epic和法院的強烈不滿。
2025年,法院認定蘋果的行為構成藐視法庭,強制要求蘋果取消對外部付款鏈接的傭金征收 ,并撤除所謂的恐嚇彈窗。然而,蘋果隨后引入了技術管理費(TechnologyManagement Fee)的概念,聲稱這是對其提供開發工具、技術支持和生態服務的合理補償。所以就關于這一費用的合理性和費率,各方仍在激烈博弈中,最終結果尚不明朗。但目前,美國開發者就外部付款鏈接仍然享受“零費率”。
2、《數字市場法》促使蘋果在歐盟讓步
歐盟市場則是通過立法和業界努力共同推動變革的。2024年3月,歐盟《數字市場法》(DMA)正式生效,蘋果被認定為守門人,被強制允許用戶側載應用、允許使用第三方應用商店、允許使用第三方支付系統等。這是全球首次通過立法方式強制蘋果開放其封閉生態。除了DMA立法,Spotify等公司也對蘋果進行持續的投訴、2025年4月,根據Spotify的投訴,歐盟委員會對蘋果處以18.4億歐元的罰款,認定其在音樂流媒體市場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這種立法加執法的組合拳,使得蘋果在歐盟市場不得不做出實質性讓步。
蘋果對歐盟市場的iOS政策的調整包括:名義費率上傭金率從30%降至17%,中小開發者優惠費率從15%降至10%。但在開放第三方渠道的同時,蘋果引入了核心技術費(Core TechnologyFee,簡稱CTF),后改為核心技術傭金(CoreTechnology Commission),按交易額5%比例收費。這一費用引發了廣泛爭議,批評者認為這是蘋果變相維持其收入水平的手段。歐盟的開放并非意味著開發者可以完全擺脫蘋果的收費,而是進入了一個更加復雜的計費體系。
3、立法強制蘋果開放日本iOS生態
和歐盟一樣,日本也是靠立法開路的。日本于2025年12月18日正式實施《移動軟件競爭法》(MSCA),該法案強制要求蘋果允許第三方應用商店進入日本市場,并允許使用非蘋果支付渠道。蘋果公司隨即調整了應用商店政策,不過日本業界對此評價普遍不高。
從名義上看,日本開發者獲得了與歐盟開發者類似的權利。然而蘋果對日本市場也引入了核心技術傭金,費率為5%。這意味著,即使開發者選擇通過第三方渠道分發應用或處理支付,仍需向蘋果支付5%的基礎費用。
更關鍵的是,蘋果在日本市場的標準傭金率僅從30%降至26%,降幅僅為4個百分點,遠低于中國區的5個百分點降幅。這一政策設計使得第三方渠道的實際成本優勢被大大削弱。以一個年收入1000萬日元的應用為例:如果選擇App Store分發并使用蘋果支付,需支付260萬日元傭金;如果選擇第三方渠道,需支付50萬日元核心技術傭金,再加上第三方支付渠道的費用(通常為3%-5%),總成本可能相差無幾。
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雖然中國區的名義費率已經接近全球主要市場的平均水平,但在支付渠道選擇權方面,中國區仍然處于最不利的位置。歐盟、美國、日本等市場的開發者擁有選擇第三方應用商店和第三方支付系統的權利。比如美國開發者選擇應用內第三方支付收費的,目前是零費率(未來蘋果將被允許收取一定比例,具體數字待定);歐盟、日本開發者如果通過第三方應用商店下載的應用向用戶的收費的,只要支付5%的蘋果稅。如果計算開發者實際可以獲得的最低綜合費率,中國區可能是最高的。
三、為什么難以繼續撼動中國區蘋果稅?
不可否認,蘋果稅從30%降到25%,是一件切切實實的好事,但客觀來說,目前費率依然不低,那么,未來還能降嗎?結論是:很難。因為其他市場費率下降,都有一個共同要素——競爭性壓力的持續存在。而這是中國市場缺失的。
蘋果稅的下降是都是立法博弈出來的,或者訴訟打出來的,而非蘋果主動讓利。降低蘋果稅的立法獲得通過或者起訴蘋果壟斷勝訴,也只是意味著新一輪博弈的開始,因為蘋果仍會通過各種方式設置障礙,需要監管有很強的變革決心,并且有Epic、Spotify這樣不惜代價的訴訟方持續的訴訟和監管壓力才能推動實質性改變。而中國區二者皆無。
目前我國反壟斷立法和執法近年來更多集中在:平臺“二選一”、算法推薦、數據合規。應用商店收費結構雖然受到關注,但尚未成為反壟斷執法的核心議題。我國也沒有和歐美旗鼓相當的反壟斷訴訟推手:Epic公司號稱律師費就花了上億美元,Spotify哪怕蘋果不讓更新應用,也要徹底關閉iOS端蘋果IAP支付的通道硬剛到底。反觀國內,目前沒有出現這樣愿意與蘋果正面硬剛、不計代價的科技公司。
并非中國沒有開發者對蘋果稅感到不滿,而是現實的博弈結構完全不同。國內開發者一旦發起反壟斷訴訟,蘋果的慣常應對策略是:評估風險,若判斷不利則迅速和解,以滿足原告個別訴求換取撤訴,而開發者往往也不愿意得罪平臺,畢竟生意還要繼續做。這種私了模式,既無法形成公開判例,也無法推動系統性的政策改變。
結果就是,蘋果稅在中國的下調只能依賴監管介入,而非市場競爭或司法判決的倒逼。這個背景下,蘋果稅的新費率,本質上是監管博弈后的一個談判結果,而非競爭生態自然演化的產物。
最后,25%很可能就是中國區蘋果稅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的新常態。想要看到更實質性的讓步,要么等待監管部門進一步出手,要么期待市場格局發生根本性變化,比如鴻蒙生態崛起,提供蘋果的市場替代性——而后者,目前看來還很遙遠。
本文作者:游云庭,知識產權律師。Email: yytbest@gmail.com,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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