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富商在上世紀60年代白手起家,創建化學制造公司,至今仍未退休,還是公司董事。富商于1950年結婚,有3個兒子。
1971年起,富商出軌女秘書,并生下一個孩子。富商的妻子知道丈夫出軌,但堅持不離婚,但直到2014年去世。妻子去世兩年后,女秘書搬來與富商及其家人同居。
2021年,富商準備與女秘書在同年6月11日結婚,誰知道兒子們都反對,且很憤怒,女秘書也很憤怒,說不結婚就要走了。
因為爭執不下,富商的次子向法院提交申請,要求法官裁定富商“不具備為自己做主的心智能力”,富商的一個孫子也向法院提呈通知書,反對這樁婚事,不過后來他又撤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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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商勃然大怒,感覺兒孫不孝,立即修改遺囑:若次子和孫子不撤銷起訴,就無法繼承任何遺產,估計也是因為此,那名孫子撤銷了起訴。
富商看兒孫起訴自己,他也起訴:向次子追討屬于公司的一筆380萬新元(約合人民幣2080萬元)款項;要求孫子搬出自己的房子。
新加坡家事司法法院法官舒芭·奈爾在上月發布的判決結果,富商雖有輕度認知障礙,但他仍具備理解重要信息并作出重要決定的能力,包括修訂遺囑內容、轉移資產以及同意和誰結婚等。
有人說,富商與女秘書在一起50年是真愛了,但對富商的兒子們來說,父親就是背叛了母親,這一事實不可改變,另外,估計從財產方面考慮,子孫們也不希望父親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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