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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國以來最大的人販子陳蓮香2年內拐賣46名兒童,其中一名不到3歲兒童在坐車時因為一直哭鬧要找爸爸媽媽,因為怕引來懷疑直接把小孩扔到河里淹死防止暴露。最后在一次交警無意發現中被發現,團伙全被列為被全國A級通緝犯。
所有人都在潛逃躲避中,陳蓮香居然還在繼續作案拐賣兒童時被抓捕,警察問她為什么要拐賣這么多兒童,陳蓮香一臉得意因為賺錢多來錢快啊。
法官開庭審問時問時說陳蓮香你還是不是人,知不知道你都犯了什么罪惡滔天的罪行。多少個孩子被你害慘了終身不能跟父母團聚,有的孩子因為你可能被打打斷手腳割掉舌頭耳朵終身殘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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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被人販子用來放在大街上乞討賺錢,一輩子都過著暗無天日的生活你怎么能這么殘忍做出這樣的事情。多少家庭因為你支離破碎家不成家,多少父母放棄工作和生活日日夜夜的四處漂泊去尋找自己的孩子。
法官說到這里已經控制不住情緒,憤怒和悲傷已經充滿了心里。陳蓮香只是淡淡的回了一句,孩子丟了再生一個就可以了。說不定孩子的去處是一個富裕的家庭,從此過上富貴的生活比現在生活的還好。
但是陳蓮香表示自己也知道錯了,并保證以后再也不會犯罪。希望法官和國家能給她一次重新改過自新的機會重新做人。但是陳蓮香所犯的罪行實在太嚴重最后被判以重刑十年零一個月罰款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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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蓮香2010年10月被捕后在坐牢期間表現良好2013年減刑了一年一個月,坐牢期間深知犯下的錯誤認真接受教育,并積極積極參加勞改勞動等行為,具備法定的悔改表現2016年予以假釋。
也就說陳蓮香判了十年零一個月有期徒刑,最后經過坐牢改造表現良好到2016年只坐了五年就已經出獄。跟她一個團伙的三個主謀都已經判了死刑,這個團伙是怎么形成還有怎么作案其實就是從主犯李地基開始說。
李地基剛開始時只是一個普通的面包車司機負責送貨,他做這一行業已經很久了。所以他接觸認識的人也很多,在一次聽別人聊天無意中聽說有對夫妻沒有孩子就花了五萬塊錢買了一個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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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者無意聽者有心李地基一聽一個小孩就能賣五萬,當時來說也算是一筆巨款他做一年都沒有這么多錢。如果是賣十個,一百個,一千個那不是要發大財了。
想到這里他馬上就找到幾個臭味相投的人員成立了核心骨干,但是他們還要發展一批下線幫忙去抓小孩,李地基就突然想到了陳蓮香這個人。
陳蓮香60歲是農村人面相比較和諧,嘴巴非常會哄人尤其是見過她哄小孩非常厲害,最后找到了陳蓮香入伙答應抓一個小孩2萬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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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只要負責抓就可以李地基負責販賣兒童,但是賣去哪里他們也不知道農村和城市都有。那些樣貌好看看起來聰明的就能賣好價錢,那些品質一般或者不聽話的就賣給那些用來乞討的人販子有時價錢還會更高。
因為這些人販子不是用來好好的養大,而是把他們弄殘用來乞討賺錢往往這些孩子的命運都是非常悲劇的。
陳蓮香是一名農民也是一輩子窮怕了過著非常苦的生活,她居然看到這是通往發財的捷徑道路。而且她拐賣兒童的手段也很厲害,2年期間就拐賣了46名兒童,成為李地基的金牌下線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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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團伙的覆滅是從2009年2月說起,當時一個交警開著警車路過一條偏僻沒人的小路。車子經過時無意間發現有三輛面包車停在路邊,當時他只是腦子突然就感覺這幾輛車不對勁。
因為這里沒有人住也沒有什么工廠之類的物業,怎么突然有三輛車都停在這里車子壞了也不可能那么巧。而且他腦海中好像還看到有一輛車車牌是被東西蓋住的,這讓他更加起疑心。
這名交警馬上掉頭查看,當這幾輛車看到警車掉頭馬上分開逃跑。交警心里已經確認這幾輛車肯定有問題,可能是犯罪份子馬上把情況匯報給上級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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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追著其中一輛套牌車不放,在經過一輪追逐面包車突然停車,車上的人四處逃竄進樹林其中一個人還抱著一個小孩。交警當場捉住正想逃跑的司機正是主謀李地基,車上還放著奶品奶粉。
經過審訊李地基交待他們是人販子團伙,當時正在進行交易沒想到被發現,抱著小孩的是陳蓮香。國家馬上對這個團伙成員全部列為全國A級通緝犯全國追捕。
抱著2歲多小孩的陳蓮香和幾個逃犯,又乘坐一輛面包車逃竄。當時小孩一直哭鬧要找爸爸媽媽動靜很大,而他們也知道事情暴露了怕被小孩引來麻煩。在經過一條河時直接把這個只有2歲多的小孩扔到河里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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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他們怕一起目標太大分開逃跑,警方也陸陸續續成功抓捕了這些逃竄的人販子。而全國A級通緝犯陳蓮香卻一直沒有消息,在2010年10月有人舉報在廣西見到過她,這時的陳蓮香居然還在策劃拐賣兒童。最后陳蓮香在欽崇高速公路第五標段一隧洞出口處被廣西上思縣公安局便衣抓獲。
有人說19歲大學生掏鳥窩也是被判11年,陳蓮香拐賣46個兒童害死一人,還有很多被拐賣的兒童沒有找到才判10年最后才坐5年。這么多人命這么多家庭都比不上一只鳥重要。
網友說:這個鳥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頻臨滅絕,是珍稀動物國家重點保護對象少一只都是損失。而我國的人口有14億還可以不停繁殖,這還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如果是一級保護動物就算你不槍斃也牢底坐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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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人說人販子不管拐賣多少個就應該重判直接按殺人罪處理,其實這種想法早就在全國人大有人提出過而且是提出過很多次,但是每次都被專家駁回。
專家給出的理由很簡單兒童被拐賣了已經是發生的實事,我們應該要注重后面怎么解救兒童盡量挽回損失。
如果你直接判死刑他們都知道必死了就沒有心情也不會再給警察提供能找回被拐兒童線索。這樣做反而導致更多的兒童沒有辦法找回,只有輕判給他們立功表現的機會才能盡可能提供線索找回被拐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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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說專家害人,如果是拐賣兒童都判死刑就不會這么多人毫無顧忌的做拐賣兒童這樣的事情。賺錢快犯罪成本低,只有死刑財產沒收才能減少或則杜絕這樣的事情發生。法律重判才是拐賣兒童的根治方法,這樣才能有效震懾作用。
陳蓮香拐賣了這么多兒童,最后也沒提供什么有用的線索。因為賣賣雙方信息都是保密,他們是哪里人賣去哪里也不會管只要給了錢就可以。
還有陳蓮香拐賣46名兒童才坐五年,出獄后難保她又重操舊業。畢竟來錢快又容易得手,她年紀又大再讓她打工務農是不可能了,大不了再捉進去坐里面。這樣的懲罰力度肯定是遠遠不夠的。
大家對于人販子這個事情怎么看,應該對于人販子判什么樣的刑法才適合你。有什么辦法能杜絕這種事情再次發生,還有買兒童的家庭要不要也判刑,畢竟沒有買就不會有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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