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馬克思逝世143周年。
1883年3月14日下午,倫敦城北的一間屋子里,一位老人坐在安樂椅上,靜靜地停止了思想。他身旁的書桌上,堆滿了手稿和書籍。那部耗盡他后半生心血的《資本論》第二、三卷,還沒來得及整理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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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叫卡爾·馬克思,那年64歲。
如果你今天去倫敦,爬到海格特墓場那座小山上,還能找到他的墓。大理石柱圍著,一塊石碑刻著名字和生卒年月。每年有成千上萬的人從世界各地來看他,站在墓前,對孩子們低聲說:“他就躺在這里。”
可你知道嗎,這位讓全世界無產者喊出“聯合起來”的人,自己一輩子過得挺慘。
馬克思出生在德國特里爾,那是一座有兩千年歷史的古城。他家原是猶太拉比世家,父親改信新教后當了律師,在當地還算體面。17歲那年,馬克思寫中學畢業論文,題目是《青年在選擇職業時的考慮》。他在里頭寫了一段話:“如果我們選擇一種能夠對人類作最大貢獻的職業,那么我們的幸福將屬于億萬人民。”校長看完批了八個字:“思想豐富,結構精良。”
這話今天讀起來,像是少年意氣。可他真的一輩子照著這路子走下來了。
他先后在波恩和柏林讀大學,本來該子承父業當律師,結果迷上了哲學。23歲拿到博士學位,本想當教授,可當時德國政府四處開除進步學者,他一看這路子走不通,干脆轉行辦報。
1842年,他當了《萊茵報》主編。那一年他才24歲,把報紙辦得風生水起,也把普魯士政府惹毛了——第二年報紙被查封。這是他人生的第一次失業,遠不是最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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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來他去了巴黎,在那里遇到一個年輕人。那人比他小兩歲,叫恩格斯。初次見面時,馬克思對這個商人之子沒什么好感,覺得“這種出身的革命家”靠不住。結果聊了十天,發現這人肚子里真有貨。兩人從此成了朋友,一當就是一輩子。
這朋友當得可不容易。
馬克思一輩子大部分時間在流亡:巴黎待不下去,去布魯塞爾;布魯塞爾待不下去,回巴黎;巴黎又待不下去,最后扎在倫敦,一住三十多年。他在倫敦的生活,用一個詞形容就夠了:窮。
窮到什么程度?鞋子破了沒法出門,上衣在當鋪里贖不回來,寄稿子給出版商沒錢買郵票,房東天天堵門口要房租,債主輪番上門催債。他家生了七個孩子,只有三個活到成年。有個小女兒死在他們最窮的時候,孩子活著時沒搖籃,死了好一陣子才湊夠錢買棺材。
有件事特有意思。倫敦大英博物館的閱覽室里,有個位置的地板上磨出兩道淺淺的腳印。傳說那是馬克思常年坐在那兒看書,腳蹭來蹭去蹭出來的。很多人拿這事兒說他用功。但后來有人翻資料發現,他老往圖書館跑,除了搞研究,還有個原因——躲債。
窮成這樣,他還挺倔。有律師跑來跟他說,俾斯麥想“為德國人民爭取他和他的才能”,意思是你別鬧了,來給政府干吧。馬克思拒絕了。
他寫《資本論》,前后翻了2000多種書,光是英國工廠法那二十多頁,就把所有相關材料翻了個遍。書寫完了,寄給出版商的郵費都掏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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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這些年他怎么活下來的?靠恩格斯。
恩格斯這個人,真是沒話說。他本來特別討厭做生意,但為了接濟馬克思,硬是回他父親的公司干了二十年,把掙來的錢一半寄給馬克思。馬克思寫信給他說:“我擁抱你,百分地感謝你。”這話讀著挺肉麻,但想想當時的處境,就知道這擁抱有多沉。
恩格斯不是光給錢。他還給腦子。馬克思寫《資本論》,恩格斯幫他查資料、出主意、寫書評。馬克思去世后,他放下自己的研究,花了整整十二年時間,把《資本論》第二、三卷的手稿整理出版。那會兒他已經六十多歲,身體不好,就躺在沙發上口述,讓助手記。列寧后來說,《資本論》實實在在是他們倆心血的結晶。
1883年,馬克思去世。恩格斯在墓前說了段話,大意是:他首先是一位科學家,但首先更是一位革命家。斗爭是他的生命要素。
這話挺準。馬克思這輩子,沒當過官,沒發過財,沒享過福。一輩子就干三件事:讀書、寫書、鬧革命。他在自白里寫:“你最喜歡做的事——讀書。你對幸福的理解——斗爭。”
就這么個人,死后一百多年,成了這個世界上被談論最多的思想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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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書很晚才到中國。1902年,梁啟超在《新民叢報》上第一次提到“馬克思”,說他是“日耳曼人,社會主義之泰斗”。那會兒沒人知道這名字意味著什么。1919年,李大釗在《新青年》上出了一期“馬克思主義研究專號”,《我的馬克思主義觀》里頭,開始系統介紹他的學說。1920年,《共產黨宣言》第一個中文全譯本出版,翻譯的人叫陳望道,在老家柴房里就著一盞油燈翻書,太投入了,把墨汁當紅糖蘸粽子吃,還說“夠甜”。
后來的事,我們都知道了。
今天回過頭看馬克思這個人,挺有意思。他理論上把資本分析得透透的,自己卻一輩子不會理財,家里常年揭不開鍋。他批判別人頭頭是道,跟朋友通信卻有一半內容是在要錢。他寫工人階級的苦難,自己就活在那苦難里。他不是那種坐在書齋里指點江山的人,他是真下場、真經歷、真挨餓、真斗爭過的人。
他走了143年了。倫敦那個墓還在,每年還有成千上萬的人去看他。有中國人、有外國人、有左派、有學者、有游客,也有純粹好奇的人。他們站在那塊不起眼的墓碑前,大概會想:這個人,到底是個什么樣的人?
我想,他首先是個普通人。有理想,有脾氣,有才華,也有一屁股爛賬。他讓妻子燕妮跟著他流亡一輩子,讓三個女兒參與革命,讓朋友恩格斯為他操碎了心。他不是一個完美的偶像,但他是一個真實的人。
正因如此,他留下的那些思想,才那么沉、那么重、那么有分量。
143年前的今天,他停止了思想。但他的思想,從特里爾傳到巴黎,從巴黎傳到倫敦,從倫敦傳到柏林,又從柏林傳到莫斯科,一路傳到了中國。傳了一百多年,還沒停。
這大概就是所謂的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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