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金秀賢與廣告主的糾紛案第二次法庭辯論,代理律師當場表態:全面否認和未成年金賽綸交往,不構成違約,28億韓元(約1470萬人民幣)賠償一分不賠!
這事還要從之前的風波說起。某化妝品品牌A,以金秀賢被傳與未成年時期的金賽綸交往、違反代言合同的品行條款、嚴重損害品牌形象為由,把索賠金額從5億韓元直接暴漲到28.6億韓元,把金秀賢和他的公司一并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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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第二次庭審,金秀賢方直接拿出關鍵依據硬剛!律師明確強調兩點:第一,從始至終否認與未成年金賽綸交往,所有相關傳聞都是未經證實的謠言,根本不是事實;第二,雙方代言合同里白紙黑字寫著——未經證實的傳聞、謠言,不能作為品牌方解約、索賠的理由,品牌方拿謠言當索賠借口,完全不符合合同約定。
不光如此,金秀賢方還指出,品牌方的解約程序本身就不規范,甚至在宣布解約后,還在韓國、日本的平臺與門店繼續使用金秀賢的宣傳形象,所謂“品牌形象受損”的說法,根本站不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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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賢此前就公開澄清過,他和金賽綸是2019年女方成年后才短暫交往,和網傳的“未成年交往”完全不符,還曾含淚公開捍衛清白。這次庭審更是直接從根源上推翻廣告主的索賠邏輯,態度超堅決。
網友也徹底吵翻了:有人力挺金秀賢維權,覺得品牌方拿謠言漫天要價太離譜;也有人擔心,這起官司一旦輸了,金秀賢可能還要面對其他十幾個代言品牌的集體索賠,潛在總金額甚至會突破百億韓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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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法院只是確認審理進度,下一次庭審定在4月24日,這事還得繼續掰扯。
從頂流韓星到深陷天價賠償官司,金秀賢這兩年也是風波不斷。到底是廣告主獅子大開口,還是金秀賢真的存在違約?咱們持續蹲一個最終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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