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兵周連長和李娟本來可以組建一個幸福的家庭,沒想到在一切憧憬中,苦命的李娟,隨著周連長的犧牲而希望破滅。
李娟的家在黑龍江一個偏僻的小山村,她掙錢的目的就是給父親治病,盡管父親是個酒鬼,并不稱職,還有就是給家里蓋房子,能養活弟弟妹妹們。
周連長三十多歲,離異有一個兒子在老家由父母帶著,和李娟情投意合后本打算結婚,那年春節,工地食堂解散了,倩倩懷著劉柱的孩子跟著劉大爺回了老家待產,李娟帶著辛苦賺了一年的錢回到老家,方婉之住進了地下室做了一名護工。
這是作者梁曉聲在原著《我和我的命》里給工地食堂五人安排的命運,是方婉之闖蕩深圳的第一份工作,見識到的第一次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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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過后,李娟說好還會回深圳來找工作的,繼續跟方婉之住在一起,可等到端午后,李娟才回到深圳來,原來是周連長出事了。
周連長是為了掩護幾名群眾被山體滑坡給埋死的,周連長的兒子馬上就要上中學了,周連長犧牲后,李娟不僅要靠她一個人養自己家的幾張嘴,還要承擔起養周連長父母和兒子的責任。
周連長有四兄弟,他是老二,上面還有爺爺奶奶要照顧,還有一個小叔子和父母,下有兒子,比起李娟的負擔,他也相差無幾,兩人誰也不嫌棄誰,相扶相持地往前走。
可隨著周連長的犧牲,李娟身上的擔子更重了。
周連長批下來的撫恤金,李娟是得不到的,他的三個兄弟和一個小叔子四人一分,周連長的父母和兒子也所剩無幾,于是李娟便承擔起了贍養老人和撫養周連長兒子的責任。
按理說,撫恤金應該是給父母和兒子,可村里人言可畏,為了不讓村里人挑出任何毛病,也為了保全所有的形象,三個兄弟和小叔子卻不管不顧、心安理得地瓜分了這筆周連長用命換來的錢,而讓父母和他的兒子無所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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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娟是一個好人,也是一個相當有魄力有擔當的強女子。
她重回深圳后,進了方婉之所在的包裝廠,又一同因為仗義幫廠里的女工們討公平而離開了廠子,最后兩人合伙開了一家超市,從此李娟就走上了創業之路,并且因為她性格里的敢想敢做,而使生意越做越大。
在開超市期間,李娟和方婉之認識了一個神仙頂的人,這人就是大姐何小芹當年未嫁成,因砸死了一頭公家的牛而坐牢出來的張家貴,這是梁曉聲在原著里給人物的設定,電視劇里給改了。
張家貴出獄以后來到深圳跑運輸,經過這些年的打拼后,自己成立了一家運輸公司,她比李娟大26歲,為人也很仗義,多次幫助李娟她們超市免費運送貨物,并慢慢地成為了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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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婉之嫁給高翔后生下了一個兒子,從深圳去了上海工作,因為高翔的母親在上海,方婉之聽從高翔的建議退了股,所有的生意都歸李娟所有,讓李娟可以憑借自己的膽識大放拳腳,展開了干。
生意在李娟的手里,果然經營得風生水起,越擴越猛,從一家小超市經營起,再到藥店、服裝店……
方婉子離開深圳以后,李娟和張家貴的感情也升溫了,雖然張家貴比李娟大26歲,而且兩人好上的時候,張家貴已經查出患有小腦萎縮癥,但李娟從來不是一個攀附別人的人,她只看重對方的為人,在李娟創業這些年,張家貴提供了很大的幫助,李娟都記在心里。
李娟嫁給張家貴時,方婉之和高翔,還有父親孟思遠都一起去從上海去深圳參加了她簡單的婚禮,孟思遠是主婚人,方婉之是伴娘。
婚后,李娟給張家貴生下了一個女兒,沒多久,張家貴就去世了,李娟接手了張家貴的運輸公司,并把她經營得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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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娟的父親去世后,她把自己那個跛腳的弟弟也帶到了深圳,把藥店交給弟弟打理,還買了兩套房,生意版圖已經擴展到很多行業了。
李娟在深圳的打拼,終于得到了滿意的回報,她成為了區商會的副會長,還當上了區政協委員,這不僅是對她能力的肯定,還是對她人品的認可。
李娟的婚姻一生不順,大概是運氣都用在了事業上,兩段短暫的愛情,她都成了寡婦,李娟的一生,注定是要全部奉獻給她創造的生意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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