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唐某低價買“抵押車”后被第三方拖走,訴請解除合同退款。一審判決后被告上訴,案件發回重審,法院最終駁回唐某訴求。
"2024年1月18日凌晨,江蘇省常州市新北區一個寂靜的小區門口,唐某停放在自家門口的紫色XXA3汽車被一群人悄然拖走。現場只留下一張第三方不良資產處置有限公司的《告知書》,唐某的這場低價購車之旅,就此陷入了一場復雜的法律糾紛。
低價購車起紛爭
2023年12月底,唐某在X魚APP上看到“常州專業抵押車”店鋪售賣XXA3汽車,標價36800元。經與賣家微信協商,價格定為35000元,唐某先付500元定金。賣家告知車輛可能存在抵押情況,建議拆除定位。2024年1月2日,雙方在火鍋店門口完成車輛交接,簽訂《質押債權轉讓協議》,唐某支付尾款后將車開走。
訴訟波折終勝訴
然而,1月18日車輛被拖走后,唐某與賣家溝通退款不成,遂起訴賣家史某,要求解除合同、退款及賠償律師費等。一審判決后,史某不服上訴,案件被發回重審。江蘇省丹陽市人民法院重審此案,依法追加第三方為第三人。史某委托江蘇樂天律師事務所的侯娜娜律師和路律師代理訴訟。
庭審中,侯娜娜律師憑借豐富的執業經驗(執業多年,承辦逾300件案件),精準梳理法律關系,提出“雙方實質為債權轉讓、原告明知權利瑕疵”的抗辯思路;充分舉證,用微信聊天記錄等證明唐某明知風險仍低價購車;有效反駁原告訴求,指出唐某債權未受損可向債務人主張權利。最終,法院認定合同為買賣合同,但出賣人無需承擔權利瑕疵擔保義務,駁回唐某全部訴求,侯娜娜律師成功為史某維護了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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