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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我是胖胖。
昨天,我寫了項某某借遠方的苦難來審判莫言一事,寫了那種選擇性悲憫背后的卑污邏輯。
加繆說,罪惡喬裝打扮得清白無辜,混淆是非,很像是我們這個時代的特質。
這種隨意給他人定性、以道德之名行羞辱之實的現象,并非孤立的失態,而是一種有來路的語言暴力。
如果任由這樣的聲音不受質疑地蔓延,侵蝕著那些本應不言而喻的基本尊嚴,那無疑是在放任他喂養我們族群內心的勢利與黑暗。
最近,他還有一則帖子傳播甚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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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再次引用了莫言。
如此折節淪喪的文字,我不知道他是從哪里借來的膽——還是說,這片土地的愚氓早已給了他足夠的底氣,以至于他還特意補一句“這是合法的。”
按理說,一個人若對文學有起碼的理解,就該知道:
莫言書里有性暴力的描寫,但文學對暴力的呈現與對暴力的鼓勵,是兩件截然不同的事。
前者是直視人性的幽暗,后者是為幽暗背書。把前者當作后者的合法性來源,是閱讀上的根本性失誤,或者說,是故意混淆。
一個女人說不,在他這種人的世界里不構成任何意義。
前幾日無意刷到一段哈梅內伊的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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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則言論,隔著語言,隔著文化,隔著宗教與世俗的距離,卻透露著同一種氣息:對支配與服從的向往,對女性作為獨立人格的徹底否認。
包裝不同,內核相同。
當然,像內衣這種都有女性受眾,何況項某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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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胖一直認為,人,無論性別,都是目的本身,而不是另一方達成目的的工具。
這不是什么激進的觀點,這是康德在兩百多年前就說清楚了的事。
胡適之先生也曾寫道:“你要看一個國家的文明,只消考察三件事:第一,看他們怎樣待小孩子;第二,看他們怎樣待女人;第三,看他們怎樣利用閑暇的時間。”
以此為鏡,項某某這樣的文字,如果不加以正視和批駁,任其在公共空間里堂而皇之地流通,那它就不只是一個人的失格,而是我們這個族群文明程度的某種注腳。
這樣的人如果在互聯網上高踞講壇,掌握一定話語權,那必定毒化和催生著代代行尸走肉。
當然,項某某惡毒之處不止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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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前怎么不說這話?
粗糙、虛張、陰險,把對他人最基本的尊重說得如此理所當然地不必要,把個人的選擇說得如此理所當然地該死——這背后,是幾十年暴力語言馴化的結果。
他不是異類,他是產物。
我從他身上,隱約看見了某個年代的僵尸魅影。
按他的邏輯,動不動就是斷子絕孫,就是被自然選擇淘汰,就是失敗者。
這個論證的起點是進化論,或者說,是他對進化論的誤用。
工蟻不繁殖,你說它們是失敗者嗎?
牛頓終身未婚無后,他的基因消失了,但他的萬有引力定律還在。
當然,在某些人眼里,萬有引力,不過是永樂大典里早已記載過的東西。
自然選擇描述的是基因頻率的變化,它沒有目的,沒有方向,更沒有對個體的道德評判。他用一個描述性的生物學機制,偷換成了一個規范性的道德判決——你不生育,所以你該死。
但他還不滿足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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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結尾這一句,性質變了。
前面的言論是價值觀錯誤,這一句是恐嚇。
它把你的子宮綁定你的立場,把你的婚姻狀況變成你是否戰隊的證明。一個人個體的選擇,在他的判決書里,就不配被當人對待。
你結不結婚,關他什么事?你生不生孩子,又關他什么事?
只要承認每一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都有獨立行動和思想的自由,這些事本來都不需要他來管。
但他偏要管,偏要上升,偷要把個人選擇裹進民族、基因……——因為只有這樣,他才能站到一個居高臨下的位置上,把別人踩在腳下,同時把自己塑造成捍衛者。
少數服從多數,不過是某些壞種慣用的手段,但從來不該被引申成萬事皆準的真理。
項某某的問題在于,他有傳播渠道,有受眾,有流量。
他說,“以后我的書還會有人讀,我的見解還會有人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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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隨意對他人施以審判、把羞辱當做常識來販賣的人,還要將這套話語世代傳承——把人分成三六九等的邏輯,把不服從者開除人籍的思維方式,就這樣一代一代往下種。
這意味著什么,我想不必細說。
我想起王朔評價某種公共人物時說的話——他絕頂聰明,知道該回避什么,他的行為是跪舔,姿勢也能拿捏得十分有自尊。
之所以提到王朔這句話,是因為項某某的語言正是這個結構的當代變體,他真的知道回避什么。
年輕人面對的是真實的經濟壓力、房價、育兒成本、不穩定的就業——這是現實。
而他的語言在這個現實上涂抹傳承、雄性、幸福、家,把系統性的結構困境,轉嫁成個人的道德失敗。
那些選擇不生育的年輕人,不是因為懶惰,不是因為自私,可能只是給他們的選擇,已經逼仄到了一定程度罷了!
你又憑什么,又有什么資格評判?
對,羞辱有流量,恐嚇有流量,給人貼標簽有流量。
昨天我也寫過,在這個互聯網,你可是流量與道德兼收的楷模。
這樣的話語長期在公共空間里流通,毒化的不只是一個人的判斷,而是整整一代人對自身處境的認知——讓他們在結構性的困境里,誤以為自己的掙扎是道德失敗,誤以為自己的疲憊是意志薄弱,最終認命地接受了叢林法則,接受了強者天然正確、弱者活該被踩的邏輯。
而當一種話語反復出現、無人反駁、逐漸被當成常識時,它就完成了馴化。
不是通過強制,而是通過重復。
我想,如果無人記錄,這些話會消失在信息的洪流里。
但消失,有時候是比沉默更深的一種失職。
項某某當然有他說話的權利,但我也有說他錯了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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