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新聞周刊》文章《》報道,全國人大代表、德力西集團董事局主席胡成中提出《關于規范基層反詐工作機制,平衡防控效能與公民權益的建議》。
他建議,應構建統一高效的反詐申訴復核體系,確保一般申訴事項3個工作日內辦結,復雜事項7個工作日內給出處理意見。
他還建議,對因被反詐“誤判”造成手機號誤停、賬戶誤限等情形,要建立快速核驗通道,審核結果確系誤停、誤限的,應表示歉意,并以適當方式給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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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十一月,我寫了一篇文章《》,主要從電信運營商停機角度分析的。銀行卡被封,對公民、企業的影響更大,解封也更困難,尤其是公安反詐發出的封停指令。
相對來說,電信運營商涉詐停機還是“友好”很多,①發布涉詐停機大多為系統按規則發布,有相對嚴謹的判定流程,無需到下“停機令”所在地的有關部門解封;②可以到當地營業廳解封,甚至通過APP遠程解封;③如運營商自己發出的涉詐停機指令,除有明顯不合理行為外,復通速度很快。
不過,運營商仍需進一步提升工作質量和效率。
①不斷優化涉詐判定大模型,減少誤判可能。
②優化流程,建立從“提醒二次認證”到涉詐“單停”再到“雙向暫停”的分級停機制度,分別對應不同的復通流程。
③復通流程要短而快,提供多種途徑,方便用戶選擇、就近申訴、就近辦理。
與手機卡停機相比,銀行卡凍結要復雜得多。《》文中分析了一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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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四個主體,賣麥收錢人,買麥付款人、騙子、被騙對象。賣麥收錢人,買麥付款人很可能發現不了貓膩,認為是正常的合理對價的買賣。但賣麥人收的是被騙對象發過來的詐騙款,買麥人付款發給了騙子。而且賣麥收錢人、買賣付款人和被詐騙對象,可能分別居住在間隔幾千公里都三個市。被騙對象報警后,警方凍結了遠在幾千公里外的賣麥人的所有銀行卡。
另胡成中代表有一點理解的不對。如果是運營商、銀行自己發出的停止令,只能是“疑似涉詐”,很難說是“誤停”“誤封”,因為沒有直接判定其“涉詐”。如果發現明顯的詐騙線索,運營商、銀行應一發現就第一時間報警,而不是通知騙子。而且即使不涉詐,運營商也可以隔一段時間就對號碼做二次號碼實名認證,因為手機號要實名,服務的運營商有責任保證使用者為實名認證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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