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上午,北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潿洲島旅游區大隊接到群眾舉報:在環島路上,一輛電動三輪車行駛途中,駕駛人竟是一名年幼小女孩,同行大人坐在后排任由孩子駕車,還嬉笑觀望,存在嚴重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接到舉報后,大隊立即組織警力開展排查,迅速鎖定違法嫌疑人劉某某,并依法傳喚其接受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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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2月27日14時59分許,來島游玩的劉某某將租賃的電動三輪車交給年僅5歲的女兒駕駛。其行為已構成“將機動車交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的交通違法行為。
劉某某對自身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劉某某稱,當時路段車輛較少,孩子想開車玩耍,自己一時心軟便同意了。民警對劉某某進行了嚴厲批評教育,并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公安交管部門提醒:駕車非兒戲,莫拿生命安全當玩笑!家長作為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務必以身作則,引導孩子從小養成安全乘車、文明出行的好習慣,守護好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來源:北海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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