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款透骨膏在直播間熱銷百萬單,主播反復強調“哪里不舒服涂哪里”;一瓶氣血丸被包裝成“調理圣品”,詳情頁暗示功效神奇。這些產品都有一個共同的身份——“香港大藥房”出品,打著“始于1841年”“百年港企”的旗號,讓無數消費者心甘情愿掏腰包。
![]()
然而,經媒體調查發現,這場看似“出身名門”的生意,從頭到尾都是一場精心設計的騙局。
所謂“香港大藥房”,核心主體是2021年7月才在香港注冊成立的香港大藥房有限公司,至今不到五年。這家公司注冊了“香港大藥房股份有限公司”等商標,然后授權給內地的電商公司和代工廠使用。電商平臺上那些掛著“香港大藥房”招牌的店鋪,背后運營公司來自廈門、宜春、武漢等地,大多成立僅一年左右,注冊資本低至10萬元。
更諷刺的是,這些店鋪賣的根本不是藥。銷量超百萬的透骨膏,包裝上明確標注“本品為日用品,不能代替藥品和醫療器械治療疾病”;氣血丸、無濕丸的包裝上,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以“SC106”開頭,對應的正是飲料、糖果制品等普通食品類別。產地在江西、湖北、湖南、福建,唯獨不見香港。客服坦言:“香港成本太高了,我們在內地代工。”
但直播間里可不會說這些。主播們手持產品,用“哪里不舒服涂哪里”“專注于中間這個字”等話術反復洗腦,讓消費者誤以為買到了香港百年老號的“神藥”。產品詳情頁用繁體字LOGO、“始于1841年”等標語刻意營造“百年港企”氛圍,只在包裝角落用一行小字“本品不能替代藥品”免責。
消費者對“香港大藥房”的信任,源于香港嚴苛的藥劑業監管體系所積累的商業信譽。而不法商家利用這份信任,將日用品貼上香港標簽,以高溢價銷售,收割的卻是消費者的健康和錢包。
類似亂象并非首次曝光。2025年,“香港大藥房”就因虛假宣傳被媒體曝光,多家涉案企業被依法處罰:江西省樟樹市市場監管局對生產涉事產品的江西和美藥業有限公司罰款20萬元;廈門市集美區市場監管局對三家運營“香港大藥房”網店的公司分別處以19萬元、21萬元和22萬元的罰款。但一年過去,這些店鋪換了個馬甲,依然在各大平臺熱賣。
好消息是,監管終于要動真格了。市場監管總局日前宣布,從2026年3月開始,將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為期半年的網絡食品、保健食品銷售虛假宣傳專項整治行動。特殊食品司司長劉松濤在發布會上明確表示,將嚴厲打擊三類違法違規行為:一是各類虛假宣傳行為,嚴禁明示或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二是違法廣告行為,嚴禁打著專家旗號“穿白大褂”背書;三是平臺機構違法行為,平臺不能當“甩手掌柜”。
對發現虛假宣傳行為的,一律從快查處;情節嚴重的,一律關閉賬號,吊銷許可證照。對平臺放縱虛假宣傳、對亂象“捂蓋子”的,一律從嚴約談、限期整改;造成嚴重后果的,一律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整治此類亂象,平臺必須負起主體責任。電商平臺作為交易入口,本應是第一道屏障,如今卻淪為虛假宣傳的溫床。那些掛著“香港大藥房”招牌的店鋪,資質審核形同虛設,只要提供一張營業執照,就能堂而皇之開店。平臺必須完善入駐審核機制,穿透核查商家資質與商標授權,對“香港”“藥房”等關鍵詞建立前置審核機制,讓“李鬼”無處遁形。
對消費者而言,選購健康相關產品尤需謹慎。四川省質量監督協會直播電商專委會秘書長劉毅建議,不要輕信直播間話術,看清生產執行標準是關鍵:“商品的商標和名稱可能有誤導,但生產執行標準是實打實的。”藥品認準“國藥準字”,保健食品是“健字號”,食品是“SC”編號,不同編號對應不同法律屬性和功能范圍。
律師指出,商家將普通食品宣傳為具有治療功效的產品,涉嫌虛假宣傳,消費者可主張“退一賠三”。如果遭遇虛假宣傳,務必保存直播錄屏、訂單截圖、聊天記錄等證據,撥打12315投訴舉報。
所謂“百年老字號”,貴在傳承與誠信,而非一枚被反復授權、四處貼牌的注冊商標。當“香港大藥房”的真相被揭開,我們更需要健全的法規、跨域的協同、平臺的盡責和消費者的理性,共同壓縮這類“擦邊球”生意的生存空間,守護真正安全、清晰的市場環境。
來源 | 315誠搜網
綜合 | 新京報
審核 | 冰島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