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大財可富司機
國投白銀LOF(161226)因估值調整導致凈值暴跌一事,司機從春節前就一直盯著。好在,國投瑞銀沒有讓大家等太久,春節前最后一天,就在所有人都忙著收拾心情、準備過年,甚至還有人在為虧損徹夜難眠的時候,公司悄悄放出了補償意向的消息。
2月25日,補償方案細節正式落地,結合控股股東國投資本此前公告透露的最高補償金額,這場牽動人心的補償終于塵埃落定。這份方案,到底值不值得認可?投資者的損失,到底能補回來多少?在這里,司機大家算筆賬。
先說說大家最關心的核心問題:國投瑞銀這次到底要自掏腰包花多少錢?根據國投資本公告,本次補償在合并報表層面,直接影響金額約1.35億元;若按股權穿透和理論上限測算,國投瑞銀需承擔的補償金額,最高可達約4.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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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數據顯示,2024年國投瑞銀經營收入13.79億元,凈利3.76億元,此次補償金額最高可達4.3億元,意味著比公司一年利潤還多。
公募基金以自有資金拿出這么多錢,補償普通投資者,而且落地速度如此之快的案例,并不多見。
再看本次補償的具體規則,先劃清核心補償基準:此次補償是針對國投白銀LOF在2月2日因極端行情出現的估值調整,當天基金凈值跌幅突然調整至單日下跌31.5%,比原來估算的多跌了14.5個百分點,而這多出來的14.5個百分點的損失,就是本次補償的計算基準。
補償對象也說得很明確:僅限2026年1月30日15:00至2月2日15:00之間,提交了贖回申請,并且最終以2月2日凈值確認的自然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不納入補償范圍。
簡單來說,只有這段時間內實際贖回、且因估值調整產生真實虧損的個人投資者,才有資格拿到補償,未贖回者不在此列。
本次賠付采用“超額累退、分層補償”的模式,核心就是虧得少的盡量兜底,虧得多的適當彌補,具體標準清晰可查,大家可對照自身情況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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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值調整帶來的損失在1000元及以下的,全額補償;這部分投資者占所有符合條件投資者的92.4%。也就是說,絕大多數小額投資者的虧損都能全額拿回。1000元以內的虧損,對不少人來說或許不算大數,但對拿閑錢、零花錢理財的普通老百姓,這是實打實的安心,也是機構對中小投資者最直接的保護。
方案一出,社交平臺上不少投資者吐槽:“憑什么虧得多的,補償比例反而低?”“這是不是劫富濟貧?”看到這些吐槽,司機特別能理解。但冷靜下來站在投資的基本邏輯上看,這個規則設計并非偏向誰,反而兼顧了公平與實際,還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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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投資最基本的原則就是“賣者盡責,買者自負”。這句話說起來簡單,但真遇到虧損,很多人就容易忽略。國投白銀LOF本就是高波動、高風險產品,那些投入幾萬甚至幾十萬的投資者,在買入時大概率已了解其風險等級,清楚這并非保本保息理財,高收益背后必然伴隨高風險,這是市場鐵律。敢拿出大額資金參與,本質上就意味著具備一定的風險承受能力,也理應做好虧損的心理準備。
而那些僅投入1000元以內的投資者,大多是普通理財者,有的甚至是首次接觸基金,拿著幾百塊閑錢嘗試,對金融產品的風險認知較淺,風險承受能力也最弱。對這部分群體全額補償,不是劫富濟貧,而是機構對金融弱勢群體的兜底保護,真正站在了普通小散的角度。
還有兩個大家最關心的疑問,司機也一并說透,不繞彎子。第一個:為什么只賠場外投資者,不賠場內投資者?
核心原因在于LOF基金獨有的雙重交易特性,場外和場內本就是兩套完全獨立的定價、交易體系,風險承擔的邏輯天差地別,補償的本質是彌補因產品估值調整帶來的非市場性損失,而非為所有虧損買單。
場外投資者的交易,是直接向基金公司申購、贖回,全程按基金凈值結算,價格透明,無任何溢價或折價,此次虧損純粹是估值調整帶來的,并非自身主動選擇的市場風險,這也是補償的核心針對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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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場內投資者的交易,是在交易所進行的二級市場撮合交易,價格由買賣雙方的供需競價決定,與基金凈值無直接關聯。此次事件中,場內本就存在高溢價,大家買入時是主動認可了這個溢價,自愿承擔了溢價波動的風險,這屬于典型的市場交易行為,盈虧自然該由自己負責。
更何況場內投資者對漲跌停、競價交易的規則認知更深刻,本就知曉“憑本事跑路,跑不了就共擔風險”的場內邏輯,自然不在補償范圍內。
第二個疑問:為什么只賠當天贖回的投資者,沒贖回的就不賠?
首先必須客觀說,國投瑞銀在此次事件的處理上并非完美,估值調整的公告發布時間偏晚,讓不少投資者猝不及防,沒有足夠的應對時間,這是此次爭議中無可回避的問題。但回到補償核心邏輯,這件事的關鍵在于:補償的本質是抹平估值調整帶來的利益失衡,而非為白銀期貨的市場正常下跌兜底,更不是為所有賬面浮虧買單。
2月2日,白銀期貨的真實跌幅超過30%,這是全球市場的系統性下跌,并非產品本身的問題。國投瑞銀此次估值調整,本質是還原產品的真實凈值,目的就是防止先贖占優。如果不調整估值,先贖回的投資者會以虛高的凈值退出,而所有市場下跌的損失,都會由沒贖回的剩余投資者獨自承擔,這才是真正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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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2月2日贖回的投資者,是因為估值調整后才按真實凈值結算,產生了心理落差和實際損失,補償正是為了彌補這部分因估值調整帶來的影響;而沒贖回的投資者,估值調整后持有的基金凈值與市場真實價值匹配,既沒占到“先贖”的便宜,也沒有因為估值調整額外承擔損失,本身就是此次估值調整想要保護的對象,自然不存在需要補償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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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況,白銀LOF后續凈值已經開始回升,截至2月26日,基金凈值2.5655,比2月2日的2.2494,反彈了14%,沒贖回的投資者有通過持有挽回浮虧的機會。此時再談補償,反而會打破估值調整想要實現的公平性,讓主動承擔市場波動的長期持有者為急于贖回的投資者買單,這既不符合市場邏輯,也違背了“買者自負”的基本準則。
作為投資者,我們需要的是機構的坦誠和擔當,是遇到問題不逃避、不敷衍,是能真正把我們的損失放在心上。國投瑞銀這次,雖然沒有讓所有人都滿意,但它沒有選擇推諉甩鍋,而是用實際行動,證明了自己的責任和擔當,金融機構需要敬畏市場、敬畏投資者,把“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的初心,落到實處。
這次國投瑞銀的補償方案也提醒了投資者,要學會保護自己,要看清產品的風險!
目前,社交平臺上已有不少投資者曬出了自己的和解金到賬截圖,從反饋來看,小額投資者的全額補償已陸續兌現,這也讓這場牽動人心的補償事件,終于有了落地的實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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