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農民朋友在后臺咨詢京坤律師:農村里要是有人違規占地建房,這該由誰來管呢?今天京坤律師就和大家說說這個話題。
違規占地建房的查處依據主要是根據2019年修訂后的《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現在農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查處工作,已經從原來的自然資源部門(也就是以前的國土局)劃到了農業農村主管部門(也就是農業農村局)來負責了。
這里有兩個關鍵區分標準大家得記清楚:
一是違法主體,必須是“農村村民”,城鎮居民或者企業違規占地建房可不算在內;
二是建設用途,必須是用來“建住宅”,要是建廠房、倉庫之類的,那就不是農業農村局管了。
如果違規占地建房不符合上面說的這兩點,那還是由自然資源部門來管轄。
為什么要做這樣的職能調整呢?其實這是為了配合“宅基地三權分置”改革,讓宅基地從審批、使用到違法查處的整個管理過程都統一起來,這樣管理起來更順暢、更高效。
那要是大家遇到了村民違規建住宅的情況,應該怎么辦呢?很簡單,直接向農業農村局或者它的執法隊舉報就行,記得要提供照片、具體地點等證據,這樣有助于他們快速處理。要是涉及的是非村民或者非住宅建設,那就得向自然資源局舉報了。
大家如果還有農村土地和房屋方面的法律疑惑,歡迎聯系京坤律師幫你排憂解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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