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郟縣街頭暴力案:打人夫妻被批捕,法治不容肆意施暴…
2026年2月25日,河南平頂山郟縣街頭暴力事件迎來關鍵進展:涉案夫妻劉某飛、韓某娜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檢察機關依法批準逮捕。這一權威定論,回應了公眾連日來的強烈關切,也以法治剛性擊碎了“勢力撐腰、不了了之”的傳言,彰顯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堅定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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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發生在2月19日19時40分許,郟縣茨芭鎮衛生院門口路段,15歲女孩丁某樂與12歲弟弟騎電動車購買零食時,與65歲老人楊某發生輕微車輛剮蹭。這本是日常出行中常見的小糾紛,女孩第一時間下車查看并表達歉意,卻未能平息事態。楊某不僅不接受善意,反而出言辱罵,雙方隨即發生口角。隨后,楊某致電兒子劉某飛,一場失控的暴力沖突就此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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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某飛與妻子韓某娜抵達現場后,未核實事實、不分是非對錯,僅憑主觀臆斷,率先對三名無辜路人實施毆打。確認打錯人后,二人將全部戾氣發泄在未成年的丁某樂身上。劉某飛手持拖鞋抽打女孩面部,繼而撿起磚塊擊打其頭部,韓某娜則配合拳打腳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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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成年人對一名未成年人持續施暴,手段兇狠、情節惡劣,導致丁某樂眉骨骨裂、肋骨骨折、內臟受損,視力與聽力均受影響,當場昏迷倒地。此外,另有三名路人無辜受傷,現場畫面令人觸目驚心,嚴重踐踏公序良俗與人性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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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后,當地警方快速出警,當場控制涉案人員,第一時間固定證據、開展調查。2月21日,公安機關對劉某飛、韓某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2月22日,司法傷情鑒定結果出爐,丁某樂構成輕傷二級。不少網友對“輕傷二級”的表述產生誤解,事實上,依據我國法律標準,輕傷二級已達到刑事追責門檻,結合公共場所施暴、侵害未成年人等從重情節,涉案人員面臨的法律制裁遠非民事賠償所能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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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郟縣人民政府與檢察機關同步發布通報,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對二人批準逮捕。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糾集他人多次實施滋事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最高可處十年有期徒刑。本案中,二人在公共場所無端施暴、傷害未成年人、傷及多名無辜群眾,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依法將面臨從嚴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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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事件發酵,涉案人員身份與過往行徑被逐步披露。劉某飛42歲,為當地個體經營者,村民反映其平日橫行鄉里,口碑極差;韓某娜42歲,無固定職業,施暴時手段更為兇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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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上曾流傳“二人有背景、可能輕判”的傳言,但丁某樂家屬明確表態,無論對方勢力多大,必將堅持追責、絕不諒解。在刑事司法實踐中,被害人及家屬的諒解是量刑重要參考,家屬的堅定態度,從根本上阻斷了涉案人員通過和解逃避重罰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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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輕微剮蹭到惡性暴力,從民間熱議到司法定性,這起案件再次敲響警鐘:法治社會絕不允許肆意施暴,未成年人權益受法律嚴格保護,任何憑借所謂“勢力”踐踏法律的行為,終將受到嚴懲。官方快速處置、檢察機關依法批捕,傳遞出清晰信號:無論身份背景如何,觸碰法律紅線、挑戰公序良俗,必然付出沉重代價。
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后續審判將持續受到社會關注。這起事件不僅是一次法治教育,更提醒每一個人:遇事冷靜克制,以理性化解矛盾,以守法守護底線。唯有敬畏法律、尊重他人,才能守護平安有序的社會環境,讓暴力無處遁形,讓正義始終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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