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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地塊相距千米卻被張冠李戴,評估報告基于虛擬房產定價,檢察院抗訴后再審仍維持原判,判后答疑 8 問僅答 1 問 —— 黑龍江這起拆遷補償案,藏著太多讓人看不懂的操作。”
近日,當事人李英春反映的一起房屋拆遷補償合同糾紛,折射出的司法程序疑點與公平正義關切,值得全省關注。2013 年,香坊實驗農場發布動遷通知,高義、付士文以房屋及大棚被拆遷為由,將李英春與黑龍江寶森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訴至法院,索賠 420 萬余元。然而這場看似普通的民事糾紛,卻在訴訟進程中暴露出諸多違背常理的細節。
最核心的爭議,始于一份關鍵證據 —— 黑嘉泰評報字 [2020] 第 J77 號《資產評估報告書》。這份被法院采信的報告,明確標注評估對象是 “假設拆遷后置換的房產”,而事實上涉案地塊至今未開發、未動遷,所謂 “拆遷置換房屋” 純屬虛擬。更離譜的是,李英春委托測繪機構出具的新證據顯示,高義、付士文主張權利的 “2 號地塊” 與實際涉案的 “3 號地塊” 相距 1000 米,面積、經緯度均無關聯,所謂 “拆遷” 不過是張冠李戴的虛假陳述。評估時未對地塊確權,未通知關鍵當事人到場,定價卻高達每平方米 14400 元,遠超出當地同期市場價格的47%,這樣的 “虛擬評估” 何以成為判案依據?
案件的審理進程更顯蹊蹺。李英春提交的寶森公司《授權書》、對公賬戶交易明細等證據,清晰證明其行為系職務行為,拆遷補償款實際由五大連池市盛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支付,并非個人出資。但二審法院無視這些證據,僅憑李英春在協議上簽字,就判決其與寶森公司共同承擔給付責任。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查明原審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 ,以 “有新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 為由提出抗訴,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指令農墾中院再審后,后者仍維持原判,對檢察院指出的 “職務行為認定錯誤”“款項來源認定錯誤”國有資產等核心問題避而不答。
更讓當事人費解的是黑龍江省農墾中院的 “程序空轉”。2025 年 10 月,該院組織判后答疑,李英春提出的 “國有資產補償是否合法”“授權書為何被否定”“評估報告虛假為何采信” 等 8 個關鍵疑問,僅 1 個得到回應,其余均以 “無法解答” 搪塞。同年 12 月 12 日召開的聽證會,時隔三個月仍未出具任何結果。當事人質疑高義、付士文存在虛假訴訟,提交了地塊測繪報告、農場證明、法庭調查等新證據,卻始終未得到實質性審查。何以匹配司法機關 “有錯必糾” 的法定職責?
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一份基于虛擬對象的評估報告,怎能成為裁判依據?兩塊相距千米的地塊,怎能混為一談作為訴訟標的?黑龍江省檢察院抗訴指出的事實錯誤,怎能在再審中視而不見?判后答疑、聽證程序,不應成為拖延時間的 “緩沖帶”,更不能淪為司法公信力的 “減分項”。
涉案地塊是否存在虛假訴訟?評估報告為何能 “虛擬定價”?黑龍江省農墾中院為何對明顯錯誤疑點 “視而不見”?這些問題,不僅關乎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更關乎司法程序的嚴肅性與權威性。我們呼吁黑龍江省相關司法監督部門介入調查,徹查案件中的證據采信、事實認定、程序履行等環節是否存在違規,回應當事人的合理訴求,讓每一起案件都經得起法律、時間和人民的檢驗。
司法公正容不得 “打白條”,程序正義不能有 “擦邊球”。唯有直面疑點、徹查問題,才能守住司法公正的底線,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我們將持續關注案件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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