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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14歲女孩的人生里,第一次被22萬這個數字砸中,不是因為中了彩票,是因為扶了一個摔倒的人。
事情發生在福建莆田。
去年3月,一位老太太騎自行車拐彎時摔倒,兩個初中生騎電動車路過,看到老人倒在地上的那一幕。
監控視頻里能清楚看到,她們猶豫了一下,最后還是決定上前攙扶。
其中一個女孩還說了句話:那就扶吧,反正又沒事。
這話聽著多熟悉,咱們小時候不都這么想的嗎,看見有人摔倒,上去扶一把,能有什么事?
可現實告訴她,有事,而且事大了。
老太太說自己是受驚嚇才摔倒的,找女孩家屬索賠22萬。交警認定,兩個女孩承擔事故次要責任。也就是說,在老太太摔倒這件事上,她們有錯,得賠錢。
22萬,一個初中生,一句那就扶吧,換來22萬。
女孩媽媽鄭女士后來接受采訪,說孩子已經產生了嚴重的心理陰影。
這話說出來輕飄飄的,可你想過沒有,一個14歲的孩子,她以后還敢不敢扶人?她還能不能像以前那樣,看見別人有難處就伸手?
更讓人心里發堵的是,這個案子原定2月26號開庭。
可就在開庭前三天,2月21號,鄭女士說,對方撤訴了,事情已經妥善處理。她之前發的抖音和朋友圈也刪了,說不希望再占用公共資源。
撤訴了,那這事就算完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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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一出來,網上直接炸了鍋。
可這回的評論區,跟以前不太一樣。
有人心疼那兩個女孩,說這就是做好事的代價,以后誰還敢扶人。
有網友直接開罵,這不是碰瓷是什么,22萬,老太太摔一跤能摔出22萬的損失?還有人說,從彭宇案開始,這種事就沒消停過,扶不扶都快成送命題了。
但也有人站出來說公道話。
有評論仔細分析了交警的定責依據,兩個女孩騎電動車,一個沒滿16周歲,轉彎沒讓直行,騎行也沒靠右。
這些行為確實違反了交規,而且老人的摔倒,是因為突然出現的電動車受了驚嚇,這叫無接觸交通事故。交警定的次責,不是定扶人的責,是定騎行的責。
這話聽著冷冰冰的,但法律就是這么回事,你不能因為后來做了好事,就把前面的錯一筆勾銷。
可問題是,這錯跟22萬,配得上嗎?
有網友算了一筆賬,老太太治傷據說花了2.4萬,就算女孩負一半責任,也就1萬多。
開口就要22萬,這叫漫天要價,這叫訛人。
還有人說,老太太作為成年人,自己騎車不穩,看見白色轎車先慌了,這才是摔倒的主因。
兩個女孩的出現,最多算個誘因。22萬的索賠,遠遠超出了合理范圍。
吵來吵去,其實爭的是同一個東西,好心幫人的人,到底該不該為自己的無心之失買單?
如果該,買多少合適?
如果買了,下次還幫不幫?
這些問題的答案,沒有寫在撤訴通知書里。
撤訴了,然后呢?女孩心里的那根刺誰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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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號,女孩媽媽鄭女士說事情妥善處理了,原告撤訴了。
她不希望再占用公共資源,刪了之前發的所有東西。
我能理解她的選擇。誰想讓自己的孩子一直掛在熱搜上?
誰想讓14歲的閨女被全國人民議論?
息事寧人,讓這事趕緊翻篇,是當媽的本能。
可翻篇不等于翻過去了。
那兩個女孩心里的陰影,誰來抹平?
她們那天說的那句那就扶吧,反正又沒事,以后還敢不敢再說,她們再遇到有人摔倒,第一反應會不會變成“算了,別惹麻煩”?
有網友在評論區里說得好,這個案子造成的社會影響太差了,至少當家長的會告訴自家孩子,出門在外不許做好事,看見也直接走人,不多管閑事。
這就是最讓人難受的地方。
兩個孩子的善良,本來該被表揚、被鼓勵、被當成榜樣。
結果呢?
她們差點賠進去22萬,最后靠撤訴才脫身,你讓別的孩子看見這事兒,他們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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