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女性總覺得,結婚給男方生孩子是自己吃虧,孩子跟了父姓,就好像成了男方家的人,跟自己沒關系。她們認為男方占了大便宜,不少人都這么想。但孩子到底是誰的?
孩子是夫妻兩個人的,是雙方基因的結合,是共同生命的延續。孩子首先是一個人,有自己的人格,不是誰的附屬品,更不是一件東西。不管姓什么,都改變不了孩子作為“人”的根本。孩子到底屬于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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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孩子屬于他自己。我們應該把孩子當成一個獨立的人來尊重,而不是當成物品,更不該當成夫妻之間討價還價的籌碼。孩子隨父姓,不是誰一拍腦袋定的,而是社會從母系發展到父系自然演變的結果。全世界絕大多數地方也都這樣,為什么呢?
人本質上也是動物,只不過是高級動物。越高級的動物,性成熟越慢、帶娃時間越長、生的也越少。生的少,養起來就更難、成本也越高。你看低等動物,比如魚,一次產卵成千上萬;而越高等的生物,越講究優生優育,養孩子越費心。
小孩出生基本都是頭先出來,而且越小的時候頭占身體比例越大,所以我們常說“大頭兒子,小頭爸爸”。腦袋占比越大,一般越聰明。恐龍為啥滅絕?腦袋太小了,跟綠豆似的。腦容量小,適應能力就差,終究只是低等動物。
人之所以是萬物之靈,就是因為我們的智慧遠超其他生物,連小孩都能輕松“拿捏”動物。再說回姓氏。母系社會那會兒生產力低,有意思的是,當時的部落首領其實大多是男性,這點可能很多人沒想到。
后來慢慢進入父系社會,再發展到原始社會、奴隸社會,農業技術進步,男性因體力和生理優勢成為主要勞動力。但那個時候,如果沒有明確的親子關系,男性根本不知道哪個孩子是自己的。
姓氏的出現,本質上就是為了明確:“這孩子是你的,你有責任養。”姓氏起源,其實是在確定撫養的責任。由此衍生出了后來的道德、倫理甚至法律體系。如果一個女性在婚姻期間生了別人的孩子,卻讓丈夫來養,這其實相當于一種“盜竊”。因為養孩子要花大量的時間、精力和資源,成本實在太高。
所以以前婚內出軌會被嚴厲懲罰,甚至浸豬籠,背后其實是在告誡人們:不要竊取他人的養育責任,這是對社會秩序的破壞。讓別人幫忙養孩子,本質上就是騙人、偷東西。孩子跟誰姓?說白了,誰有能力養,孩子就跟誰姓。
比如,現在有的女性自己有錢,去做凍卵或試管,孩子就能跟她姓。再比如,上門女婿的孩子,很多都跟女方姓。有錢的話,你還可以領養孩子,讓孩子跟你姓。孩子可以隨母姓,但前提是你得有能力撫養、有實力才行。說到底,誰有錢誰說了算!關鍵看你口袋里有沒有錢。所以不管男女,賺錢才是最重要的。但你會賺錢嗎?
如果不會,那就沒有發言權,也掌握不了主動權。先賺錢,再談姓什么。沒實力,連給孩子取名的資格都沒有。另外還有一點,很多窮人覺得,生孩子只是男人的想法,是男人自己想要的。但別忘了,女人也是人,也有欲望。欲望本身不分男女,人性就是這樣,是人與生俱來的本能。
不然為什么女性也有生理需求?這不就是動物的本能,人生看上去很長,但關鍵的節點就幾個!如果你能看清真相、發現本質,才能做對選擇!而你的選擇,就是你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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