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瑞
(中國地質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故事發生在華北。C市S區是典型的收縮型老年工業區,老年人口占全市總人口的兩成。S區在鋼鐵工業時代紅利結束后迅速走向衰落,大批產業工人下崗,自此一無耕地、二無替代性支柱產業,青年勞動力人口大量外流,下崗工人留守,從事超市售貨員、洗菜工、保安、搓澡工、鍋爐工、環衛工等服務性工作。
人到七十古來稀,十年少小十年老弱,還剩五十年,五十年又分日夜,還剩二十五年光景,除去三災六病,刮風下雨,好日子屈指可數。由于長期從事重體力、高污染的生產工作,S區很多老工人都有塵肺病、腰肌勞損等職業病,平均壽命相對較低。疫情三年帶走了太多相伴半生的人,老伴的離場,成了壓垮他們晚年的最后一根稻草,也讓這群干了一輩子重活的老工人,走向了三條截然不同的晚年岔路。
第一種生活狀態是老人在低齡期由子女輪流贍養,中高齡期為避免折騰,由最有能力的兒子贍養,其余子女配合。其實這是大多數華北農村喪偶老人的選擇。
五十年前,家里普遍兄弟姊妹多,輪養一個老人不成問題。不過,輪養老人普遍有強烈的漂泊感,遇到兄弟姊妹發展均衡、分工明確的家庭,便是萬幸老人當年“一碗水端得平”。哥們弟兄約定好了“今年住你家、明年住我家”,老人失能半失能以后“就住在大哥家”。生病鬧災的時候,大伙兒通常有錢的出錢,有力的出力;如果是發展不均衡、關系不太融洽的家庭,子女間就極易因贍養成本、老人照料細節互相攀比、推諉,失能后矛盾會徹底激化;老人幾乎無經濟自主權,日常零花錢完全依賴子女供給,精神需求往往被忽視。
重男輕女的時代,父母對兒子的投資往往大于女兒,女兒出嫁后還要贍養夫家的老人,所以自己的養老重任便約定俗成地更多落在兒子身上。華北農村老年男性有著大男子主義的時代烙印,普遍不承擔家務,喪偶后基本喪失獨立生活能力,只能依附兒子,特別是兒媳的照料,其家庭地位完全取決于是否有退休金、宅基地控制權、存款等經濟籌碼以及在村中的威望,無經濟來源、無顯赫地位者極易陷入“看兒子兒媳臉色度日”的處境。而女性喪偶老人隨兒子兒媳居住,大多數則是“以勞換養”的模式,低齡喪偶女性首要任務是去兒子家帶孫輩、包攬洗衣做飯等全部家務,用無償勞動換取居住和養老的資格,直到孫輩長大、自身喪失勞動能力后,才進入真正的養老階段;高齡無勞動能力的女性,則完全依附兒子兒媳的贍養意愿,婆媳關系直接決定其生活質量,是家庭矛盾中最弱勢的一方。
S區的一戶老人,老奶奶婚后非常能干,老爺爺幾乎不承擔任何家務,也較少在家庭收入和子女教育上表態、出力,兒子兒媳因此更喜歡媽媽,對爸爸頗有微詞。2024年,老奶奶溘然長逝,老爺爺自此一蹶不振。因為沒有自理能力,又患有比較“費錢”的慢性肺炎,兒媳婦很是不爽,經常言語明嘲暗諷;還因為“怕老人亂花錢”,扣下了老人的存折和身份證;沒人在家看護時,會因為“怕老人跑丟”而把院子大門鎖住,讓老人覺得自己被限制了自由。好在老人年輕時在村辦軋鋼廠做過工,有一點退休金,加上地力補貼、高齡津貼,兒媳婦月月能攥著老人的收入,“也就不敢太造次了”。如今,老人腿腳已經十分不便,不能再隨兒子兒媳去城里的樓房上過冬了。只盼望寒冷的北風,能對老人多一點溫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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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是獨居空巢型,其中又可分為主動獨居和被迫留守兩類。主動獨居的老人,毋庸置疑是身體自理能力強、有穩定經濟來源的老人。要么有自己的住宅,要么有相對可觀的退休金和存款,享受自由自在、自力更生的尊嚴感,不愿受子女家庭的約束,日常生活也不受配偶去世的影響,有一定社交,子女逢年過節定期探望、補充物資。相比之下,被迫留守的空巢型老人的處境就十分脆弱了。青壯年子女全部外出至省會城市務工,一年到頭也就過年能回家住上幾天,甚至常年無法回家;受生活成本影響,也沒辦法接老人來城里定居,老人因此被迫在原籍獨居。這類老人大多無穩定收入,僅靠每月200-300元的城鄉居民養老金和子女零星補貼度日,哪怕身體機能下降、半失能,也無人日常照料,只能依靠鄰里、村集體臨時幫扶。
華北冬季寒冷,返鄉時,S區的一戶獨居老人左眼眶有淤青,打聽才得知當年在選礦廠做車間工人的時候,膝蓋就落下了毛病,走路總是不穩,今年1月下雪,老人收拾院子時不小心摔了一跤,這才把眼眶磕破。回想老伴在的時候彼此還能相互扶持,老伴不在了,社交圈大幅收縮,看電視都覺得寂寞無比,沒有半點意思,每天只能坐在院子里愣神曬太陽,精神狀態快速下滑。臘月二十八,老人的兒子在院子里裝了智能監控,希望不在家的日子里,可以幫自己及時關注老人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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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種是搭伙過日子型。兩個低齡喪偶老人重新組成臨時家庭,多數為女方住進男方家中,負責男方的日常起居和家務照料,男方每月支付女方幾百至上千元不等的零花錢,并承擔日常開銷;二人互為依靠,一般不申領結婚證,僅靠口頭約定權利義務關系。
這里就會面臨兩個關鍵問題。一是雙方既不存在法定上的婚姻關系,一方去世后,另一方也就無權分割逝者的遺產;子女擔心父母的財被外人分割,更怕承擔繼父繼母的贍養責任,自然會強硬反對;即便有搭伙意愿,大多也只能選擇沒有保障的搭伙,那么一方去世后,另一方倘使被直接趕出家門,而自己的子女也不愿接納,最終將陷入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尷尬境地。二是相比之下,男性喪偶后,尋求搭伙的意愿和成功率較高,尤其是有住房、穩定退休收入的低齡男性老人,多數在喪偶半年內就會尋求重組。其核心訴求是解決生活照料問題,彌補喪偶后的生活空白;而傳統觀念中,女性喪偶后的再婚行為會被視為“丟子女的臉”,同時還將面臨村里的非議,精神壓力較大。
S區有戶老人,男方在常年癱瘓的老伴去世不到一個月后就喊著鄰村的老太住進家里、照顧起居,男方兒子聽聞此事非常惱火,日日酒后來家中打罵,并揚言要斷絕父子關系。因為爭吵動靜實在太大,還驚動了村里出面協調,期間仍是大小爭執不斷,紛爭足足折騰了三個月才平息。最終的解決方案是老太住進男方家里,男方兒子每月給老太一千塊作為照顧父親的“辛苦費”,男方的財產在男方去世后由其兒子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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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比著看下來,經濟自主權似乎成了老年尊嚴的唯一硬通貨,無論哪種生活狀態,有退休金、有存款、有宅基地控制權的老人,就是添動力的“有用”老人,就始終能擁有選擇的自由和基本的尊嚴,就能超脫于吃飽穿暖的物質需求,規避精神上的孤獨;無穩定收入的老人,就是拖后腿的“沒用”老人,就只能完全依附子女,就毫無反抗和選擇的余地。
這其實很可怕。返鄉途中,還有不少老工人師傅吐槽自己的兒媳婦多么野蠻,并表示“老哥幾個一定要攥緊褲兜,到死之前不能把所有的錢一股腦都給兒子”……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孝道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無法割舍、不可拋棄。希望每位老人都能被善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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