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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簡介
本案為一起家庭成員間的法定繼承糾紛,案件核心爭議焦點為:被繼承人生前向繼承人轉賬的款項屬于贈與還是保管,是否需要作為遺產進行分割。一審法院認定該部分款項為遺產,判決繼承人四人均額分割。二審過程中,辦案律師提交了類案判決,指出此類款項不應當被認定為遺產,最終二審法院采納了我方的觀點,改判我方委托人僅需支付一審判決金額50%的款項,實現了二審改判的重大突破。
二、辦案思路
煦濱律師接受委托后,通過全面梳理案情、分析證據鏈,精準鎖定案件關鍵爭議點,制定了針對性的上訴策略:
1.案涉款項是否屬于“遺產”的法律界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被繼承人生前已對財產進行處置,將款項轉入二委托人的賬戶,該行為系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有財產的合法處分,因此該款項不屬于遺產。同時,律師援引上海二中院“改發案件類案裁判要點”作為參考,強調“被繼承人親自辦理轉賬且無證據證明為借款的,應認定為自行處分財產,不作為遺產”。
2.舉證責任的分配爭議:一審法院將“款項是否為遺產”的舉證責任分配給委托人,違背了“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若對方主張已處置完畢的款項為遺產,應自行承擔舉證責任。
3.被繼承人意思表示的真實性審查:針對一審過程中對方提交的有關被繼承人的意思表示,律師提出應當從被繼承人年事已高、識字有限、無法確認其對起訴內容的充分理解,質疑其意思表示的真實性。
三、案件啟示
本案的成功改判,不僅為委托人挽回了不必要的財產損失,更在法定繼承糾紛中明確了“生前財產處置”與“遺產”的法律邊界,對類似案件具有重要參考意義。煦濱律師以扎實的法律功底、嚴謹的邏輯分析和有力的證據組織,實現了二審程序中的權益維護,彰顯了律師在化解家庭糾紛、維護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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煦濱婚姻家事團隊介紹
山東煦濱律師事務所婚姻家事團隊匯聚了一批在婚姻法律領域深耕多年的資深律師、高級婚姻家庭咨詢師、家族財富規劃師,律師平均執業年限超過10年。團隊成員不僅具備扎實的法律專業知識,更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能夠精準把握婚姻家事法律的各個要點,為客戶提供專業、高效的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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