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全文刊發于《世界經濟與政治論壇》2026年第1期
作者簡介
談東晨,南京理工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助理研究員,主要研究方向為國家安全、大國科技競爭等,在《世界經濟與政治》《東北亞論壇》等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多篇。
摘要 Abstract
自2017年以來,美國公開遏制兼具技術、規模和國際市場份額優勢的中國民用無人機產業,對中國先進制造業“出海”構成了嚴重挑戰。美國因自身國防工業的系統性弊病以及網絡安全戰略的“攻防悖論”,而將中國民用無人機誣陷為軍事和情報“威脅”。興盛的民用無人機產業是中國先進制造業生態系統建設成果和新質生產力崛起的縮影,對美國長期壟斷的高科技產業霸權地位構成了挑戰。在美國內政治維度,固守科技冷戰思維的“技術鷹派”持續推動排華政策議程,低空利益集團抓住制造業回流的戰略契機,積極謀求自身利益訴求。通過壓縮市場空間以改造民用無人機需求端、精準制裁中國企業以更迭供應端、影響輿論以沖擊市場認同、強化本土產能和產業聯盟體系以重塑競爭格局,美國企圖將傳統霸權秩序延伸至低空領域,但塑造低空霸權之舉所產生的目標悖論、成本悖論和創新悖論必使其遭受反噬。面對打壓,中國新質生產力需堅守和拓展國際市場,方可改變美國產業霸權秩序。
關鍵詞 Keywords
低空經濟 無人機 產業鏈 供應鏈 科技冷戰思維 網絡安全 新質生產力
![]()
一、引言
低空經濟是以各種有人駕駛和無人駕駛航空器的低空飛行活動為牽引,輻射帶動相關領域融合發展的綜合性經濟形態。產業鏈條長、應用領域廣、智能化前景好的民用無人機則是公認的低空經濟發展支柱。中美兩國都是全球民用無人機生產與消費的重要基地。2023年全球前20名民用無人機制造企業中,美國擁有4家,中國則擁有6家且其中3家名列前5,分別為大疆創新(DJI,以下簡稱“大疆”)、極飛科技(XAG)和縱橫(JOUAV)。作為全球領先的民用無人機制造商,大疆是積極“走出去”并在海外市場取得佳績的代表性中國科技企業。2017年大疆全球銷售額達到176億元,其中,海外市場貢獻了總收入的80%;2020年,大疆占據全球民用無人機市場份額的69%,在北美市場占有68%,因其質量上乘、性價比高而廣受海外消費者青睞。然而,近年來,美國公開對以大疆為代表的中國民用無人機產業實施一系列打壓,加緊出臺“封殺令”,強勢爭奪全球低空產業優勢和市場份額,這無疑會對中國高科技產業“出海”和低空經濟高質量發展產生惡劣影響。
作為決定國家在全球分工體系中地位的基礎性條件,高科技產業是當前中美戰略競爭研究的核心議題之一。對此的規范性研究,側重于批判美國科技霸權主義“競爭—壟斷—霸權”邏輯和技術民族主義“美國技術至上”思想傳統,對美國遏制中國高科技產業的“泛安全化”路徑作出概括——在認知層面,宣揚技術落后危機、奉行科技零和博弈、敵視社會主義政權;在手段層面,將相互依存關系“武器化”,以實施“脫鉤斷鏈”和“小院高墻”產業政策,并持續污名化中國科技發展成就;在影響層面,嚴重干擾全球產業鏈供應鏈安全與穩定,惡化全球科技治理環境。對此的實證性研究,關注由科技創新牽引、與國家安全密切相關且經濟外溢效應明顯的戰略性產業,如光伏、半導體、電動汽車、生成式人工智能、應用程序、商用大飛機等,深度分析美國具體的對華遏制邏輯。有學者發現,美國對華半導體產業實施了極端技術封鎖,而對于光伏產業,則采取有限度的市場限制。研究指出,特定行業性質、中美產業地位和美國內政治形勢方面的不同,塑造出美國對華戰略性產業遏制策略上的差異。基于全球產業鏈特性、中美競爭關系和美國國內政治這三重維度,將學界對于中美特定戰略性產業競爭的代表性實證研究成果納入比較分析框架,可以推導出三個假設:(1)當美國在特定的全球戰略性產業鏈上享有技術壟斷地位時,其會選擇動用限制技術擴散的賣方權力;(2)當中國某一戰略性產業在“出海”方面具備潛力或規模優勢時,美國會選擇動用封鎖市場的買方權力;(3)當美國國內決策精英與利益集團針對某一戰略性產業達成排華共識時,美國政府更易出臺較極端的“脫鉤斷鏈”政策。
區別于美國業已形成霸權的半導體、商用大飛機產業,以及進入美國市場受挫的中國電動汽車、生成式人工智能產業,中國民用無人機產業同時擁有技術、規模和美國市場份額優勢。那么,其如何被美國納入“泛安全化”框架?是否與光伏、應用程序產業面臨相同的買方權力打壓?美國國內決策精英與利益集團是否已對此形成共識?美國又如何爭奪此領域的產業優勢,進而塑造低空霸權?解答這些問題,即掌握美國遏制中國民用無人機產業的行動邏輯,是維護中國高科技產業海外利益和戰略性產業發展安全的基礎。本文首先基于民用無人機產業的戰略屬性、全球市場下的中美競爭格局,以及美國國內圍繞該產業的政治活動,全方位分析美國遏制的原因;其次,通過梳理美國逐步“封殺”大疆等中國民用無人機企業的政策脈絡,分類并概括其遏制路徑;最后,綜合規范性與實證性研究,簡要評析美國遏制手段的效果及影響。
![]()
二、美國遏制中國民用無人機產業的原因
在國際關系視域中,戰略性產業因同時包含了技術(先進生產力)、市場(跨國生產關系)與安全(國家生存的必需)這三大國家利益基本要素,而被視為大國權力博弈的關鍵抓手以及科技競爭的主戰場。民用無人機的戰略性產業地位緣于:第一,民用無人機技術與國家安全“強相關”,甚至影響戰爭形態和軍事理論;第二,作為大國產業競爭的新疆域,當前全球低空經濟暫無霸權;第三,中國該產業的崛起反映出美國科技霸權秩序的衰落。這些共同構成美國遏制中國民用無人機產業的外因。而內因則在于,在美國重振制造業的戰略背景下,受科技冷戰思維驅動的美國決策精英與低空利益集團親密互動,合作推進針對中國民用無人機的“封殺”政策。
(一)美國安全焦慮:臆測所謂中國民用無人機產業“威脅”
無人機技術最初服務于軍事目的,其“軍轉民”的過程表現為規格輕量化、操作便利化和成本平民化。同時,大國空域管理改革開拓了低空市場,鼓勵各類創新主體圍繞工農業和文娛消費需求設計技術路線、開發工業級和消費級無人機產品,這使得民用無人機產業在國民經濟中的身份得到確立。盡管如此,民用無人機并未遠離政治安全、軍事安全、國土安全和社會安全范疇,近年來其被美西方頻繁寫入安全戰略文件,對于大國安全觀而言兼有啟發與沖擊。
一方面,民用無人機及其技術可以賦能國防工業,引發了美國軍事安全焦慮。2021年1月,特朗普簽署《保護美國免受某些無人駕駛飛機系統侵害》行政命令(編號13981),強調“在本國生產無人機系統及某些關鍵組件的能力,對于國防及國防工業基礎的安全和實力至關重要”。軍用無人機的戰略價值在于利用較低的經濟成本、生命成本和政治成本,帶來易擴散、可信度高且持久的威脅,進而影響勢力數量、軍貿格局、戰爭倫理和軍備競賽態勢,這些已得到充分驗證。這種“戰術價值—戰略影響”邏輯也可由民用無人機承載,甚至能憑借更低的成本和更高的擴散性,重塑軍事理論。民用與軍用無人機的邊界已然模糊,特別是民用無人機產業的部分先進技術,能夠支持包括無人機偵查監視、蜂群系統、“無人機+”協同作戰、誘餌、抵近攻擊、電子戰、戰場通信中繼、空中部署與回收在內的新型作戰行動。
在美國看來,中國民用無人機產業的領先地位“潛藏”軍事“威脅”。本輪俄烏沖突中,雙方作戰人員均存在將大疆、道通(Autel Robotics)等中國品牌民用無人機直接或經改裝后應用于軍事場景的情況。2022年3月,烏克蘭副總理兼數字化轉型部部長米哈伊洛·費多羅夫(Mykhailo Fedorov)致函大疆高管稱“俄羅斯軍隊正在使用大疆無人機將導彈引導至平民目標”,請求“大疆在烏境內設置針對俄無人機的地理圍欄(禁飛區)”;不久,其又宣稱烏軍采購了數千架大疆無人機用于“幫助擊退俄軍”。2022年4月26日,大疆正式宣布暫停俄羅斯和烏克蘭的業務活動。2023年8月,美國智庫“海軍分析中心”研究員塞繆爾·本德特(Samuel Bendett)稱,“大疆和道通是烏克蘭軍隊的主力無人機,自俄烏沖突以來,已有數千架無人機投入使用。大疆無人機成為開展情報、監視與偵察、目標跟蹤、火炮定位和輕型作戰任務的首選,烏軍無人機操作員在駕駛這些中國制造的無人機方面積累了大量經驗。”這絕非中方責任,但美國政府和部分媒體認為,中國民用無人機產業主動介入了沖突,尤其是為俄軍提供技術支持。例如,2024年10月,美國財政部宣布制裁中國一家無人機發動機制造商,指控其與俄羅斯國有軍工企業合作,“直接開發和生產完整武器系統(Garpiya系列無人機)”。2025年7月,美國彭博社報道稱,俄羅斯軍用無人機企業Aero-HIT公司2023年初便開始與道通公司的工程師合作,將民用的道通無人機改裝為軍事用途;這篇報道被美國和烏克蘭多家媒體轉載而造成惡劣影響,但實際上作者也承認并無直接證據能證明道通公司官方參與其中。
另一方面,國防工業系統性弊病是美國產生“無人機落后于中國”危機感的又一來源。2022年2月,美國國防部《國防工業基礎競爭狀況》報告指出,美國國防工業持續整合導致主承包商數量銳減,重要武器系統供應高度依賴少數軍工巨頭,這嚴重打擊了中小型初創企業的積極性。為了實現利潤最大化,這些美國軍工巨頭偏好承攬高端高額裝備合同,而長期忽視包括中小型無人機在內的、利潤率較低的輕裝備,同時,出于節約成本,其將部分裝備制造業務外包,一些原材料或關鍵零部件甚至依賴進口,這導致美國本土國防工業供應鏈逐步萎縮和僵化。當前美軍的無人作戰力量部署計劃,如針對臺海地區制定的“地獄景觀”(Hellscape)計劃,要求低成本、規模化的智能無人機制造能力作為支撐,這單靠現有軍工巨頭難以滿足需求,亟須拉攏中小企業進行技術研發和產能分攤。2025年7月10日,美國國防部部長皮特·赫格塞思(Pete Hegseth)簽署主題為“釋放美軍無人機優勢”的軍方高層備忘錄,宣稱“我們的對手每年生產數百萬架廉價無人機”,批評拜登政府的官僚作風導致美軍沒能裝備先進且致命的小型無人機,提出要以軍方采購扶持“剛剛起步的”美本土無人機制造基礎。
民用無人機可以賦能公共安全治理,也引發了美國的網絡安全焦慮。2025年6月6日,特朗普簽署《恢復美國領空主權》行政命令(編號14305),開篇即稱“無人機具有增強公共安全以及鞏固美國在全球創新中領導地位的潛力,但犯罪分子、恐怖分子和敵對的外國行為體加緊將這些技術武器化,對我們的國土造成了新的嚴重威脅。”無人機已深度嵌入美國公共安全治理實踐中。2020年,一位美國學者估算,全美有1578個州級和其他地方公共安全機構采購了無人機,較2018年增加了500多家。但隨著無人機的普及,其帶來的非傳統安全風險引起美國警覺。風險之一是民用無人機被用于犯罪活動。美國司法部列舉了若干涉及民用無人機的惡意應用場景,如非法監視、生化襲擊、破壞大型露天活動、攻擊政府設施及人員、跨境走私毒品、向監獄投送違禁品等。2022年4月,拜登政府發布《國內反無人機系統國家行動計劃》,宣稱要防范國內“惡意使用無人機進行犯罪、進行非法監視和工業間諜的活動”。風險之二是民用無人機的網絡安全被惡意破壞。民用無人機的飛行、指揮和通信活動以及數據的采集、傳輸和分析活動,高度依賴網絡安全系統。針對民用無人機的網絡攻擊,如干擾通信系統服務器的“拒絕服務攻擊”和破壞無人機群中繼轉發網絡的“黑洞攻擊”等,可能會導致用戶失去無人機控制權,無人機飛行路徑被篡改,或者直接墜毀,進而威脅地面人員和設施安全。同時,民用無人機的信息收集、數據傳輸、儲存和加工系統如果存在安全漏洞,則極易造成數據丟失和隱私泄露,尤其是在軍事禁區或關鍵基礎設施等敏感區域運行的公務無人機,需要規避情報被竊取的風險。因此,大國自然重視民用無人機的通信鏈路、數據加密、后門程序等安全技術的脆弱面。
基于自身網絡安全戰略的“攻防悖論”和上述無人機網絡技術特性,美國將市場占有率高的中國民用無人機誣陷為“間諜”加以打壓。作為網絡技術霸權國,美國最早制定了攻擊性網絡空間戰略,對他國實施了一系列信息操縱、網絡間諜和關鍵基礎設施破壞活動,但美國也因此陷入困境——近年來,美國水壩、輸油管道、政府軟件等多個領域的關鍵基礎設施遭遇網絡攻擊,這使得美國處于長期的網絡安全焦慮中。2017年特朗普上臺后大肆“毀約退群”,這不僅造成中美2015年達成的網絡安全共識作用式微,還將“去中國化”與“泛安全化”雜糅,圍堵華為等中國信息與通信技術(ICT)企業“出海”;2019年5月,在特朗普簽署“保護”信息與通信技術供應鏈行政命令的數日后,美國土安全部發出警告,稱中國制造的無人機可能會將敏感數據發送回中國或與第三方共享。2023年3月,拜登政府發布的《國家網絡安全戰略》再提保護關鍵基礎設施、破壞和瓦解“威脅行為者”,并推出強化聯網設備安全認證、更新政府采購政策等國家監管手段,直指在美國公共安全和服務部門廣泛應用的中國無人機。2024年1月,美國網絡安全和基礎設施安全局(CISA)和聯邦調查局(FBI)發布一項“網絡安全指南”,公開稱中國制造的無人機對美關鍵基礎設施和國家安全構成了持續的重大“威脅”,具體表現在:將相關技術暴露給中國企業,有損美國競爭優勢;提供關鍵基礎設施運營和漏洞的信息,增強中國破壞關鍵服務的能力;損害網絡或物理安全控制,進而導致關鍵資產被盜被毀;泄露網絡訪問詳情,增強中國對關鍵基礎設施的網絡攻擊能力。
(二)美國霸權式微:中國民用無人機產業崛起及全球意義
美國在民用無人機領域尚未出現如英特爾、波音公司那般能夠控制產業鏈供應鏈關鍵環節、擁有買方或賣方權力的超級企業或市場寡頭,而中國民用無人機產業基礎堅實、頭部企業海外市場優勢顯著,憑借卓越的產品競爭力塑造了全球消費偏好。這一成績映射了中國新質生產力崛起對于國際社會生產方式進步產生的積極影響——解構后發國家“低端鎖定”困境、突破美西方科技壟斷體系、推動美國高科技產業霸權秩序變革。這種進步方向當然會遭到霸主的阻遏。
總體上看,美西方雖然在民用無人機產業鏈上游擁有傳統的知識優勢,但不足以對在產業鏈中上游具有生產優勢并正縮小尖端技術差距的中國實施“卡脖子”。民用無人機產業鏈的上游是原材料(如用于機體結構件的鋁合金、碳纖維等輕質材料)和組件(涉及任務載荷、飛控導航、電氣動力、地面指揮、通信圖傳等系統的各種零部件);中游是設計研發(包括硬件與軟件)和整機組裝;下游是與具體應用場景配套的運營服務。在這些核心環節上,若干企業經過數年市場競爭而占據可觀市場份額,共同構成了跨國性的民用無人機供應鏈(如圖1所示)。即使大國基于安全考慮,在民用無人機供給端對敏感技術進行管制,但符合出口規范而進入全球市場的民用無人機,仍是科技含量較高的工業產品,特別是工業級無人機涉及的激光雷達、高光譜成像儀、控制芯片、導航模塊、傳感器、通信和圖傳設備等高端組件、先進工程材料以及控制軟件,乃至高度自動化、自主化的人工智能系統,均被美國政府納入“對國家安全具有重大意義”的“關鍵和新興技術”范疇,最尖端技術往往被美、歐、日、以等國家和地區的科技企業壟斷,大疆、華為、中海達等中國企業處于趕超階段。同時,成型加工、元件集成、整機組裝、硬件設計研發等環節,對國家的制造業基礎和元件供應市場提出控制成本、提升效率的要求。作為工業體系完備、產業協同緊密、技能人才豐富的制造業大國,中國在此方面的相對優勢,直接反映在民用無人機機體結構件、電氣動力系統組件、遙控裝置等領域,并通過把握低空經濟萌芽機遇,催生出全球領先的整機產品供應商。
民用無人機產業的興盛還是中國先進制造業生態系統建設成果的一個縮影。具體而言,中國通過積極優化產業政策,構建出多元化、重技術、高韌性的民用無人機產業生態。在多元化方面,中國低空裝備制造業開放性政策促成市場主體豐富且活躍。中國超越了單一企業扶持路徑,通過設置較低的市場準入門檻,配合多層級、多類型的低空經濟鼓勵政策,形成了基數龐大、呈金字塔結構的民用無人機企業梯隊。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23年年底,中國民用無人機研制企業已超過2300家,其中不乏上市公司,以及獲得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或“獨角獸”企業等稱號的市場主體,這些企業量產的無人機產品超過1000款。在重技術方面,中國已是全球民用無人機創新技術策源地。麥思哲(Mathys & Squire)發布的一項研究報告顯示,2015年至2022年,全球82%的無人機專利申請來自中國實體,到2023年這一占比已達到87%,專利申請數量達到17285件。2024年,中國實體獲得了6217項與無人機技術相關的專利授權,占全球的79%,高于2023年的73%(4859項)。在產業鏈韌性方面,中國民用無人機產業鏈協同體系較完整且相關科教資源儲備豐富。東部地區無人機企業密度大、產業鏈集群優勢顯著,深圳甚至被稱作“無人機之都”——“生產一架無人機需要1000到2000個零部件,而在南山,這些零部件不出區就可以全部生產。”中國除了擁有不斷擴大的內需市場,與無人機緊密相關的航空航天類、電子信息類、計算機類等理工科高等教育和科研體系實現了學科交叉、產教融合和技能培訓持續深化,這也為產業發展提供了強大的人才和智力支撐。同時,中國還積極推動民用無人機領域的國際規則制定,其主導編制的第一項無人機領域國際標準《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分類及分級》是各國發展低空經濟時普遍關注的頂層基礎性標準,也是發展中國家在科技領域爭取國際話語權、跨越美西方標準壁壘和規則陷阱的階段性成果。
圖1 民用無人機產業鏈供應鏈示意圖(略)
在政策和利潤敏感性較強的全球商用無人機市場,中國企業也已搶占先機。根據國外市場調查機構分地區統計的全球商用無人機利用率以及若干國家市場收益(如表1所示),可以推斷出三個假設:(1)美國是全球最大的商用無人機消費國。2023年美國的商用無人機市場收益超過53億美元,近似于中、日、韓、印四國市場收益之和,也是其歐洲盟友英、法、德三國市場收益之和的1.86倍。(2)亞太地區是全球商用無人機競爭最激烈的市場。一方面,2023年亞太地區商用無人機飛行總時長約占全球的59%,但市場收益(69.25億美元)僅占全球的30.1%,較低的收益率可能源于當前多元企業的競爭;另一方面,亞太地區市場收益預計從2024到2030年復合年增長率為16.7%,超過歐洲(12.6%)和全球水平(13.9%),該地區除了有中美這兩個民用無人機大國,韓國(17.4%)、日本(18.4%)、澳大利亞(15.7%)、印度(14.2%)等市場的收益年增速也相當可觀,顯示出未來較廣的企業獲益空間。(3)廣大發展中國家市場是商用無人機供應端角逐的新舞臺。全球商業無人機市場存在明顯的南北差距,拉丁美洲、中東及非洲地區2023年商用無人機市場收益之和僅占全球的16.1%,占G7國家之和的33.9%;但同時,“全球南方”的商用無人機市場,因應用場景和產品供銷的拓展而呈現較高增速,需求端消費力不足的問題正在改善。與2023年相比,2024年中東及非洲地區商用無人機超視域飛行時長翻了一番,南美洲商用無人機視域內飛行時長增速超60%。
表1 全球商用無人機利用率和活躍國家市場收益(略)
顯然,當前全球民用無人機領域中,相對于中國,美國不再擁有明顯的生產規模或技術壁壘優勢,不僅在亞太地區面臨著巨大的競爭壓力,而且隨著中國深化“一帶一路”國際合作,廣大發展中國家的低空市場也極可能被中國民用無人機“占領”,美國產業霸權范式將難以移植到低空經濟范疇。
(三)科技冷戰思維:制造業國家戰略下的政客與利益集團
美國民用無人機產業相對乏力還緣于自身長期存在的制造業空心化問題,自然被納入美國重振制造業領導力的大戰略框架。2022年拜登政府《先進制造業國家戰略》設立了三個相互關聯的目標:研發和運用先進制造技術、壯大先進制造業勞動力以及增強制造業供應鏈韌性。從美國民用無人機產業語境看,這三大目標對應的就是奪取技術權力、形成規模效應以及在“封殺”中國無人機時具有可靠的替代產品供應鏈。中國學者評估認為,制造業回流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扭轉了美國制造業持續衰退的趨勢,如在制造業增加值、就業崗位和供應鏈韌性方面均有所改善,但對華依賴度仍然較高。2025年6月,蘭德公司研究員布拉德利·馬丁(Bradley Martin)向美國會作證說,中國是全球最大制造業經濟體,主導領域包括稀土加工、化學品、微電子、電池等,幾乎所有工業品供應鏈均直接或間接涉及中國,追溯全部依賴路徑“幾乎不可能”。對此,活躍于美國政界、知識界和商界的“技術鷹派”借制造業國家戰略的大環境,主張繼續加大對華科技關系“脫鉤”力度,執持并傳播“科技冷戰思維”——無視產品本身科技價值而立足于中美意識形態差異,把原產國作為質量的唯一評判標準,積極推動遏制中國民用無人機產業的政策議程。
一方面,美國部分政客將脫離實際、極端反華的公開話語和參政行動作為謀取更大影響力的政治杠桿,毫無證據地批評中國民用無人機存在“安全風險”,“威脅”美國生活方式。典型代表即《反中國無人機法案》(編號H.R.2864)的主要推動者、共和黨眾議員埃利斯·斯特凡尼克(Elise Stefanik)。她將大疆無人機稱作“中國間諜無人機”,并表示:“多年來,美國政府一直知道大疆帶來了不可接受的經濟和國家安全風險,但沒有人愿意采取必要措施將其從我們的天空中驅逐。讓中國成為我們的無人機工廠,在戰略上是不負責任的。”2024年3月,以斯特凡尼克為首的13名兩黨眾議員——包括另兩個資深反華政客邁克·加拉格爾(Mike Gallagher)和拉賈·克里希納穆爾蒂(Raja Krishnamoorthi)——致信美國商務部部長和國土安全部部長,將中國民用無人機在美國市場的成功歸結于“不公平貿易行為和大量政府補貼”,呼吁美國政府將針對中國無人機的25%關稅進一步提高。2024年5月,她向眾議院提交其草擬的《急救人員無人機法案》(編號H.R.8416),旨在對中國制造的無人機逐年提高關稅率(從30%開始,每年增加5%),并將收入用于補貼急救人員、關鍵基礎設施提供商和農民購買美西方制造或組裝的“安全、高質量的無人機”。該法案聯署人、眾議員達林·拉胡德(Darin LaHood)聲稱,“依賴中國無人機為我們的急救人員提供支持,不僅危險,且不可容忍。”同月,斯特凡尼克又致信美國司法部部長,指控大疆涉嫌違反美《外國代理人登記法》,敦促司法部對大疆參與創立的美國“無人機倡導聯盟”(The Drone Advocacy Alliance)開展調查。斯特凡尼克被美媒視作“特朗普主義”在國會的典型力量,其如此極端的反華立場得到特朗普的賞識,特朗普在2024年11月勝選后甚至曾提名其擔任美駐聯合國代表,稱其為“我最大的盟友之一”。
另一方面,在美國政府遏制力度逐步加碼的過程中,利益集團的游說活動不可忽視。概括來看,資本主義的逐利本質和特殊的“美式民主”政體,使得美國科技戰略與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軍工復合體和科技利益集團的塑造。民用無人機屬于美軍工復合體與科技利益集團均有涉足的產業領域,交集中的市場主體積極勸說美政府動用買方權力將中國企業強行逐出市場、為本土企業騰出空間,以便重新搶占低空經濟“風口”、獲取巨大利潤。我們可以將這些主體稱作“低空利益集團”。
低空利益集團抓住美政府激勵制造業回流的機遇,將自身排華訴求與制造業國家戰略方針相耦合,以便建構合法性認同:(1)聲援美國政府制造業保護主義政策,主張強化針對中國民用無人機產業的貿易壁壘。在特朗普發動新一輪“關稅戰”的背景下,美國政府對進口的中國民用無人機征收的累計關稅率已達到170%,這嚴重削弱了中國產品價格優勢。對此,美國AgEagle航空系統公司首席執行官比爾·厄比(Bill Irby)表示“非常支持讓所有中國無人機制造商離開美國領空”,并聲稱:“對中國無人機征收的關稅可能在短期內刺痛消費者,但這是美國無人機企業長期機遇的一部分。”(2)緊貼美國制造業立法或決策活動,輸送民用無人機“安全化”政見。2025年5月,美國商用無人機聯盟(Commercial Drone Alliance)首席執行官麗莎·埃爾曼(Lisa Ellman)在行業峰會上公開展示了其參與低空政策決策的野心——為再次上臺的特朗普制定一項四年政策計劃,她表示:“我們必須制定必要且可行的政策步驟,以便在美國實現安全、可靠和有韌性的商用無人機運營。”斯凱迪奧首席執行官亞當·布萊(Adam Bry)雖然在社交平臺上否認公司倡導或游說“封殺”大疆,但其在眾議院中國特別委員會的聽證會上斷言美國使用中國無人機的風險客觀存在,并認為推動“限制中國無人機”成為兩黨共識非常重要。(3)迎合政府機構“買美國貨”倡議,為“美國制造”無人機產品背書。美國制造業國家戰略再提“要求聯邦政府優先采購本土企業產品”,美國無人機企業借機爭搶政府訂單。當美國國防部設立的“藍色無人機”(Blue sUAS)白名單遭到消費市場和業內人士質疑時,入選該名單的斯凱迪奧、蒂爾(Teal)和Auterion公司立刻成立了游說團體“美國無人機聯盟”(American Drone Alliance),并公開反駁稱:“國防部篩選的美國制造的無人機,實際上與中國替代品相比更具成本競爭力,它們接受了嚴格的網絡安全審查,并被政府機構安全地使用。它們堅固耐用,整裝待發,能在最苛刻的環境中運行。”(4)響應制造業創新生態工程,謀取政策優惠。美國低空利益集團自詡“引領創新”,呼吁國家給予補貼以修補價格劣勢。2024年5月,國際無人車輛系統協會(AUVSI)總裁邁克爾·羅賓斯(Michael Robbins)在美國眾議院聽證會上發表證詞稱:現在,美國許多無人機企業已經縮小了與中國無人機的性能差距,但兩者仍存在巨大的成本差距,為了盡快使公共部門擺脫對中國無人機的依賴,國會應當在加大對大疆等中國企業制裁力度的同時,支持加入AUVSI“綠色無人機”(Green UAS)認證體系的企業。
總而言之,中美兩國分別是民用無人機的最大生產國與最大消費國,兩國本可實現經貿合作和有序競爭,但受科技冷戰思維驅動的美國決策精英敵視社會主義中國的科技創新成果,以“泛安全化”敘事掩蓋美國制造業結構性弊端,而美國低空利益集團樂見對己有利的貿易保護主義政策,主動參與美國低空經濟領域“去中國化”行動,致使“出海”的中國民用無人機企業遭遇一系列不公正對待。
![]()
三、美國遏制中國民用無人機產業的路徑
基于上述外因和內因,自2017年以來,美國逐步提升針對中國民用無人機產業的遏制力度。從大疆所遭遇的打壓事件及其負面影響(如表2所示)中可見,美國政府部門、軍方和立法機構等主體采取的遏制策略與實踐路徑是多維度的。
表2 美國公開打壓大疆的部分動作及其負面影響(略)
(一)壓縮市場空間:從限制公務采購抵近全面“封殺”
美國的買方權力來源于本國龐大的民用無人機市場規模,而其強制作用對象首先也是本國需求端,并呈現“軍隊—政府及公共服務部門—普通消費者”的泛化邏輯,旨在逐漸擺脫對中國民用無人機產業的依賴。
首先,美軍以網絡安全和“中國威脅”為由停止采購中國無人機。從美國國防部公開表態推測,2017年8月之前,美軍采購的大疆產品數量可觀;2018年5月,一項主題為“無人機系統網絡安全漏洞”的內部備忘錄由國防部發布,美國政府要求軍隊立即停止采購用于作戰的商業現成(可在市面直接購買的)無人機,并暫停使用已部署的商業現成無人機,除非存在可豁免的特殊情況;2019年12月通過的美國2020財年NDAA第848節“禁止使用或采購外國制造的無人機系統”直接將“相關外國”定義為中國,明令禁止國防部采購在中國境內制造的、或包含中國境內生產的特定零部件(如飛行控制器、無線電設備、攝像機等)的、或采用中國境內開發的地面控制系統/操作軟件的、或網絡連接/數據存儲在中國境內/受中國管轄的無人機系統及相關服務,除若干例外用途(如針對性作戰訓練),美軍無法再使用中國無人機。
其次,美國政府的“封殺”措施從以“安全審查停飛”的行政手段逐步過渡至國會立法禁止公務采購和使用中國無人機。2019年10月,美國內政部宣布為進行安全審查而暫時停飛所有中國制造的無人機或包含中國制造零件的無人機;2020年1月,美國內政部正式無限期停飛其無人機機隊,其中約有800架無人機由中國制造或包含中國制造的零件。2021年1月,特朗普簽署的第13981號行政命令將公務無人機系統安全審查的范圍擴大至所有行政部門和機構,重點審查涉及中國的無人機系統,并限制在關鍵基礎設施或其他敏感站點及其上空使用無人機系統。2023年8月,美國參議院通過由共和黨參議員里克·斯科特(Rick Scott)牽頭起草的《美國安全無人機法案》,禁止聯邦政府部門或機構采購和使用特定外國實體(包括大疆)的特定無人機系統,該法案后續成為2024財年NDAA第1823節而正式生效。在地方層面,佛羅里達州、阿肯色州、得克薩斯州、密西西比州等地相繼出臺了排華的公務無人機政策。例如,2023年4月,佛羅里達州州長羅恩·德桑蒂斯(Ron DeSantis)下令禁止州政府機構使用中國無人機。盡管大疆積極自證產品數據安全符合美國規則,其開發的政府版無人機也曾通過美國內政部長達15個月的驗證及批準,但美國政府依舊實施了“一刀切”政策。
再次,美國政府利用關稅壁壘打擊中國無人機的性價比優勢。截至2025年4月,美國進口中國民用無人機的累計關稅稅率已達170%,該稅率由2018年特朗普對中國高科技產品動用“301條款”加征的25%稅率、2025年2月和3月特朗普兩次以芬太尼問題為由加征的共20%稅率以及4月對華“關稅戰”加征的125%稅率組成。2025年5月,中美貿易談判后,特朗普政府將其中的125%稅率降至10%,這意味著出口美國市場的中國民用無人機仍面臨55%的累計關稅率。關稅政策的高度不確定性已使美國普通消費者面臨延遲交貨甚至斷貨的問題,同時,經銷商將高關稅成本轉嫁給消費者,造成產品價格明顯上漲,這驅使對價格敏感的普通消費者放棄購買大疆、道通等中國無人機產品。
最后,美國會與政府設立將中國無人機推至“封殺”黑名單的過渡期。雖然旨在直接“封殺”中國民用無人機的《反中國無人機法案》最終沒有被納入2025財年NDAA,但后者第1709節要求“合適的”(appropriate)國家安全機構必須在2025年12月23日前完成對大疆、道通產品的安全審查。自2024年10月以來,美國海關邊境保護局(CBP)依據所謂的《維吾爾強迫勞動預防法》(UFLPA)在港口扣押了大疆無人機;2025年春,FCC又以“等待國防授權法案的安全審查”為由暫停認證大疆新機型,致使多款新品無法上市。2025年7月1日,美國商務部工業和安全局(BIS)悄然啟動依據NDAA的安全審查,核心評估內容之一為“是否將敏感數據泄露給敵對政府”,審查結果將決定是否把大疆、道通等中國民用無人機企業列入FCC黑名單,即“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不可接受風險的通信設備或服務”清單。一旦被列入該清單,大疆、道通將被禁止進口和接入通信基礎設施,從而徹底失去美國市場。
(二)精準制裁中企:封鎖技術、阻遏采購和金融排斥
美國商務部、財政部和國防部等聯邦部門基于民用無人機的公務應用場景和技術的潛在軍用價值,以中國民用無人機的公共安全治理應用、意外卷入俄烏沖突以及中國軍民融合發展戰略為切入點,動用經濟制裁工具精準打擊民用無人機產業鏈上重要的中國企業。
美國政府首先是動用其在全球供應鏈上既有的賣方權力,對相關中企實施技術封鎖和限制采購。2020年12月,美國商務部工業和安全局以大疆“從事違背美國外交政策利益的活動”和參與所謂“中國境內大規模侵犯人權”活動為由,將大疆列入 “實體清單”;2024年6月,美國又認定道通公司“為俄攻擊烏克蘭提供技術支持”而將道通列入“實體清單”。一方面,美國“實體清單”制度要求任何美國人在未事先獲得BIS交易許可的情況下不得向清單所列對象出口、再出口或轉讓受《出口管理條例》(EAR)約束的特定物品(包括有形產品、軟件和技術),且BIS許可證申請通常會受到拒絕,因而制裁對象無法采購美國先進技術。另一方面,除非獲得特別批準,美國企業也被禁止向大疆和道通提供零部件、服務或轉讓技術,如德州儀器的電池管理系統、英特爾的視覺芯片、菲力爾(FLIR)的紅外熱成像儀、亞馬遜的云服務、蘋果公司和谷歌的應用程序服務等,這導致大疆、道通更換供應商的成本徒增,甚至其可能因軟件被動下架而丟失美國普通用戶群體。又由于EAR無視主權豁免原則,“實體清單”對美國盟友及伙伴國的投資者、產業鏈上游供應商和需求端,尤其是擁有涉美業務的企業均構成震懾,這些主體很可能因懼怕被美政府制裁或其他風險而選擇放棄與大疆、道通等公司交易含有美制組件或美國技術的物品。
其次是動用全球金融霸權,誘導美西方資本排斥中國民用無人機產業。2021年12月,美國財政部海外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指控大疆“積極配合政府鎮壓少數民族和宗教少數群體”而將其列入“中國軍工復合體企業清單”(NS-CMIC),具體理由是“大疆向中國新疆公安機關提供了無人機用于監視行動”。根據拜登簽署的《應對為中國特定企業提供資金的證券投資所帶來的威脅》行政命令(編號14032),美國人被禁止購買或出售大疆公開交易的證券,這直接影響了支撐大疆業務拓展和企業市場價值的資本結構。根據公開信息,參與大疆歷次融資的主要投資者有凱鵬華盈(Kleiner Perkins)、Accel合伙公司、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GIC)等美西方資本市場主體。企業資本結構多元化、國際化有助于戰略性海外融資和并購、對沖匯率風險、增強跨國合作伙伴信心,能夠為企業“出海”提供財務基石和風險緩沖,而美國政府對大疆施加的金融制裁,無疑會深遠影響中國民用無人機產業資本結構的國際化水平,導致相關市場主體將很難成長為全球化企業。
最后是將中國民用無人機產業鏈主體定性為軍工企業,為極限制裁作鋪墊。截至2025年1月,美國國防部根據2021財年NDAA之1260H條款—即“公開報告在美經營的中國軍工企業”—設立的“中國軍工企業”清單,已涵蓋大疆、道通、中航工業、航天科工、航天彩虹無人機、縱橫、海康威視、中芯國際、華為、禾賽科技等多家中國無人機產業鏈企業。1260H條款對于“中國軍工企業”采取了極為寬泛的定義,除與國防單位存在直接聯系外,只要是“對中國國防工業基礎進步具有重要意義”的市場主體,均可能被美國國防部納入清單,美國國防部將不得與這些企業簽訂、續簽或延長商品、服務或技術合同,不得與代表這些企業進行游說活動的主體簽訂合同。此外,市場主體被定義為“中國軍工企業”后,不僅合作伙伴的合規性焦慮會加劇,而且市場主體會被迫承受未來制裁加碼或升級的不確定性,如道通、縱橫等中國民用無人機企業也面臨著被OFAC列入NS-CMIC或“軍事最終用戶清單”(MEU)并遭受相應經濟制裁的可能。
(三)侵蝕市場認同:專利陷阱、誘導輿論和雙重標準
除美國政府和國會出臺相關排華政策直接向公眾灌輸中國民用無人機“威脅論”外,美國部分政界、商界與媒體界人士緊密配合,利用美國長期積累的西方自由主義話語權優勢,向輿論場輸送污名化敘事,散布科技冷戰思維,試圖瓦解全球市場既有的對于中國民用無人機產業和“制造強國”的認同。
一些美西方學者造謠經濟間諜活動和商業秘密竊取是“中國制造2025”的一大技術獲取策略,即便大疆的成功反駁了這一強加的“罪名”,其依然被司法手段拉入美方精心設計的“專利陷阱”。例如,2023年4月,得克薩斯州韋科(Waco)的一個聯邦陪審團裁定大疆侵犯了德事隆(Textron)兩項飛行控制系統技術專利,須賠償2.79億美元,對此,大疆表示獨立開發了相關技術,且大疆無人機與德事隆軍用直升機采用的技術存在本質上的差別;據《中國日報》消息,有業內人士透露,由于美國沒有一家企業能夠起訴大疆無人機—大疆作為行業領軍者在全球擁有8000多項專利——美方不得不求助德事隆這樣的軍用飛機技術公司。隨后,大疆向美專利審判和上訴委員會(PTAB)申請審查德事隆擁有的無人機專利,但PTAB批評大疆沒有對爭議專利短語(即“飛行員身份信息”)提供具體解釋從而未能履行宣告專利無效的舉證責任,于2024年2月下旬駁回該申請。至2月底,德事隆撤銷訴訟,疑似與大疆達成和解。伴隨著針對大疆的數個專利案件,網絡上還出現了如大疆“拒絕支付罰款”或“退出美國市場”的負面傳聞,致使大疆在付出巨額應訴成本的同時蒙受企業形象損失。
美國低空利益集團迎合美國政府污名化敘事,誘導輿論抵制中國民用無人機。美國政府長期污蔑、干涉中國新疆事務,并將大疆產品誣蔑為“數字威權主義”無人機,此舉為大疆的美國競爭者提供了唱衰和詆毀對手的契機。在大疆被BIS列入“實體清單”后,斯凱迪奧公司高管布倫丹·格羅夫斯(Brendan Groves)公開評論道,“大疆與我們的價值觀不同,不值得信任……今天的新聞向市場釋放一個明確信號,企業要慎重考慮是否與已知的侵犯人權者做生意。”這種民粹主義“貼標簽”的行為和純粹詆毀的話語將商業競爭扭曲為意識形態對抗。該企業還順勢將“以在美國設計、組裝和運維為榮”作為營銷口號,爭取本土消費市場的信任。
美媒標榜自由競爭卻在這一問題上執行雙重標準,攻擊中國民用無人機企業的主體地位。2022年年初,為配合美國政府打壓手段,美媒開始批量生產批評中國無人機的文章,如指責大疆傾銷、竊取情報等。其中,《華盛頓郵報》稱大疆得到中國數家國有投資機構的資金支持,認為大疆作為非上市公司隱藏了與中國政府的長期關系。然而,根據大疆同年的公開回應,公司由創始人團隊控股和獨立運營,不僅沒有得到中國政府的任何直接投資,而且美國風險投資機構注資超過1億美元;2024年大疆再次澄清,僅有幾家國有銀行、一家國有保險公司和兩家市級投資基金作為企業的小股東,擁有不到6%的股份和低于1%的投票權,公司董事會中沒有政府實體或代表。事實上,“出海”的中國民用無人機以產品力取勝,并未違反貿易規則;美媒和斯特凡尼克等美國政客所謂的“政府補貼”定義過于寬泛,美國政府為低空利益集團提供稅收抵免和其他激勵措施,也完全符合這一范疇。
(四)修復霸權根基:構筑本土生態和鞏固產業聯盟體系
產業霸權建立在自身的產業實力優勢與對他者產業的控制力這兩大根基之上。美國為了塑造能夠壓制中國的低空霸權,一方面,推動構筑高度本土化的無人機產業生態以培育賣方權力,力圖弱化中國在全球民用無人機產業鏈供應鏈中的關鍵角色;另一方面,鞏固排華的產業聯盟體系,拉攏和震懾盟友或伙伴國,以聯手抵制中國民用無人機產業,或迫使盟友或伙伴國服從美國正在低空領域建構的新殖民秩序。
美國政府設立白名單制度并刺激軍民融合,以填補公務無人機“去中國化”后的需求缺口。美國國防創新部門(DIU)于2020年8月發布了“藍色無人機”清單,聲稱“為政府提供可信、安全的小型無人機系統選項”,清單涉及斯凱迪奧、派洛特、蒂爾等5家企業。2021年10月,“藍色無人機2.0”清單企業達到了11家,因“已通過網絡安全評估和NDAA合規性審查”,美軍可直接采購和使用。2023年3月,美國空軍創新部門(AFWERX)推出了“自主至上”(Autonomy Prime)項目,旨在利用政府資源搭建科技情報網、試驗場、算力平臺和數字測試環境,聚焦集群、遠程殺傷網、快速補能、分布式自主傳感器等無人機技術,扶持本國相關初創企業開展協同創新和成果轉化。該項目正在扶持的多個重型運輸無人機如Skyways V3、Silent Arrow等,聲稱其均具有可觀的軍民兩用前景。
特朗普在第二任期明確將無人機的自主生產和出口能力納入美制造業國家戰略框架。美國2017年《減稅和就業法》、2021年《基礎設施投資和就業法》、2022年《芯片與科學法案》等一系列促進制造業回流和發展先進制造業的政策引導大量資本進入機械、材料、新能源、計算機和微電子領域,如資助高精度傳感器、自主導航芯片研發,直接作用于本土民用無人機產業生態。2025年6月6日,特朗普簽署《釋放美國無人機優勢》行政命令(編號14307),明確提出放寬商用無人機運營條件、加強美國無人機產業基礎、確保供應鏈免受外國控制或利用、向美軍供應低成本高性能的無人機,并要求相關政府部門采取法律、金融和技術手段,促進美國制造的民用無人機系統的出口,與中國爭奪全球市場份額。
美國將冷戰時期軍事聯盟的管理經驗應用于當代對華科技競爭,這使得原本就偏頗的國際分工結構讓位于更加不公平的技術“血統”認證。這種產業聯盟體系的固有矛盾(政治站隊與經濟利益)會帶來天然脆弱性,對此,美國將遏制中國民用無人機作為管理產業聯盟體系的抓手。一是推動將“小院高墻”模式擴展至產業聯盟,形成針對中國無人機的“科技鐵幕”。美國利用既定的雙邊及多邊機制,通過污名化敘事散布中國民用無人機“威脅論”,影響他國安全觀,引導盟友及伙伴對大疆采取類似的禁用、審查或管制措施,進而構筑“去中國化”的無人機產業聯盟。例如,澳大利亞反對黨的“影子內政部部長”詹姆斯·帕特森(James Paterson)是“大疆參與侵犯人權”和“大疆泄露數據給中國政府”等美國敘事的傳播者,在其領導的“反大疆運動”影響下,澳邊境部隊和警察部門宣布暫停使用大疆無人機。
二是震懾產業聯盟國民用無人機產業鏈中的買方與賣方。美國在逐步“封殺”中國民用無人機的同時,也向盟友有所保留地開放本土市場。美國政府對中國民用無人機企業的全面打壓,亦是警告法國派洛特、瑞士威特(Wingtra)和土耳其巴伊卡爾(Baykar)等產業聯盟國無人機企業,既要真正落實無人機制造環節的“去中國化”和美國本土化政策,又不能與美企爭奪美國市場乃至世界市場的支柱地位。
三是聚焦全球市場潛力地帶,布局依附性的價值掠奪體系。美國以“可信”和“互利”為口號,與盟友及伙伴搭建新興技術合作框架,為美國低空利益集團進軍產業聯盟國提供便利。如特朗普與印度莫迪政府提出“自主系統產業聯盟”(Autonomous Systems Industry Alliance)倡議,宣布兩國推動人工智能反無人機系統的共同開發與生產,這對美國無人機企業安杜里爾公司(Anduril Industries)非常有利。在無人機領域,美國主導制定的排他性技術標準、數據安全規則和認證體系等市場規范往往隱含政治傾向或天然利于美企,其配合“友岸外包”手段,旨在建立一個美國為核心、產業聯盟國為從屬的價值鏈。可以預見,這種價值鏈一旦形成,美國很可能設立后門程序以便其行使數據霸權,他國也將因依賴美國無人機操作軟件、數據平臺或空域管理系統而落入美國布設的新殖民陷阱。
綜上所述,在民用無人機產業領域,通過逐步壓縮市場空間改造需求端、精準制裁中國企業更迭供應端、影響輿論沖擊市場認同、強化本土產能和產業聯盟體系重塑競爭格局,美國企圖將自身主導的傳統地緣政治和自由主義經濟霸權秩序向低空移植。這一系列遏制路徑與美國對中國光伏或應用程序產業的遏制路徑具有相通之處,如建立關稅壁壘阻遏進口、利用網絡安全議題發難、發動誘導民眾抵制的輿論戰等,但也存在著明顯差異,特別是美國政府借民用無人機產業與國防工業的關聯性設置國家安全議程,為啟動極端的“涉軍”制裁奠定合法性基礎,而這使得推進該領域對華貿易完全“脫鉤”更加容易。
![]()
四、美國遏制中國民用無人機產業的效果評析
美國一系列遏制手段直接損害了中國民用無人機產業海外利益,嚴重制約了未來中美低空經濟合作的空間,給全球低空治理帶來高度不確定性。但是,美國無法將中國“擠出”該領域的跨國產業鏈供應鏈,美國塑造覆蓋全球市場的低空霸權并不容易。
首先,必須清醒認識到,中國民用無人機頭部企業有可能失去美國市場。由于美國決策精英執持“非我即敵”的科技冷戰思維已凌駕經濟理性,中國處于國際領先地位的企業已很難突破系統性的政治圍堵,融入美國高科技產業生態。道通的經歷足以說明,即使中國無人機企業主動赴美建廠、降低中國零部件比重、不占有壓倒性領先份額,其依舊會遭遇美國技術問題政治化的打壓。道通將市場重心置于歐美,在美國、德國、意大利和新加坡設有數個基地,也曾以“美國制造”為賣點進行宣傳。如2020年9月,道通宣布其EVO II Dual無人機套件是“美國制造”,其軟件和超過75%的組件來自美國或其他“北約”國家供應商,整機由美國工人在華盛頓州組裝,產品符合本土化標準;道通甚至計劃在未來實現100%的“美國制造”。然而,根據上文可知,縱使道通努力將自己包裝成“美國企業”,但依然逃不過美政府和低空利益集團的攻擊。
其次,美國以排華為導向而設立的公務無人機白名單,也正染上美國國防工業的系統性弊病。入選DIU“藍色無人機”清單的首批無人機既不“可靠”,也不便宜。根據美國防部發布的《2020年工業能力報告》,針對4個“藍色無人機”平臺的分析表明,所有無人機均有使用大量的中國組件,包括機身結構件(如碳纖維或塑料)、電動機(釹鐵硼磁鐵)和印刷電路板。由此可見,美國低空利益集團在極短時間內不可能斷絕與中國制造業的聯系,其排斥的僅是中國無人機整機產品和軟件,而非中國企業廉價的原材料、機體結構件和組件。即便采用中國組件,美國本土制造商也未形成價格優勢,抑或只是針對政府采購設置了極高的溢價。據英媒透露,美國內政部2021年1月向白宮提交的備忘錄顯示,“藍色無人機”價格是既往采購品的8到14倍——最便宜的包含控制器的“藍色無人機”起價為7800美元,而配置更高的型號售價達21000美元,相比之下,大疆政府版產品平均價格為2100美元。另外,由于“藍色無人機”根據美軍方需求開發,其傳感器功能僅能滿足美國內政部民用需求的20%。2025年3月,“藍色無人機”清單入選供應商從15家驟減至10家,包括派洛特、威特等歐洲企業和AgEagle、靈感飛行(Inspired Flight)等美國初創企業在內的8家供應商出局。分析人士指出,美軍舉辦的“藍色無人機挑戰賽”是清單變動的催化劑,而安杜里爾、斯凱迪奧、蒂爾等軍工企業穩占鰲頭。顯然,“藍色無人機”清單被美極少數軍工巨頭壟斷僅是時間問題。
再次,雖然美國“技術鷹派”在聯邦層面大張旗鼓地推進民用無人機“去中國化”議程、號召“買美國貨”,但這些政策在美國地方層面和公共服務基層仍存有明顯爭議。“一刀切”政策顯著限制了美政府公共安全治理的科技水平。根據2024年9月美國政府問責局(GAO)的一項評估報告,“封殺”大疆使得美國內政部無人機機隊面臨老化、成本上漲、可靠性衰減、技術不兼容等問題,這極大影響了美國內政部運用無人機技術執行任務、維護公共安全的能力。在佛羅里達州,基層執法者對州政府公務無人機禁令抱有怨言:“其他品牌無人機無法與大疆相提并論”“奧蘭多(Orange County)治安官辦公室的25架無人機中有19架是大疆,若更換將消耗巨額支出”,部分立法者也持反對態度,如州參議員湯姆·賴特(Tom Wright)公開批評禁令牽強附會,并提交了一項法案要求延長寬限期,允許將大疆無人機重新投入公務場景。
最后,美國政府犧牲普通消費者利益和自身信譽的遏制手段必使其遭受反噬。美國引領全球民用無人機制造仍需時日,而損人不利己的后果已體現在民用無人機產業鏈下游——禁售、禁用抑或加征關稅,本質上以損害美國本土消費者利益為代價。根據大疆公開的一篇回應文章,大疆一直支持美國本土無人機行業發展,美國各類主體使用大疆產品產生了超過1160億美元的經濟效益,并支持了超過45萬個工作崗位。美國政府對大疆的打壓給本土低空經濟帶來了巨大的不確定性,也解構了其長期鼓吹的“自由貿易”立場——在一篇關于“大疆禁令對于消費者的影響”的網絡文章下,數位美國消費者評論:“禁令是標準的偏執行為。”“我認為自己應該得到政府的補償,這本質上是阻止我使用合法購買的財產。”“這些禁令似乎最能說明的是,美國不再支持‘自由市場’。”
總而言之,美國一味地遏制中國民用無人機產業只會制造三重悖論,即目標悖論——美國施加的技術封鎖和采購阻遏反而促使中國無人機產業進一步提升自主水平和產品力,從而激發國內低空經濟潛能,更好地輻射潛力地帶市場;成本悖論——美國政府“一刀切”更迭公務無人機造成極大的資源浪費,美國產業聯盟國為服從美國霸權而放棄成熟供應鏈,使本國低空經濟發展速度受制于美國無人機產業成長水平,喪失大量機會成本;創新悖論——美國失去具備強勁創新能力的競爭對手,大資本壟斷下低空利益集團將蛻變為新的軍工復合體,進而扼殺中小企業投身科技創新的動力,更難追趕先進水平。
![]()
五、結語
作為低空經濟的表現形式和重要載體,民用無人機因其技術的軍民兩用屬性和所涉及的網絡安全風險,極易卷入政治話語陷阱,變為大國國防工業競爭和認知域博弈的焦點;在科技冷戰思維驅動下,美國政界、軍方和低空利益集團在拿不出有力證據的情況下,仍使大疆、道通等中國企業深陷“涉軍”“間諜”的輿論旋渦,為“封殺”中國企業和設立本土替代的白名單作鋪墊,反映出國家安全擁有超越低空經濟發展的最高優先級,以及美國低空經濟規模尚處于初級階段的現實。通過犧牲當前較小的買方利益,美國政府企圖阻遏中國先進制造業積累賣方權力,并鞏固產業聯盟網絡,強化美國主導的科技“新殖民”體系。這也將是中國新能源、新材料、造船等優勢新興產業和人形機器人、生物制造等未來產業出海可能面臨的共同風險。對此,擴大內需和增強潛力地帶市場驅動力非常關鍵,應加快完善國家低空經濟體制,以推動中國成為民用無人機最大消費國,并依托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的新機遇,鼓勵中國民用無人機企業因地制宜地下沉潛力地帶市場。
即使困難重重,中國先進制造業仍要堅持“出海”,且不能放棄“中國智造”所塑造的全球消費偏好。2024年10月,大疆在美國法律框架下起訴反駁美國防部對其“中國軍工企業”的認定,雖然效果并不被看好,但社會意義仍然顯著;在美國基層公共服務部門,大疆還有可觀的忠實用戶基礎——曾有全美6000多個來自公共安全機構、警察和消防部門的代表致信參議院軍事委員會成員,反對將《反中國無人機法案》納入NDAA。事實上,科技冷戰思維并非美國民眾的共識。正如美國一位無人機資訊記者所評論的,“我們應該鼓勵美國制造商進行創新,真正地與全球領導者競爭,而不是依賴可能扼殺創新、限制消費者選擇權的保護主義政策。”以大疆無人機為代表的一批“中國智造”已深入人心,只有繼續堅守并努力拓展國際市場,才有可能改變美國產業霸權的秩序。
引用格式:
談東晨. 塑造低空霸權:美國遏制中國民用無人機產業的行動邏輯[J]. 世界經濟與政治論壇, 2026(1):22-48.
Dongchen Tan. Shaping Low-Altitude Hegemony: The Logic behind U.S. Actions to Contain China's Civilian Drone Industry[J]. Forum of World Economics & Politics, 2026(1):22-48.
本文來源:世界經濟與政治論壇 ;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傳播相關技術知識;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及時系我們,我們將根據著作權人的要求,及時更正、刪除或協商許可使用事宜,謝謝
中小學無人機課程代理咨詢
張老師
彭老師
劉老師
王老師
全國服務熱線:010-62483008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