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方清
近日,遼寧一條“小官巨貪”的新聞驚曝網絡,說的是遼寧省住建廳駐政務大廳工作人員王某某,窗口接件時對送錢的當天轉辦,不送錢的以各種理由搪塞拖延、故意刁難,8年收取好處費1614萬元。
8年1614萬元是什么概念?根據法定工作日推算,該窗口工作人員8年來在工資福利之外,平均每個工作日撈取的“好處費”達8621元。
這哪是“蟻貪”,分明是一只張著血盆大口的猖狂“碩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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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這起存在了8年的典型案例,是遼寧省委巡視組對全省住建系統開展專項巡視巡察中暴露出來的。
還得是巡視顯威力,不然這樁隱藏在政務大廳的“葫蘆案”不知還會“潛伏”多久!
遼寧此次專項巡視巡察發現問題5573個、問題線索1310件,受理主動投案90人,留置122人。王某某政務服務過程中8年收取好處費1614萬元,被列在“發現的突出問題”之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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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大廳,多為開放式格局,流水線式辦公。相關電子監控、數字代碼、辦事流程與服務承諾等等一應俱全,讓人感覺無論效率還是便利程度,都可省心又放心。
斷不會想到這里竟有人如此明目張膽地吃拿卡要、以權謀私,且通過搪塞拖延、故意刁難方式,硬搞出一千多萬好處費進了自己腰包。
住建廳駐政務大廳所辦業務,想必多與房屋買賣、繳納契稅、辦理過戶等相關,看來也是個“肥差”。但近8年來既攤上世紀疫情,又趕上房價低迷,加上東北經濟、人口等要素指標持續疲軟,遼寧住建部門個別人員怎忍心在大庭廣眾之下如此大肆斂財,向辦事人“揮刀”使絆子?
也是奇怪,8年收取好處費1614萬元,這得有多少人委屈掏錢,又有多少人因沒掏錢而辦不成事;這個王某某得多大神通能將眾多業務一攬到底,或是在他背后存在著“分肥團伙與”默契?8年“雁過拔毛”卻不敗露,是周圍“燈下黑”還是大伙“睜眼瞎”?這些疑團都應找到答案。
對于王某某的行為,廣東哲清律師事務所律師馬俊哲表示,王某某的身份屬于國家工作人員范疇。他利用受理、轉辦審批材料的職務便利,明確表現出“送錢當天辦、不送錢就刁難”的行為模式,完全符合受賄罪的構成要件,應當構成受賄罪。
另外,根據披露信息,王某某收取好處費的時間長達8年,由此,難以將其解釋為“臨時工作人員”。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解釋,貪污或受賄數額在300萬元以上的,即被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而王某某在8年間收取好處費高達1614萬元,遠超這一標準。
對于“數額特別巨大”的情形,法定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根據法律,滿足死刑的條件。但是最終如何判決,應由法院綜合具體案情而定。”馬俊哲表示。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同樣認為,王某某的行為涉嫌受賄罪,且屬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付建還表示,如果王某某違法所得的1614萬元贓款已被揮霍,法院或將判決繼續追繳或責令退賠。
如此看來,遼寧省住建廳駐政務大廳工作人員王某某將為其行為付出怎樣的代價,很值得觀察。
在1月4日召開的遼寧省優化營商環境大會上,159名企業家和個體工商戶代表被請到會場正中央的“C位”,各級領導干部坐在兩側與后方。媒體為此點贊:企業走向舞臺中央,這不僅是座次的調整,更是政績觀和發展觀的重塑。
把優化營商環境作為生命線,重拳出擊、動真碰硬,一抓到底,以雷霆手段堅決整治破壞營商環境的行為,確保在短期內實現明顯好轉、根本好轉——已成為遼寧上下的合奏強音。
而該省對于住建系統破壞營商環境問題的重拳整治,
將給人們帶來更大的信心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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