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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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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工作關系社會和諧穩定。婦女群眾是宗教工作的重要方面,婦聯組織作為黨聯系婦女群眾的橋梁紐帶,在引導婦女理性認識宗教、依法開展宗教活動、防范非法宗教滲透,凝聚婦女人心,切實維護婦女合法權益方面肩負著重要責任。自治區婦聯將陸續推出宗教政策法律法規巾幗普法小講堂,供大家學習。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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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婦聯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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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自由是我國法律的基本原則之一,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任何人不得以宗教教義、宗教規矩或宗教領袖的個人意見為由,強迫他人結婚或離婚,不得限制已婚者的婚姻生活自主權,更不能以宗教名義實施家庭暴力或精神控制。
在實踐中,有的家庭會以“宗教要求”“神的旨意”為由包辦婚姻、阻止配偶提出離婚、甚至對家庭成員進行人身或精神虐待,這些都是對法律的公然違背。婦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權益受到多重法律保護,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等。
生活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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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趙與丈夫感情破裂,提出離婚,但丈夫和家人以“宗教不允許離婚”為由百般阻撓,甚至限制她的外出和與親友聯系。小趙十分痛苦,向婦聯求助。婦聯工作人員向她和家人講解了婚姻法與反家庭暴力法的相關規定,明確指出宗教不能凌駕于法律之上。隨后,婦聯幫助小趙申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并通過法律程序順利辦理了離婚,恢復了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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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任何以宗教名義干涉婚姻、限制人身自由或實施暴力的行為都是違法的。婦女一旦遇到此類情況,應立即向婦聯、公安機關或人民法院尋求幫助,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來源:內蒙古自治區婦聯權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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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號|烏拉特中旗婦女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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