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企查查信息披露,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法院一紙裁定,將濟寧北湖建設集團正式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金額高達1799.7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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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寧北湖建設集團,成立于2008年6月、注冊資本達20.85億元,法定代表人為郭永剛。其股權結構錯綜復雜,穿透后顯示,濟寧太白湖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國開發展基金有限公司、農發基礎設施基金有限公司分別持股90.91%、6.65%、2.45%。而濟寧太白湖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正是濟寧北湖省級旅游度假區財政金融局,背后隱隱浮現地方政府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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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集團業務版圖廣泛,涵蓋房地產開發銷售、建筑安裝工程、市政工程、園林綠化工程、物業管理服務、建筑規劃設計以及工程咨詢服務等多個領域,在當地建筑行業堪稱舉足輕重。
然而,此次被強制執行事件,無疑給其光鮮的外表蒙上了一層陰影。從其對外投資布局來看,雖目前存續控股子公司多達9家,看似實力雄厚,但其中與知名企業華僑城A(000069.SZ)的合資合作也未能為其擋住此次危機。濟寧華僑城文化旅游發展有限公司作為其控股子公司之一,大股東為華僑城A全資子公司——上海華僑城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持股57.25%),濟寧北湖建設集團持股33.68%。如今,濟寧北湖建設集團自身難保,其在合資公司中的話語權與后續發展是否會受到影響,值得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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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被執行事件究竟是偶然的資金周轉問題,還是背后隱藏著更深層次的經營危機?濟寧北湖建設集團又將如何應對這一困境,能否順利化解這1799.78萬元的執行標的?市場正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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