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合伙創業本是佳話,可一旦鬧起經濟糾紛,往往連朋友都沒得做。最近恩施市法院芭蕉法庭就遇到了這么個案子,經過執行法官一番“修復術”,讓昔日老友“談錢不再傷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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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到借錢,昔日好友“對薄公堂”
陳某與謝某曾是一對好友。2017年,兩人合伙經營養豬場,陳某出資,謝某負責日常管理。后因豬瘟疫情影響,陳某退出合伙,謝某則繼續經營,并一直使用陳某早年出資建設的養豬場。
經營期間,謝某因資金周轉需要,向陳某借款15萬元。后經多次催要,謝某陸續歸還9萬元,剩余6萬元遲遲未還。陳某拿著謝某出具的借條向法院提起訴訟并獲支持。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謝某名下并無足額存款,也無房產、車輛等可供執行財產。
“囊中羞澀”,談錢真的傷感情?
執行法官前往謝某家中,家中只有早年經營茶廠已老舊淘汰的設備和陳某早年建設的養豬場,目前這個小小養豬場里喂養的生豬是其唯一收入來源。
謝某從不否認欠款事實,但一肚子苦水,他認為好友陳某在豬瘟來臨前通過合伙獲利,而自己獨立承擔后續經營壓力,導致虧損負債。加之妻子與陳某之間存在其他經濟糾紛,多重因素疊加,雙方互生嫌隙,還款事宜無從協商。
情理法相融,上演“友情修復術”
顧慮昔日好友這一情分和謝某的實況,執行法官并未簡單采取強制措施,而是開展耐心細致的調解工作。
執行法官向陳某如實道出謝某當前的經濟狀況和實際困難,同時提出其養豬場即將出欄的生豬可作為還款來源,引導陳某給予謝某時間與理解。
面對謝某,執行法官一面嚴肅說明生效判決必須履行的法律底線,一面引導他換位思考“這些年你一直無償使用陳某出資建設的養豬場,這份便利本身也是一種情誼。一碼歸一碼,就算有其他糾紛仍可依法另行解決。”
“死結”變“活扣”,雙方握手言和
經過多輪溝通,雙方態度逐漸緩和。陳某考慮到謝某的實際困難,愿意給予履行時間;謝某也意識到應當積極面對債務,主動提出還款計劃。
最終,雙方達成執行和解:謝某按生豬出欄時間,分兩期償還6萬元欠款。簽署協議時,二人握手言和,昔日的朋友情誼得以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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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寄語
本案的執行過程,體現了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在實踐中的運用。面對涉及人情關系的糾紛,法庭始終秉持“案結事了人和”的目標,在依法保障當事人權益的同時,盡可能化解矛盾根源,促進社會關系和諧。
法官提醒,親朋好友之間發生經濟往來,建議做到借款憑證清晰、約定明確,避免因賬目不清影響感情。即便發生糾紛,也應及時溝通、依法處理,莫讓誤解損傷了值得珍惜的情誼。
來源丨芭蕉法庭
作者丨陳 旺
美編丨喻靖堯
初審丨張 森
復審丨黃新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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