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新《龍神話與真相》書序(1987)
摘錄
在探討中國學術傳統與西方科學傳統之差異時,有人曾指出這樣一點,中國人沒有象希臘人那樣構造一個嚴格形式化的邏輯斯蒂系統。那么為什么沒有呢?
我認為,這一點恰恰與中國古典學術的特點有關。實際上,在古典學術中,邏輯形式被“消解”在語言研究的過程中了。就學術傳統看,中國與西方截然不同。但是從當代西方學術由本體論、認知論和邏輯哲學,向語言哲學和解釋學的上述轉變中,我們卻可以體會到,中國古典學術的方法,未必是完全落伍的。它的價值,有待于我們重新研究和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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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從本書中將可以看到,無論在古文獻、古語音或古文字的研究中,我都廣泛地使用了傳統訓詁學中以聲訓求語源的方法。這種方法的科學性究竟如何?其所推導出的結論在多大程度上是可靠和可以信賴的?早在《諸神的起源》一書出版時,就曾有人—特別是那些對傳統訓詁學及其音訓方法缺乏認識的青年朋友,對這一點表示過可以理解的疑問。因此在這里,我想有必要著重對這一方法的由來與發展從理論上作一下說明。
傳統所謂“小學”,實際包括三種學術:1.訓話學,2,文字學,3.音韻學。
常有人以為,訓詁學就是古代的文字學。其實這二者無論就對象、內容或來源看,都大不相同。訓詁學所研究的主要是語言中的活東西——自然語言(口語),特別著重于語詞的音義關系及其生成—轉換運作。文字學所研究的則是語言中的死東西,即出現于書面語言中的文字記號系統——這種書寫記號的來源、象征,及其所荷載的信息內容。《爾雅》[16]與《說文解字》,分別代表了古典學術中訓話學與文字學的兩大不同類型。至于傳統之所謂“音韻學”,實際上相當于現代語言學中的“發音生理學”和“音位學”。
清代學者王應麟指出:
“文字之學有三。其一,體制。謂點畫有橫、縱、曲、折之殊,《說文》之類。
其二,訓詁,謂稱謂有古、今、雅、俗之異,《爾雅》、《方言》之類。
其三,音韻。謂呼吸有清濁高下之不同。沈約《四聲譜》及西域反切之學。”(《玉海》)
在清代學術中這三者雖往往被綜合地進行研究,但以音訓方法探求語義的訓詁學,卻正是這三者之中具有綱舉目張意義的主干。清代學者研究古代文獻所獲得的主要成就,幾乎都是通過音訓方法而獲致的。
段玉裁曾說:
“小學有形、有音、有義。三者互相求,舉一可得其二。有古形,有今形。有古音,有今音。有占義,有今義。六者互相求,舉一可得其五。”
又云:
“古人之制字,有義而后有音,有音而后有形。(今)學者之考學,因形以得其音,因音以得其義。治經莫重于得義,得義莫切于得音。”
段氏關于語言文字起源的上述觀點,在清代學術中是頗具有代表性的。在他看來,文字的起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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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在意義(所指)、語音(能指)、文字(記號)三者的關系中,音義關系是決定性的。有了意義與聲音的結合,就產生了人類語言。是先有語言而后才有文字[17],而絕不是相反。文字是表達語言的,是為語言服務的,而不是相反。正因為如此,語言—音義關系是能動和主動的,文字則是被動的。漢語的特點是,一個固定的語言音節(單位),往往就具有一種確定的意義。換句話說,有一個音節、音位,就意味著可能存在一個詞。漢語的這一特點,必然決定了文字的單體化——即方塊字的出現。
由上述,我們還可以注意到,十五世紀末西學東漸以來,由西方近代語言理論中引入而在國內語言學界廣為流行的那種“象形文字論”——即認為漢字起源于圖畫的理論,[18]無論從漢字歷史看,從漢字功能看,[19]都是根本站不住的。
在漢語中,文字記號、詞、讀音與語義之間構成如下的一種菱形關系(見圖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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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說,一個文字往往對應著一個特定的詞,具有一種讀音,負荷著一種語義。在這種關系中,音—義關系的連結是具有根本性的。它們組合為一個語言單位,就構成漢語中的一個詞。這個詞如果附屬于一個書面記號,就形成一個漢字。但即使沒有這個書面記號,它仍具有自己的語言功能。更重要的一點是,在古代漢語中,絕不是有多少詞就需要多少字。事實上往往只有極少量的書面記號,卻必須用來表述無限多樣而復雜的言語活動。因之,許多漢字在演變中出現了書面記號與語義直接聯系的斷裂(見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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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文字仍然是語音和詞的記號。但由于文字與詞義關系的割斷,它就不必一定指謂它本義所指的那個詞。而可以通過語音與詞的聯系,指謂與其本義不同的詞。這時文字記號即具有了新的語義。這種語義只有通過其所在的特定語境才能得到恰當的解釋。在甲骨文、金文和秦漢文獻中,我們可以大量地見到這種情況。
中國古書之難讀難解,首先就是由于文字。由于漢字是具有如上所述復雜功能的一種記號系統。但每一個字作為書面記號,既具有自身本有的形、音、義成分,又在特定語境中承擔著不同的意義和構詞功能。這就勢必容易導致誤讀和歧義。加以古今語殊,同一個文字記號的形、音、義既有歷時態下的層疊變異,又有由于中國疆土遼闊,同字、同義而異音異讀,雅言、方言相互影響的情況,使得大量古代經典的識讀,不能不成為一種極其艱難的工作。
實際上,許多先秦典藉,早在兩漢經師手中,即已被失讀或誤讀。其后兩千年中,更積非成是,陳陳相因。加以各學派之間,往往標榜門戶,固步自封于所謂世傳家法,視異端新說如洪水猛獸,相互排詆唯恐不力。所以數千年來,兩漢先秦以上至于上古之書,真正被讀懂或基本沒有問題的書,今天看來,實在并不多。許多上古典籍,今天都有重新解讀的必要。而達到正確解讀的唯一方法,只能是通過語言去研究語言——也就是“訓詁學”的方法。
(6)
從歷史看,訓詁學中的音訓方法,其由來久矣。清人王先謙曾追溯之曰:
“流求餌貳,例啟于周公。乾健坤順,說暢于孔子。仁者人也,誼者宜也,偏旁依聲以起訓。展轉積聲以求通。此聲教之大凡也,浸尋乎漢世,間見于緯書。韓嬰解《詩》,班固輯論,率用斯體宏闡經術。許鄭高張之倫,彌廣厥旨。逮劉成園之《釋名》出,以聲為書,遂為經說之歸墟,實亦儒門之奧鍵己。”[20]
也就是說,以聲訓追尋語根、語源的傳統,至少可以上溯到西周初葉的周公時代。這種方法,歷來被認為是研究儒家經典的“奧鍵”——即一種絕妙鑰匙。
但音訓方法之大倡,并在典籍研究中取得輝煌成果,卻不能不說是清代學者的功績。在清儒中,首先提倡以語言文字研究為中心,重新釋讀古代經典的學者是戴震。他在《論韻書中字義答秦蕙田》的信中說:
“字書主于故訓,韻書主于音聲。然二者恒相因:音聲有不隨故訓變者則一音或數義。音聲有隨故訓而變者則一字或數音。大致一字既定其本義,則處此音義引申咸六書之假借。其例或義由聲出。……凡故訓之失傳者,于此亦可因聲而知義矣。”
在這里,戴震首先提出了“義由聲出”這個重要的漢語語言學原理。有了這個原理,不但可以說明“依聲托事”的很借,語義的遷延和來源,而且一語道破了訓詁學的根本奧妙。我們知道,古書中用字,假借極多。因此解讀古書的第一步,就是必須超越字形,破其假借而正以本字。但是古音不同于今音,欲知古人假借,必須先通古音。因為“故訓音聲相為表里”,不但“義由聲出”,而且“故訓之失傳者,亦可因聲而知義”,所以戴震曾作《轉語》二十章,想“以聲求義,以義正聲”。可借此書后來不傳,今僅存其《序》。其《序》中說:
“凡同位則同聲,同聲則可以通乎其義;位同則聲變而同,聲變而同則其義亦可以比之而通。”
這又是一個重要的漢語語言學原理。
訓話學家齊佩镕曾對戴氏此說作過一個精當而明白的評價。他指出:
“‘鴛鴦繡取從君看,不把金針度與人’。現在如果把金針度與人,那么,這支金針就是那‘其用至博,操之至約’的音轉之理,所以難怪一般訓詁家常好說‘一聲之轉’的術語了。”[21]
但是,在清代學者中,把“因聲求義”這一訓詁方法推廣到經史子集的廣泛研究工作中而成績最著的應首推王念孫、王引之父子。王念孫指出:
“竊以訓詁之旨本于聲音,故有聲同字異,聲近義同:雖或類聚群分,實亦同條共貫。譬如振衣必提其領,舉領必引其綱,故曰本立而道生,知天下之至嘖而不可亂也。此之不悟,則有字別為音,音別為義,或望文虛造而違古義,或墨守成訓而少會通,易簡之理既失而大道多歧矣。今就古音以求古義,引申觸類,不限形體,茍可以發明前訓,斯凌雜之譏亦所不避。”[22]
齊佩镕先生指出:
“這段話可以說是說盡了訓詁的秘訣。訓詁之本為聲音,而音義的關系不外‘聲同字異,聲近義同’兩大類,假如把握住這個樞紐——那么至嘖不亂的易簡之理就可以豁然貫通,然后引申觸類,打破形體,隨心所欲,無往不利,即呵毛罵鄭,亦無不可。無怪乎他的《廣雅疏證》及《讀書雜志》等作。左右逢源,妙得自然,一語道破,渙然冰釋。”[23]
戴震、王念孫所倡導的這一聲訓方法,在念孫之子,清代卓越學者王引之手中,得到了更深刻的發揮和運用。王引之曾闡述乃父學說指出:
“訓詁之旨,存乎聲音。字之聲同聲近者,經傳往往假借,學者以聲求義,破其假借之字而讀以本字,則渙然冰釋,如其假借之字而強為之解則誠為病矣。故毛公《詩傳》多易假借之字而訓以本字,已開改讀之先。至康成箋《詩注札》,屢云某讀為某,而假借之例大明。后人或病康成破字者,不知古字之多假借也。”“說經者期于經意而已,前人傳注不皆合于經,則擇其合經者從之,其皆不合,則以己意逆經意,而參之他經,證以成訓,雖別為之說,亦無不可。必欲專守一家,無少出入,則何邵公之墨守見伐于康成者矣。故大人之治經也,諸說并列,則求其是;字有假借,則改其讀,蓋孰于漢學之門戶而不囿于漢學之藩籬者也。” [24]
王引之還指出:
“夫訓詁之要,在聲音不在文字,聲之相同相近者,義每不甚相遠。故名字相沿不必皆其本字,其所假借,今韻復多異音,畫字體以為說,執今音以測義,斯于古訓多所未達,不明其要故也。今之所說多取古音相近之字以為解,雖今亡其訓,猶將罕譬而喻,依聲托義焉。”
梁啟超論清代學術時曾指出,清代樸學在中國古典學術史上具有一種啟蒙性的意義,可以比類于歐洲文藝復興初期希臘古典學術的復興。[25]我認為,梁氏對清學的這一評價是中肯的。我們從上引王引之的論述中就可以看到,他在這里并不僅僅是在倡導一種對于古典經學的新的研究方法。其目的,實際是要構建一種新的文化解釋學。這種解釋學要求敢于突破古人成說之藩籬,要求有新的發揮和建樹——方法學的這一變革,實際乃是一場經學革新、文化改革運動的先聲。
另一方面我們還必須看到,這種新的訓詁學方法,實際也是一種理性主義的方法。通過理性主義方法的引入,幾千年來對于古代經師正統訓傳的迷信可以破除了。經典文獻的解釋權由依賴傳統和權威,轉到了每一個能運用和掌握此種方法的知識分子個人手中。由此看來,對儒學正統所發起的這一革新,雖然其鋒芒還沒有直接指向政治和倫理的方面[26],但就其理性自覺的意義而言,卻已經蘊涵著一場儒學的革新運動了。使人遺憾的是,清代樸學這一方面的意義,至今仍鮮為人知。而這個問題,也己越出了本文的論題,所以在此暫不深論吧。
總而言之,在清代那些最富于創造力的學者們看來,“說來說去,簡單一句話,訓詁學的主旨是以聲音為樞紐,訓詁之法只是破其假借而讀以本字,但破讀也并不是隨便以己意逆經,而是‘取古音相近之字以為解’,以古韻二十一部的分合為之準,然后再‘參之他經,證以成訓’,便可以推翻前人,別創新說了。”[27]
當然,這里也應當指出,清代學者的解釋學,雖然是建立在以音訓為主的訓詁學和音韻學基礎之上,但他們也并非不重視字形學。
郭沫若曾經深刻地指出,原始漢字起源于兩大系統。一個系統是抽象符號,它們可能是記音記號,也可能是記意記號,其起源遠早于象形文字。在這類文字中,字形與字音、語義木一定有必然的關系。漢字的另一個系統,則是象形文字,其起源要晚于前一類文字。象形字的特點是,字形與語義往往具有直接性的關系。字形往往反映出它所記錄的詞的本義。在甲骨文及金文中,既有象形文字,也有數量上決不少于象形文字的抽象表音、表意文字。近現代叫些古文字學家,不明乎此,往往拘泥于字形與字義的聯系。甚至有人竟以為漢字的基本規律就是畫圖規律,這已是走火入魔,無知而荒謬了。
如果我們嘗試對漢字的上述兩大起源,尋求一種一元化解釋——也就是說,解釋為什么兩大不同系統,后來可以結合于一體這個問題的話,那么我以為,這很可能是由于隨著表意記號的增多,而有必要以形象記號加以區別的結果。表意文字先于象形文字。而語音則成為連結字形雖不同,語義卻相同的文字的紐帶。
王力先生在《中國語言學史》中對清儒的訓詁學和解釋學成就,曾作了一番極為中肯的評論。他說:
“文字本來只是語言的代用品。文字如果脫離了有聲語言的關系,那就失去了文字的性質。但是,古代的文字學家們并不懂得這個道理,仿佛文字是直接表示概念的:同一個概念必須有固定的寫法。意符似乎是很重要的東西;一個字如果不具備某種意符,仿佛就不能代表某種概念。
這種重形不重音的觀點,控制著一千七百年的中國文字學(從許慎時代到段玉裁、王念孫的時代)。直到段玉裁、王念孫,才沖破了這個藩籬。文字既是代表有聲語言的,同音的字就有同義的可能:不但同聲符、不同意符的字可以同義,甚至意符、聲符都不同,只要音同或音近,也還可能是同義的。這樣,古代經史子集中許多難懂的字都講清楚了。這是訓話學上的革命,段、王等人把訓詁學推進到嶄新的一個歷史階段,他們的貢獻是很大的。”[28]
(7)
那么,由此可以提出這樣一個問題:清代學術中這種如此被重視的音訓方法,從語言學理論上說,是否也具有深刻的根據呢?
對于這個問題,我們可以給予一個充分肯定的回答。聲訓方法作為一種解釋學方法,之所以必然能夠成立,除了前面從漢字形、音、義關系的角度所已指出的理由外,這里還關系到漢語中一個極其深刻而重要的語言規律——在原始漢語中,所有同義的詞語,都是圍繞了一個具有共同來源的語音基核而組成。從語言的聲音和意義的聯系上,探索字與字之間的親緣關系,這就涉及到詞族學、詞源學的研究范圍。雖然漢字的形、音、義關系非常復雜,尤其是形體繁復,變化極多,但它決不是一個一個的孤生兒女,決不是互不粘連的一盤散沙。
近代學者劉師培指出:
“古人名物,以一意一象為綱,若意象相符,則寄以同一之音,雖審音造字形不必同,然字形雖殊,聲類同者義必近。”
對于劉氏此說中所列的具體音義關系,我們還可再作商量。但他指出原始漢語中曾存在依據音近義通的連類規則,生成詞族的語源學規律,則是至為深刻的里這一規律,實際上很早以前即已被古代語言學者認識到。對這一規律的認識,涉及到漢語作為一個符號系統,其中各種名稱的來源,究竟是偶然的,還是服從于一定的規律這個間題。
一派的觀點,可以以清儒朱駿聲的見解為代表。他在所著《說文通訓定聲,凡例》中指出:
“凡山水國邑及姓氏之類,皆托其字為標識,無關本誼,故注亦不詳。”
在這部書的正文里,他在“假借”(按:指意義無關的同音借用字)乞欄里專門辟出了“托名標識字,一項,把他所說的“山川國邑及姓氏之類”的專名列入此項。這就說明,他認為物之專名僅有標識作用,起碼是山水國邑姓氏之類,是沒有什么本誼與來源的。
與這種名物偶然性觀點相反,另一種觀點認為名物必有來歷。這一派學者認為,首先,名物是有來源的,在給一個專名定名時,完全沒有根據、沒有意圖幾乎是不可能的。雖然定名有偶然性,名與實絕非必然的切合,但人們為一物定名時,一定與對這一事物的觀察,認識有聯系,因而在不同程度上有源可尋。其次,探尋名物的來源,往往與希望了解古人對一些事物的認識,從而進一步研究古人的科學與思想分不開。同時,也可通過名物的推源進一步研究詞義的發展規律,并非僅僅游戲式地去猜測命名的意圖。所以,以“托名標識”來阻絕名物探源的通路,在語義學上是不徹底的。
值得注意的是,第一種觀點在現代仍受到一部分語言學家的贊成。贊成的根據,則是來自索緒爾語言學中關于語言是一個自由符號系統,因而語音和語義沒有必然聯系的觀點。
但這里實際上有一個誤解。在造詞之始,正因為音、義無必然聯系,所以不同的民族,可以各自選擇不同的語音形式給事物命名。但就某一個民族的語言來說,已經用某音表達某義,約定俗成以后,再繼續創造他的近義詞時,由于語言的類推作用,往往要受舊詞的影響,自然地運用與它相近(有穩定部分,有變換部分)的語音形式來表達新詞的意義。舊詞與新詞之間,意義有發展,但有引申的關系。語音有變化,但有轉換的規律。這樣,就逐漸形成了音、義相關的詞群。就其造詞的淵源來說,它們之間是可能發生聯系的。如果我們能掌握正確的方法,探索這一重大課題,這將會給漢語的研究開辟一個廣闊的園地。古代文獻在這方面給我們留下了非常豐富的資料,可資利用。前輩學者給我們留下了許多寶貴遺產,可供參考。
漢代劉熙撰《釋名》,其序云:
“名之于實,各有義類,百姓日稱而不知其所以之意。”
這里所謂“名之于實,各有義類”,一語道破了原始漢語中聲近義通這一規律之所以出現的原因。
我們說音近之詞古義必通,因為這是原始漢語中事物命名的一條規律。但在這里必須強調,這一規律所適用的主要是原始漢語,而不是秦漢以下的古代漢語。[29]
在原始漢語中,聲近義通是古人為事物命名的普遍規律。但在后來的漢語中,由于:(1)方言異字和異名的介入,(2)名稱隨語言發展而產生的變異和分化,所以這一規律的表現就遠不那么純粹和明顯了。近世著名學者黃侃《聲韻略記》,對這個問題所論極確。他指出:
“音發而義從之,固矣。然使同一音即同一義,終古不變,則其理亦自簡而易明。無如其不爾也,是故當知音之所以變轉。”
他又指出:在語言中既有“一音屢轉而義至今不甚殊者。”此類語詞同音則共義的同源性是明顯的,體現著音近義通的規律。但今日語言中卻也有音聲相同,而義則各有所受者。例如漢字中:裸、踝、課、髁、稞、婐
諸字,“論字形,則偏旁皆同,而論聲義,乃各有所受。宋人王子韶有右文之說,以為字從某聲,即從其義,展轉生說,其實難通。如知眾水同居一渠,而來源各異,則其謬自解矣。故治音學者當知聲同而義各殊之理。”
黃先生說聲同義殊,是由于語詞來源不同。這是很卓越的見解,發前人所未發。上述一些字都是用果字表音,可是并不能從果字字音歸納出一個共同的語義。它們的這種音同義異關系,就是由于文字與語言經過歷史演變,所以異中有同,同中有異。
如果不認清這一點,就可能導致對“音近義通”這一規律的誤解。
(8)
在二十世紀學者中,堅持名物必有來歷,因此可以通過“音近義通”這一語源學規律進行考索的,包括幾位最卓越的語言學者。這就是王國維、章太炎和黃侃。
王國維說:“凡雅俗古今之名,同類之異名與異類之同名,其音與義往往相關;同類之異名尤顯于奇名。如《釋蟲》:‘食草心螟,食根蟊’。《釋鳥》:‘鳥鼠同穴,其鳥為鵌,其鼠為鼵。’螟與蟊,鵌與鼵,皆一聲之轉。此不特生物之名然也……蓋其流期于有別,而其源不妨相通,為文字變化之通例矣。異類之同名,其關系尤顯于偶名。如《釋草》:‘果羸之實栝樓’,《釋蟲》‘果羸、蒲盧’。案果羸者,圓而下垂之意,即《易?雜卦傳》之‘果蓏’,凡在樹之果與在地之蓏,其實無不圓而垂者;故物之圓而下垂者,皆以‘果蓏’名之。栝樓亦果羸之轉語……今雖不能言其同名之故,要其相關自必有說。雖其流期于相別,而其源不妨相同。古人正名百物之意,于此亦略可睹矣。”(《觀堂集林》)
章太炎指出:
“治小學者,在于比次聲音,推跡故訓,以探語言之本。”(《國故論衡·小學略說》)
在《文始》一書中,章太炎將原始漢語中的同音字分為兩大類:“音義相仇,謂之變易。義自音訓,謂之孳乳。”由此出發,他系統地探索了運用同音字通轉的規律來歸納同源字的工作。以變易、孳乳這兩大原則為貫串的凡例,以古韻二十三部的通轉為規范,試圖全面考察漢語文字族類的繁衍。其大意略謂,轉注惟有同義,假借惟有引申之義。一字變為數字而音義同者,當求何字在先,何字在后。一字變為數義而字體亦異者,當知本是一字,后乃乘分,等等。
王力曾評價章太炎這一工作指出:
“章太炎先生的《文始》及高本漢《漢語詞類》,都從語音去研究字義的關系。他們對于字義的解釋,盡多可議之處。然而他們的原則是可以成立的。語音相近者,其字義往往相近,字義相近者,其語音亦往往相近。由語音的系統去尋求字族,不受字形的束縛。這是語史學的坦途,同時我們也可以把這個原則反過來應用,就是從字義的關連去說明古音的部居,如改之與革,晦之與黑,子之與息,都是之昭、職德同部的證據,我們雖不能單憑這個去證明古音,但若有了別的重要證據之后,再加上這個做旁證,原有的理論就可以借此增加不少的力量。此外相反的字有時也可以證明語音之相近,如否之與福、禮之與戾,底之與顛,明之于暮等,都是同部或對轉的字。”(王力《上古韻母系統研究》)
這一評價是頗為深刻的。
黃侃是章太炎的弟子。他在所著《訓詁述略》中,對漢語中音近義通這一原則曾作了極明確的表述。指出:
“古人制字,義本于聲,即聲是義,聲音訓詁,同出一原。文字孳生,聲從其類,故今日文字、聲音、訓詁,古曰字讀。讀即兼孕聲音、訓詁,蓋聲音即訓詁也,詳考吾國文字,多以聲相訓,其不以聲音相訓者,百分之中不及五六。故凡以聲音相訓者為真正之訓詁,反是即非真正之訓詁。”
黃氏此說,雖似偏激,實具卓識。在這里,他指出了真正的訓話學,決不應是單純的研究字形,而是以音訓為主,兼括語義學、音位學和字形學在內的綜合學科。這是極為深刻的!
綜上所述,語音與語義在起初配合時雖未必都有必然的因果關系,但后來在語言的演進過程中,因為詞匯從同一語根孳生分化的緣故,音讀相同相近者,其意義也往往相近相同,以至輾轉關連,從而使一系列音義相關、相近的字詞群,組成一個語族。這是漢語發展學中的一個重要的語源學規律。由此看來,漢語訓詁學的研究,就不可能是一種靜態、共時態下的結構主義研究。而是必須循于意義轉換的脈絡,作歷時兼共時,結構與消解的解釋學研究。
通過文字語源和名物來源的探求,可以了解和認識存在于語言世界中的遠古文化真相。音訓的方法,因聲求義的方法,乃是絕不可少的方法,在有些情況下,甚至可能也是唯一的方法。
這就是我在《諸神的起源》和本書中,之所以不得不大量地使用這一方法的原因和理由。也是我在本書之前有必要向讀者預先作一說明的。
最后,我還應當在此向賈蘭坡先生、陳世驤先生表示謝意。他們為本書第一編提供了有關鱷魚動物學方面的重要資料。在本書寫作中,還曾得到楊希枚、李澤厚,法國漢學家桀溺先生等的關注或幫助,書稿完成后,楊援朝同志不辭辛勞,謄抄了全稿,在此一并致謝。
何 新
1987.8.1記于京西古城
發布于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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