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陽某高新技術企業派代表千里迢迢趕赴常州,專程向常州中院民二庭及案件承辦人員劉曉琴、法官助理張偉揚贈送錦旗。兩面錦旗上金燦燦的感謝語“公正高效解企憂,司法護航促發展”“天生正氣明是非,通達法理暖人心”,正是對常州法院公正司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的真摯禮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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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沈陽某高新技術企業與常州某設備生產企業簽訂技術說明,就沈陽某高新技術企業所需大型生產線的設備組成、技術要求和驗收標準等內容作出明確約定,并在此基礎上訂立書面合同。雙方因后續安裝、調試工作產生爭議,且多次協商未果。
沈陽某高新技術企業遂提起訴訟,請求在解除技術說明等協議的基礎上,退還設備并收回已付款項。沈陽某高新技術企業的主要訴求雖獲一審法院支持,但未得到常州某設備生產企業的認可。常州某設備生產企業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二審中,本案承辦人組織雙方圍繞技術說明的約束力、法定解除權行使條件等爭議焦點展開詳細調查和充分辯論;并在判決書中對案件事實進行了細致梳理、對判決理由進行了嚴密論證。二審判決后,常州某設備生產企業服判息訴,當事人雙方協商履行判決內容,該起糾紛得以圓滿解決。
該案的妥善處理,是常州法院將最高人民法院“以依法平等保護增強信心”的要求落到實處的一個縮影,不僅體現出司法對于合同效力和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也彰顯了法院在打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營商環境方面的積極作為。今后,常州法院將繼續做深做實依法平等保護,努力讓各類市場主體都能安心經營、放心發展,為持續打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供稿:民二庭 張偉揚
編輯:張 瀾
一審:王 鵬
二審:陳志強
三審:王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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