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GESP北京某中學考點的處罰決定
信息學資訊 2025年04月09日 14:33 北京
中國計算機學會(CCF) GESP認證辦公室于第九次認證結束后,收到關于北京某中學考點的投訴舉報。經GESP組織委員會調查核實,該考點存在未按照GESP考務規范配備足量且符合資質的監考人員現場監考、考務管理失職的情形。
上述情形違反《GESP考點管理規定》第三條、《中國計算機學會(CCF)編程能力等級認證條例》第四章第三條和第六章第九條的規定,損害GESP認證的嚴肅性與公信力。經GESP組委會審議,決定對涉事考點及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罰:
一、對北京某中學考點的處罰措施
即日起取消北京某中學GESP考點資質,并扣發本次考點組織服務費2000元。自本決定生效之日起一年內(2025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6日)禁止該單位重新申請GESP考點資質。
二、對責任人員的處罰措施
即日起取消劉某的GESP監考資格。自本決定生效之日起一年內(2025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6日)禁止其參與GESP認證相關監考、考務工作。
本決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請各考點及考務人員引以為戒,嚴格遵守GESP考務規范,切實履行考試管理責任,共同維護認證工作的公平公正。
特此公告。
CCF GESP組織委員會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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