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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8日,南方周末發表了一篇題為《縣城公職“嫖客”與想掙大錢的青年》的文章,讓人看后如鯁在喉。
這篇文章主要講述了湖南省衡陽祁東縣在打擊賣淫中,牽出三名公職“嫖客”——祁東縣風石堰派出所時任所長李明;太和堂鎮的小學老師王敏其和王紅方。
三人通過貨幣交易的方式,與12歲幼女張曉夏(化名)發生性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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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所長、小學老師,這樣的軍公教人員,竟然和幼女發生性關系,真是讓人感覺不可思議,怎么有這樣的人渣?
根據中國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行為人明知是不滿14周歲的幼女而與其發生性關系,不論幼女是否自愿,均應以強奸罪定罪處罰。上述三名公職“嫖客”,因犯強奸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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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記者還注意到,在曹某坤案的“客戶”名單中,還出現了一個有強奸幼女前科的謝維柯。如今56歲的謝維柯,曾先后擔任祁東縣鳳歧坪鄉教育管理中心教師、雙橋鎮原教管中心主任,在職期間曾獲由衡陽市教育局、衡陽市教育基金會授予的2016年度“衡陽市優秀教育工作者”。
2018年8月,謝維柯因強奸罪被祁東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2018年祁東縣紀委監委發布的通告顯示:經查,2018年3月5日20時許,謝維柯以給予金錢、幫助求學等方式引誘一女中學生(案發時未滿14周歲)到酒店開房,并兩次發生性關系。
判決書顯示,2022年8月17日8時許,曹某坤將張曉夏帶至祁東縣一洲大酒店門口的公交站牌處與謝維柯見面,后發生性關系。
彼時,距離謝維柯刑滿釋放或不到一年時間。2023年,謝維柯再次以強奸罪入獄,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看來,牢獄生涯并沒有教育好他,他成了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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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幼女被猥褻呈逐年上升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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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最高檢發布的《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白皮書(2023)》顯示,2023年,全國檢察機關起訴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數較多的罪名包括:強奸罪24332人、猥褻兒童罪11013人,全國共有3.5萬人犯下強奸和猥褻未成年人罪,相當于每天有97個人在實施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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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只是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更多的罪行在冰山之下。更為驚恐的是,如果按4:1的犯罪黑數理論,這個數字就相當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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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一位祁東生意人告訴南方周末記者,當地有人迷信“與幼女發生性關系能升官發財”。
一則祁東縣法院發布的性侵幼女真實案例也顯示,曾有男子因迷信“買處落紅轉運”,在陌陌聊天軟件上聯系未滿14周歲的“賣淫女”,與之發生性關系。
而據公開報道,在2019年9月,祁東曾發生一起輪奸幼女案,涉及兩名公職人員,分別是當時縣人社局干部與太和堂鎮的銀行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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