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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尋親成功后,尋親男孩劉學州自殺了。
人世間的悲歡如此不同,有人尋親成功是幸福的開啟,有人尋親成功卻是悲劇的高潮。
從尋親成功到三亞自殺,只有短短27天時間,這個十幾歲的男孩就這樣告別了這個世界,留下一份長長的遺書讓人淚目不已。
甫一出生,劉學州就被賣掉了,作為父親送給母親家的彩禮。再變態的編劇,恐怕也編不出這樣的黑色情節。
買兒賣女的理由我們見過很多,想不到竟然還有一樁是為了娶老婆——為了娶她,所以賣掉跟她生的孩子。
這一對男女,果真是世間奇葩,不配為人父母;劉學州被人買走,或許反而是幸運的。
可惜,因為4歲時的一場事故,劉學州養父母雙亡,此后他成為校園欺凌的受害者,欺負他的除了同學還有老師。這些在他遺書中出現的人物,公安機關應當介入調查,尤其是別放過那些禽獸教師。
孫海洋尋子成功被媒體熱炒,給了劉學州尋親希望。跟別人尋親不同,他沒有親生父母尋他,只能他去尋親生父母。
他的尋親過程也異常簡單,因為疫苗接種證上,直接就有自己原來的名字和生父的名字。
但是,他的生父生母,都有了各自的家庭,而且都不愿接納他,生母甚至拉黑了他。因為尋親,他又得罪養父母的親戚,這讓他無處可住。
在出生那天,他們拋棄他,是為了彩禮;15年后,他們再次拋棄他,是為了不拖累自己。
某些喜歡敲著鍵盤當法官的網友,甚至某些號稱以責任為靈魂的媒體,似乎根本不知道親生父母有撫養未成年子女的責任,不知道賣掉親生兒女犯了拐賣兒童罪,不知道拒絕撫養親生子女犯了遺棄罪,卻腦回路清奇地站在了他的親生父母那邊,替他們大寫特寫所謂“獨家回應”,對一個未成年的孩子開始了瘋狂的網絡暴力。
某些曾經獨家報道的媒體,有必要就“劉學州要求親生父母買房子”等“獨家回應”,做出后續回應,這樣的報道究竟是如何炮制出來的?是否具有真實性?抑或純粹為了流量,毫無專業性地聽取了片面之詞就大寫特寫?
一個未成年還在讀書的孩子,要求不愿收留他的父母,給他提供一個可以住的地方,究竟有什么錯?
此刻,當劉學州以自殺的方式作出回應,那些鍵盤俠還有那些流量記者,當作何感想?有沒有一點殺人犯的負罪感?
網絡暴力是網絡時代的產物,像潑天的大雨,又像漫天的雪花。落實到每一個施暴者,成本更低,落位于每一個被施暴者,卻威力更大。別說未成年的劉學州根本承受不了,恐怕也很少有成年人能夠真正承受得了。
網絡暴力具有空間的虛擬性、行為的隱蔽性和影響的廣泛性、危害的嚴重性等特點,對被施暴者來說,面對暴雪襲來,很容易發生“雪崩”,卻沒有一朵“雪花”,認為是自己的責任。
網絡暴力事件近年來層出不窮,劉學州被逼自殺是其中極致案例。我國刑法中雖規定了侮辱罪、誹謗罪,卻均屬自訴罪名,公安機關一般不會刑事立案;具體到網絡暴力,個人自訴又面臨著取證難等現實困境。如果提起民事訴訟,網暴者所需承擔責任通常不大,相關網絡平臺也樂見網暴流量,怠于履行企業主體責任。針對網絡暴力不同于一般侮辱、誹謗案件的特點,有必要增加專項罪名,將網暴入刑,提高網暴者的違法成本。
網絡暴力可以殺人,劉學州之死就是最真實的悲劇。
除了追究其親生父母拐賣兒童、遺棄子女的刑事責任,網暴入刑應當是紀念這個不幸少年的最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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