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重慶姐弟倆被生父從15樓扔下墜亡案一審宣判,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波、葉誠塵死刑。
判決甫一公開,網上一片叫好。死刑的判決,意味著這兩個人的生命,很有可能即將被暴力剝奪。
也許,我們不該為任何生命的離去而歡呼雀躍,但是這個社會要想變得更好必然需要正義。
法院的判決之所以會贏得人們的好評,正因為它順應了人們內心深處對于正義的渴望。
一個父親,為了追求另一個女人,不惜親手殺死自己的一雙兒女,作出低等動物世界都罕見的禽獸行為,他們還那么小,甚至還不懂得什么叫做人間的父愛,卻必須直面披著人皮的惡魔的殘害。
一個女人,為了和一個已婚男人走到一起,非但沒有破壞他人家庭的絲毫內疚,反而要求這個男人親手殺掉自己的孩子,難以想象這樣的女人將來竟也準備當媽媽。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共同犯罪案件,禽獸父親是實行犯,在現場實施殺人犯罪;惡魔女友是非實行犯,不在案發現場,但女方對男方的現場殺人起到共謀、逼迫等實際作用。
一審時,葉誠塵及其辯護人認為,故意殺人系張波所為,葉誠塵系從犯。但一審法院在判決中認定,葉誠塵積極追求二被害人死亡的發生,多次以自己和家人不能接受張波有小孩為由,催促張波殺死兩名小孩,并在張波猶豫不決的情況下,逼迫張波實施殺人行為,最終促使張波直接實施故意殺人犯罪行為,與張波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相當。
我國刑法規定,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并不是只有直接實施犯罪的實行犯,才會被認定為故意殺人罪的主犯。
葉誠塵不是普通的教唆犯,而是直接引起了張波的殺人犯意,并一再逼迫其實施殺人行為,法院認定其為共同主犯并無太大爭議。即便葉誠塵選擇上訴,改判可能性也不大。
殺人是犯罪,這個世界上應該沒人不知道;殺害親生子女,天理不容禽獸不如,大概也不是什么高深的道理。即便這對男女,長期生活在道德的陰溝里,也不該不清楚這一點基本的法律常識與人倫底線。
讓人困惑的是,他們怎么敢?因為墜亡的孩子喊不了冤?以為人民警察那么好騙?還是自認為表演能力驚人,足以騙倒天下人?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膽敢犯罪,就必然面對法律嚴懲;膽敢踐踏人倫,就必然遭遇千夫所指。
想想無辜兒女被暴力摔下那一刻的極端無助和極端恐怖,但愿這對男女,能夠在生命的最后時刻,重新回歸人類的起碼認知水準,清楚地知道:這是自己應得的。
作者簡介:
舒圣祥,律師,資深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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