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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總書記在會見中國國民黨主席鄭麗文一行時提出的“四點意見”,與惠及臺胞的“十項措施”是一個整體,展現了基于中華民族認同和“九二共識”的兩岸和平紅利的新論述,必將引領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的現實道路與理論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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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大學臺灣研究院副院長鄭振清教授(資料圖)
鄭麗文為兩岸和平跨海而來,習近平總書記和鄭麗文在會見中都提出要“振興中華”,都贊同“中國人”認同,都主張“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四點意見”與惠及臺胞的“十項措施”是一個整體,前者指引兩岸和平的方向,后者釋放兩岸和平紅利并激發維護兩岸和平的社會動力,這就展現出一種基于中華民族認同和“九二共識”的兩岸和平紅利新論述。因此,值得就兩岸關系場景下的“和平”與“和平紅利”做一些思考。
和平不僅是一種與沖突對立的政治現象,還是一門具有科學邏輯的政治學問。“和平學”(亦稱“和平研究”)作為現代政治科學的一個分支,源自歐洲,伴隨全球冷戰進程逐步興起,已發展形成一套概念豐富、結構嚴謹的和平理論,強調通過制度化約束、社會秩序相容與文化共通性,將敵對關系轉化為合作機遇,最終實現“戰爭不可想象”的穩定和平狀態,理想的和平狀態還可追溯到18世紀末德意志哲學家康德提出的“永久和平”理論。“和平紅利”來自英文peace dividend,這個概念源自深陷越南戰爭時的美國,原指戰爭威脅降低時,政府通過削減軍費預算而將節省下來的資金投入公共民生支出。冷戰結束后,歐洲國家將每年原應列支的巨額軍費轉化為社會福利支出和經濟投資,從而獲得巨大的和平紅利,因此,這個概念就在學術界和媒體中流行起來。
在兩岸關系作為內戰特殊延續的背景下,兩岸和平紅利具有更為豐富的內涵,它不僅是基于安全成本核算的財政預算的用途轉移,還包括兩岸同胞在交流融合中不斷增長的共同福祉,而且其生成機制從安全威脅的下降升華到對中華民族認同的共鳴。在會見鄭麗文時,習近平總書記的講話貫通中華民族、中華文化的過去、現在和未來,呼喚國共兩黨、兩岸同胞共同為民族謀復興奮斗,飽含著對臺灣同胞的深情厚誼。大陸以這樣的民族心與同胞情,化解“臺獨”分裂勢力破壞兩岸和平穩定的挑戰,兩岸和平機遇與和平紅利才有可能成為現實。
我曾有幸作為北大學生社團負責人之一,參加2005年連戰主席率領中國國民黨訪問團訪陸時的歡迎活動,近日又以清華教師身份,榮幸參與接待2026年鄭麗文主席率領的訪問團到訪清華附中,這兩次 “和平之旅”,讓我直觀且深刻體會到中華民族認同與同胞情誼,對激活兩岸交流動能、增進兩岸同胞福祉發揮著重要作用。
2005年,連戰訪問團的“和平之旅”所達成的國共兩黨五項共同愿景,作為兩岸和平機遇的先聲,就是建立在維護中華民族長遠利益和兩岸同胞根本利益基礎上的。而2008年以后馬英九執政八年接受這五項共同愿景,迎來了兩岸和平紅利集中釋放的黃金期。例如,在兩岸貿易發展中,大陸成為臺灣最大出口市場和最大順差來源地;在社會民生領域,兩岸“三通”的實現便利了兩岸同胞互信往來,八年間人員往來總量突破8000萬人次,而且大陸游客赴臺旅游帶動了臺灣觀光、餐飲、住宿、食品等相關產業的發展,創造了大量就業崗位。
這些歷史經驗表明,兩岸和平紅利的本質是基于中華民族共同認同的同胞融合福利,是兩岸在內戰特殊延續狀態下獨有的互利共贏模式,最終惠及兩岸全體同胞。當前,臺灣民眾在美國關稅戰和科技產業的無情勒索下,對這樣的和平紅利應更有感觸。
需要指出的是,“習鄭會”后中央臺辦發布的“十項措施”的核心亮點,在于體現了大陸盡最大誠意推動兩岸交流融合,每一條都有利于臺胞福祉和兩岸民眾的美好未來。這些措施對臺灣和國際社會都是一個明確宣示:兩岸是一家人。只要是一家人,兩岸關系就有和平穩定、發展融合的可能,不一定要走向兵戎相見。與中東、俄烏等沖突不同,兩岸同屬中華民族,有共同的語言、文化和民族認同。只要保持“兩岸一家親”的同胞情懷,和平發展、融合發展的美好前景就有望實現。這些措施正是為此提供了具體路徑,向外界證明兩岸關系完全可以通過務實合作積累善意,無需走向對抗。
此外,針對“十項措施”貼近臺灣民生需求,涵蓋農漁、文旅、影視甚至中小微企業等過去少見的內容,我給出以下兩點解析。
第一,大陸對臺政策已經從宏觀的政策框架、中觀的機制安排,走向微觀的具體項目,甚至關注到小微企業的需要。這體現了大陸對臺政策是一個從宏觀到微觀系統發展的過程,非常細致,更體現了政策落實的誠意——真正把臺灣民眾當作一家人。
第二,這些措施適應了當前臺灣在美國對臺關稅沖擊下民生福祉的真正需要。以臺灣農漁產品為例,臺灣本土產業可能受到美國進口農產品的沖擊,如果能在大陸找到穩定的出口,將極大促進臺灣農漁業發展。這表明大陸充分考慮到臺灣在供應鏈方面面臨的各種困境,是對同胞的細致照顧。
臺灣陸委會等有關方面發布材料歪曲、抹黑、曲解鄭麗文訪問大陸成果以及上述十項惠及臺胞措施,說明綠營并非站在積極推動兩岸交流、增進互信的立場,也不是站在擴大臺灣同胞福祉的角度來看待問題,而是著眼于島內政黨斗爭的需要。這反映了綠營政客視野的局限性,令人遺憾。
關于“十項措施”可以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大陸可以完全自主實施的,包括建設服務臺灣地區遠洋漁船的碼頭和泊位、設立對臺小額商品交易市場、引進臺灣影視和網絡視頻作品等;第二類是需要大陸與國民黨及臺灣社會團體共同推動的,例如國共青年雙向交流機制,國民黨青年事務發展委員會可積極參與,青年以個人身份也能加入;第三類是需要臺灣公權力配合的,如恢復兩岸空中客運直航、上海和福建居民赴臺個人游等,民進黨當局可能以各種借口加以拖延或限制。
臺灣同胞與社會各界應積極發聲,形成推動兩岸交流、促進和平穩定的強大民意,使綠營政客不敢輕易阻撓。國共雙方后續應持續行動,共同喚起臺灣民眾對兩岸交流互利的積極輿論。同時,大陸方面先將自身能落實的事項落地做好,再通過國共合作機制推動第二類措施,同時依托廣大社會民意促成第三類措施實現,這是未來政策落地生效、讓兩岸同胞有感的關鍵。
今后,不僅中華民族大義可以促進兩岸和平紅利,國家統一大業也可以生成新的“兩岸統一紅利”。對此,兩岸有識之士應該在兩岸關系和平發展道路和“反獨促統”的實踐中攜手探索、積極作為。
來源 | 中國評論通訊社
作者 | 鄭振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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