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焦點訊(文/彭小偉)沒有辦證的司機,遇到執法檢查時,一般都會說乘客是親戚朋友,以為運管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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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有人曾經逃過去了,但這套經驗,越來越不管用了。
這不,廣州就有司機栽在了這套說辭上。
3月17日,廣州市白云區平沙收費站附近,執法人員對陳某兵駕駛的湘LJ**32小型普通客車進行檢查。
陳某兵的車核載9人,被查時實載11人,已經超員。車上有4名乘客從湖南宜章上車,準備前往佛山、中山、珠海等地,每人付了150元到240元不等的車費,都是電話聯系上的車,沒有任何網絡預約訂單。
面對檢查,陳某兵搬出了那套老話術:車上四五個是親屬,其余的是“補貼油費”順路搭載的。
結果呢?
經核查,該車使用性質為非營運,未取得《道路運輸證》,收費載客事實清楚。親屬說辭,根本站不住腳。
以前查黑車,最大的難點就是“取證難”。司機和乘客一口咬定是親戚朋友,執法人員拿不到付費記錄,往往只能放人。
但現在情況變了。部分地區執法部門已經開始在查車之前就完成取證,包括通話記錄、微信轉賬記錄、定位軌跡等,證據拿齊了再上。等司機開口說“這是我親戚”的時候,對方手里已經有一摞材料了。
這不是第一起,也不會是最后一起。技術手段在升級,執法方式在前置,想靠一句話蒙混過關,已經越來越難了。
還有很多案例中,乘客面對執法人員,主動交代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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