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直播經濟深度嵌入百姓生活,成為一種不可或缺的消費模式。但新華每日電訊記者調查發現,有不法分子通過直播方式售賣涉黃優盤、煙花爆竹、香煙假酒、可致人傷殘的“玩具槍”等違法物品。他們通過暗語引流、“游擊戰術”等方式,想方設法規避監管和違法風險。受訪業內人士和專家學者認為,直播間不是法外之地,“野蠻生長”亂象亟待系統治理。
“玩具槍”直接“爆瓶”,高仿名酒公開賣
“兄弟們,不考慮天氣等因素,(彈道)基本上沒有偏,直直地A到B點。有兄弟問有沒有力氣更大的?這個速度,這個開頭。”在一個直播間里,主播設置全員禁言后,用暗語精心描述他的商品。在伸出4根指頭表示“速度”后,主播拿出一枚圓錐狀金屬物體,說:“它用的是這樣的(子彈)。”
記者在主播引導下加入粉絲群后得知,主播推銷的是一款自己“手搓”的電磁動力“玩具槍”。據其介紹,“子彈”的出膛速度可以達到440米每秒。類似直播在當前主流直播平臺并不罕見,一些直播間里,主播故弄玄虛地在畫面中展示迷你靶子、彈簧、激發器、槍管形狀物品等。
這些所謂“玩具槍”,究竟威力如何?記者隨機在一直播間聯系了主播,加了對方QQ好友后,他發來了七八款“玩具槍”的真實測試視頻。記者選擇其中一款價格較便宜的“玩具槍”并支付了600元,幾天后就收到了商家的快遞。拆箱發現,該“玩具槍”外形與真槍高度相似,還配有電池、鋼珠子彈。經記者線下測試,這款“玩具槍”擊發出的鋼珠可輕松打爆啤酒瓶,也可擊穿紙板。據該主播介紹,價格在千元左右的“玩具槍”威力會更大。
除了“玩具槍”,一些直播間還公然兜售香煙、假酒、煙花爆竹等產品。眾所周知,我國煙草實行專賣制度,更禁止在網絡銷售。但在一些頭像為“免稅香煙”的直播間里,主播在介紹不同品種的香煙,并介紹下單步驟“先點左上角頭像關注,然后亮燈牌申請進群”,直播間內不停有人咨詢“免稅煙什么價格”。
在一個名為“喜歡茅子”的直播間里,主播手持和正品飛天茅臺外形相似的商品售賣,直播間赫然寫有“高仿茅子1:1,精仿商務接待用,100%外觀,95%口感,可到富(到付)。”在另外一個直播間內,這些高仿的假茅臺明碼標價,“生肖茅臺口感98%”,賣價500元一瓶。
記者之前還在一直播間看到,主播一邊打包煙花爆竹,一邊回答關于各地能否收快遞的問題。記者加入粉絲群后,經掃碼加了客服微信,其發來各類煙花爆竹的價目表,并回復“快遞費用自付,支持貨到付款”。而根據我國煙花爆竹相關管理規定,煙花爆竹僅限許可證載明的固定線下場所銷售,更禁止通過快遞寄遞。
暗語交流、“游擊戰”躲避監管
記者采訪發現,面對直播平臺的監管和執法部門的打擊,一些直播間通過暗語交流、“游擊戰”等方式,試圖繞過監管并規避風險。
比如,他們把威力巨大的“玩具槍”稱為“戶外用品”,氣體驅動擊發的稱為“汽車”,電磁驅動的稱為“電車”,把煙花爆竹稱為“湖南小土豆”,把為企業刷流水偽造營銷數據稱為“養羊”。
受訪的網安干警表示,直播很難實時監測,需要錄屏取證,而主播在直播間里不僅通過暗語交流,還會拿著寫好的紙板舉幾秒鐘就撤掉。相關部門和平臺不可能將這些詞匯全面封禁,即使持續建立動態語料庫,也會存在滯后問題。
其實,當前一些售賣“違禁品”的主播非但不是法盲,反而熟知法律細節并會主動規避風險。受訪民警說,有些售賣仿真槍的主播,會將槍支零件賣給用戶但不賣扳機等部件,這樣在被鑒定時就會因為沒有扳機,不具有擊發功能,無法被鑒定為槍支、仿真槍,導致后續處罰困難;但主播會以另外的方式給用戶發一個小月牙狀的東西,其實就是扳機。
記者購買的“玩具槍”可以打爛紙板和酒瓶,其威力足以傷人,但從事槍支鑒定工作的公安民警查驗后表示,從鑒定規則上看,很難將該物品歸為法定意義上的槍支或仿真槍,“生產廠家對鑒定規則很熟悉,他們在制造時就會規避各種法律風險。”
此外,這些主播還會采用“游擊戰術”,給辦案人員增加執法成本。記者調研了解到,當前,此類主播為逃避監管和處罰,慣用的方式是在直播間用暗語講解,引導有意愿的買家先進入其直播間粉絲群,然后在粉絲群內再發布一個微信、QQ甚至海外社交軟件的二維碼,交易行為通過掃描二維碼后一對一私聊進行。而這些粉絲群很快會被主播解散,其直播賬號也頻繁更換。
受訪網安干警說,一些網售違禁品交易甚至已經轉向虛擬貨幣結算。他們會用機器人發貨,把錢包地址貼在廣告下面,客戶往錢包地址里打虛擬幣后在指定欄留下收件地址,收款后機器人自動發貨,將標的物品發到收件地址。
凝聚監管合力,確保直播經濟合法合規
受訪業內人士和專家表示,種種網售“違禁品”的不法行為擾亂正常經營秩序,危害群眾人身財產安全,建議積極應對,多措并舉凝聚合力確保直播經濟合法合規。
多名受訪專家學者指出,直播平臺銷售行為涉及的買家、賣家、物流和平臺往往分處不同地方,“人、貨、場”的分離顯著增加了管理和打擊成本,給全鏈條治理帶來不利因素。
受訪公安干警建議,要進一步建立更加高效的線上線下異地協同機制,實現互聯網平臺、屬地公安、違法行為發生地公安等多方面的常態化動態溝通機制,實現快速響應。
互聯網公司作為平臺管理方,也應切實履行監管責任,進一步加大對平臺上內容的審核把關力度,重視并加大對相關內容的人工巡查審核力度。中國政法大學網絡法學研究所所長李懷勝建議,建立多部門多平臺共享的暗語語料庫,由網信辦、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單位和平臺共同開展持續滾動搜集,不斷豐富完善,以提升技防效能。
網售“違禁品”涉及的行業和領域眾多,監管責任分布在不同部門。寧夏社科院社會學法學研究所所長李保平說,可以考慮開展專項治理行動,并嘗試探索建立一個牽頭責任明確、各部門及時響應的治理機制,統籌寄遞物流、市場監管、煙草等多部門全鏈條監管合力,提升治理效率。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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