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真可愛的小王猛生于1982年7月14日,是河南省南陽地區西峽縣(1994年,西峽縣隸屬地級南陽市)城關鎮第二小學五一班的學生。
1994年3月19日晚飯后,大人們看電視的看電視,打牌的打牌,串門的串門,各有樂處。西峽縣城北大街西側一溜五幢樓房最北一座樓下,兩個大孩子正帶著四個小孩子在院內嬉戲追逐,忘情玩耍,歡度人生最美好的時光。
這兩個大孩子中有一個就是小王猛,他身穿黃色鴨絨襖,下穿牛仔褲,顯得精神活潑,他十分疼愛那些小弟弟們,不時停下來幫助他們系緊鞋帶,調解他們的糾紛。在王猛的帶領下,小朋友們玩得十分愉快,笑笑鬧鬧地從樓院里沖出大門,追逐到了大門外邊的街上,去盡情地玩耍。
王猛的母親朱巧麗,就在這幢樓下的西峽縣農業銀行信用聯社營業部里當會計。這兒兩米開外便是北大街主街道,往南200米,是縣城鬧市區十字街;向北200米左右便可出城與五里橋鄉交界。
夜幕漸漸降臨,喧鬧了一天的小縣城逐漸趨于寧靜,攤主、商販、趕集、串門的陸陸續續地沿街而去,熙熙攘攘的大街頓時人煙稀少,只有路燈發出慘白的光。
晚上7點20分左右,人群逐漸稀落下來。街上,由南向北走過來一個高個子青年,上身穿著嶄新的灰色拉鏈夾克衫,下身穿淺灰色筒褲,右手提溜著一只半舊的草綠色帆布書包,顯得十分瀟灑。在這群小孩十幾米遠的地方,他漸漸放慢步子,把黃帆布包甩起來搭在右側肩上,漫不經心地掃視著,顯出一副悠閑自在的樣子。
片刻,又轉身離去。
過了十幾分鐘又折返回來,在離小孩們十來米處把王猛叫了過去。兩人一見如故,談興甚濃,過了一會,王猛就同來人相互擁抱著向街南走去,也沒來得及與同玩的小伙伴們打個招呼,就漸漸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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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漸漸暗下來,玩累了的孩子們如歸林的小鳥一般各自回了家。王猛的母親左等右等不見兒子回來,便丟下活計,挨家挨戶地打聽。
小伙伴們告訴的結果都是驚人地一致:王猛跟一個陌生人一塊兒順街往南去了!
一種不祥的預感迅速沖上朱巧麗的腦際,王猛可能出事了。她忙喊上正在看電視的丈夫,沿街向南追趕尋找、街上,校園、老師家,親戚朋友家,電子游戲室,電影院……
西峽縣城的角角落落幾乎都找遍了,也不見王猛的蹤影。莫不是跟姑姑一起到他爺爺那兒去了?
當夫妻兩人跌跌撞撞,半夜里敲開睡夢中的爺爺、奶奶的房門,剛把來由說明了一半,老倆口頓時癱坐在地上,失聲痛哭起來。
王猛一家五世單傳,父母、親人異常疼愛,是家中的小皇帝,小太陽,是爺爺、奶奶的命根子。一聽兒子、兒媳說王猛不見了,怎能不令老人焦急萬分呢!
第二天,全家傾巢出動,該去的親戚家,該詢問的同學們,該打的電話,該查看的河旁、渠畔,未見王猛半點音訊。
第三天、第四天……,仍然沒有找到。
3月24日上午,身心交瘁的一家老少相互攙扶著來到西峽縣電臺、電視臺尋求幫助。
電臺、電視臺以最快的速度分別免費在有線電視、無線電視和廣播電臺同時播發了王猛的尋人啟事。直到深夜,依然杳無音信。全家人最后的一線希望也破滅了,都無力地癱倒在地上,抱頭痛哭。場景是那樣凄涼,孤助無援……
3月25日上午,徹底絕望的王猛父母一起去向公安部門報了案,企圖依靠英勇善戰,精明強干的公安干警尋找這個下落不明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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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晚上8點20分,綠衣郵差叫開營業部窗門,遞給朱巧麗一份“聲屏周報”。突然一封厚厚的信從報紙里滑落到了地上,信封上流利地寫著兩行陌生的筆跡:“西峽縣信用聯社營業部,朱曉麗收”(寫信者筆誤,實為“巧麗”)。
朱巧麗急忙跑回房間,懷著忐忑不安的心情,打開信封。
這是一沓“河南省西峽縣醫藥公司商品報告表”,信文寫在稿紙背面。內容是這樣的:
朱巧麗,你好!
想必你很擔心你兒子,放心,他沒事。
我們要你三天后手拿6萬元,放于白羽路最北的第二個花池左頭樹叢里。然后隔一天,到寺山公園門口,有人帶你去接兒子。
我們警告你,此事最好你自己知道。若敢告訴警察,你兒子沒命。連你丈夫也不能說。錢要用百元大鈔,且要夠,不能少一分……
我們勸你明白點。6萬塊在你眼里只是個小數目。只要你把帳一改,就可換回你兒子,識相點。這封信是用左手寫的,而且我們派不知情的人去取錢,你根本無法查。王猛這幾天在我們這兒很安全。但你不按我們說的辦,他會死得很怪很怪。
這幾天你到學校為他請假,說他病了。記著,今天是3月20號,三天后,也就是3月23日,半夜12點交錢。隔一天,即25號下午,寺山公園門口,有人接你去見你兒子。不準讓人跟你。
綁架人,3月20日。
記住,放下錢,馬上走,不準回頭看……
信是用蘭色圓珠筆寫的,一共四張。
看完信,王猛的母親如五雷轟頂,一下子暈了過去。可憐的小王猛被人綁架了!
此后不到5個小時,她又連連從不同渠道收到了兩封用不同稿紙寫出,署名“老伙伴”的勒索信。先是用細圓珠筆,后是用蘭圓珠筆,先是要7萬元,后是要6.5萬無;前一封信,交錢地址定在蓮花商場肉攤上,后一封信又改在白羽路花池里。
狡猾的罪犯不斷改變筆跡,贖金和交款地點,給破案設置重重障礙。
“王猛被人綁架了!”
不翼而飛的消息頃刻間傳遍了西峽這個袖珍小城。這可是該城有史以來第一次綁架兒童案,把縣城里男的、女的、老的、少的、認識的、不認識的人們的心一下子揪到了嗓子眼兒上。人們都在密切關注著案情的發展。
人心浮動,山城沸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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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上午10點。西峽縣公安局黨委辦公室。
“啪”地一聲,主管刑偵工作的公安局副局長李桂法聽完匯報,不由一拳砸在桌上。“這還了得!”光天化日下竟敢綁架兒童,簡直是無法無天,破了西峽縣城的先例。
隨即,在家的局領導謝同栓、趙文華、李文俊、曹振范等達成一致意見:一方面立即向南陽地區公安處和縣委政法委領導匯報;一方面迅速抽調各股、科、室精干力量,以刑警隊為骨干成立專案組,并將城關鎮派出所6名干警調過來協助作戰,全力偵破此案。
次日,南陽地委書記毛尖中發來指示:“專案專辦,快速偵破”。并且要求盡量確保被綁架兒童人身安全。
26日,南陽地區公安處派出副處級刑警大隊長畢建增等三人進駐西峽縣城現場指揮破案。
西峽縣委、縣政府領導對這次西峽有史以來的首例綁架兒童索要巨款案高度重視,一日數遍過問案情。
3月26日下午,外出公差的公安局局長建林火速趕回來,索性在辦公室支起簡易床,晝夜坐鎮指揮,宣布不破此案,決不回家睡覺。
42名公安干警分工到崗,責任到人,密切搜索可疑目標。
一張無形的大網,迅速把山城同周邊10公里左右的回車、五里橋、丁河三個鄉罩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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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干警首先圍繞王猛3月19日失蹤當夜前后的有關情況進行調查、訪問,初步證實:
王猛一向有玩電子游戲的嗜好。案發前一天下午,王猛的同班兩名學生曾發現他在十字街電子游戲廳門口,跟一個比他高出一頭、身穿灰夾克衫的青年談話。事發當日,又是這個“灰衣服”青年人從信用聯社門口叫走了王猛。
結合“敲詐信”與其它調查材料,公安人員作了如下幾點判斷:
(1)罪犯的作案目的是急需用錢,或與受害人有一定利害關系;
(2)罪犯是當地人,或者是以城關地區為主;
(3)罪犯是男性青年,身高1.7米以上,年齡在20歲以下;
(4)罪犯有相當于高中文化程度,書寫能力強,字跡較好;
(5)熟悉或基本了解王猛及其父母家庭基本情況;
(6)作案人可能是兩人,但也不排除一人作案的可能;
(7)罪犯有條件獲取書寫信件的幾種稿紙。
根據對案情的初步判斷,將偵破人員兵分5路,即社會調查組、重點部位監控組、線索查證組、物證查訪鑒定組和后勤后備組。分別對西峽縣城的暫住人口、流動人口、有劣跡的人員以及王猛可能接觸的人員進行認真調查。對罪犯書寫信件的幾種紙張從印刷到使用范圍分別進行調查、鑒定。并將目擊者描述的罪犯外貌特征和筆跡在學校、電子游戲廳秘密進行查訪、認證。對可疑單位、罪犯可能利用或可能出現的重點場所進行晝夜守候、監視。先后走訪近千人次,調閱100多份檔案,排查70多個重點對象。
同時,為了不打草驚蛇,以防罪犯逃竄,按罪犯要求準時將錢交在罪犯指定的地點。
27日夜,罪犯僅露了一下面就匆匆離去,沒有取走錢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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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罪犯寄出了第四封敲詐信。這次換成了市場上出售的普通稿紙。
朱巧麗:不要逼我們過分!
上一次取錢的人沒取到,害怕我們跑了。我們還以為他被你們抓住。即使抓住也追查不到我們頭上,所以勸你明白點。你兒子那天哭著要回家,我們也想早點完事。不過你真不拿錢,那你一定永遠永遠見不到他
……以前說的都算沒說,現在我們最后一次與你聯系,以后永遠不會有機會。
聽清楚,3月31日夜1:00,在白羽路從北向南數第二個花池北頭的花叢里。記著,如何做,讓大家都有好處,你應該明白。這次要6.5萬元……
信仍是用左手寫成的,落款“老伙伴”。
面對喪心病狂的罪犯的最后通牒,王猛父母心急如焚,時刻擔心著兒子的安危;公安干警也是手里攥了一把汗,決心盡快把罪犯緝拿歸案,為民除害。
3月28日夜晚。西峽縣公安局黨委辦公室內,燈火通明。局領導們眉頭緊鎖,為未能及時抓住綁架兒童的罪犯而感到心情沉重。指揮組6名成員各抒己見,對案情重新作了分析,匯總出了十一種假設和可能,商議了對策,對戰術作了進一步調整:一方面加強警力調查線索,一方面在罪犯指定的取款地點埋伏眼線,準備在罪犯取款時一網打盡。
3月31日夜,夜幕沉沉。新建的白羽路大街,行人稀少,沉浸在靜謐的夜色之中。這是一條與老街相平行的南北大街。北段兩側剛落成的樓房,大部分還沒有交付使用,所以顯得相當冷清。罪犯指定的交款地點西側,是一片50米寬,長約百米的菜地。交款地點向北不足百米,便與東西走向的電廠路大街交界。這里白天行人多,夜晚居民少,易進易退,可見犯罪分子對這一帶情況十分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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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12點40分左右,朱巧麗按照罪犯指定的地點與交錢方式提前15分鐘來到花池旁,把裝有6.5萬元巨款的錢袋放在花叢中,走了。
12點50分,突然從南走過來兩個男青年,到花壇附近,一邊悠閑地溜達,一邊不停地吸起煙來,暗紅色的煙頭在夜色中顯得分外刺眼,就象兩只閃爍不定的惡狼眼睛。過了一會兒,兩人又匯集在路西,面對菜地撒起尿來。其中一個尿罷剛要回頭,突然發現二尺開外、拔光了的菜地里爬著一個人。
“誰?”兩人驚奇地跳下菜地試探著用腳踢了踢,只見剛潑過大糞的茶地上,頭東腳西躺著一個穿風衣的男子,嘴里冒著難聞的酒氣,并且不時咕噥著:“不喝了,我不喝了……”
“酒鬼!”兩人相視一笑,沒有理睬酒鬼,轉身離去了。
然而,他們也許做夢也不曾想到,他們所謂的“酒鬼”,正是我公安偵察員錢志偉精心裝扮,用來監視取款罪犯的。他和8個戰友已經在這里凍了三個整夜,但大家毫無怨言。
時間在一分一秒地逝去,隨著時間的飛逝,公安偵察員的心情也日益沉重。直到夜里1:30分,監視鏡里終于出現了與上次不同裝束的“取款人”。不幸的是,他走近花壇猶豫了片刻,只到放東西的樹叢邊摸了一把,回身拍了拍身上的土,便返身騎上自行車,沿電廠路往西消失了!他并沒有摸到錢包,卻離開了,直到天亮再也沒有出現。又是一夜無功,公安干警的心情益發沉重。
此后三天里,罪犯又用相同稿紙,通過郵局寄出了第五、第六封信。罪犯急迫要錢的作案動機更加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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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對罪犯的調查線索也取得了重大突破,通過對罪犯的外貌特征,寫信稿紙以及寫筆跡的查證,線索逐漸集中到西峽縣高級中學校園內。
4月3日晚第三次交款,罪犯又沒有拿到手就匆忙去了。離王猛被綁架已經有十多天,時間每過去一天,公安干警和王猛父母的心便愈加沉重,王猛的人身安全就越有威脅。
就在案情沿著公安干警精心設計的方向發展時,罪犯又一次露面了,這一次終于沒能逃脫下的天羅地網。
4月5日,清明節,祭祖掃墓忙碌了一天的人們,早早地吃過晚飯,坐在電視機旁欣賞精彩的節目,以恢復疲憊的身心。
晚上9點30分,南大街一帶,行人已漸稀少。這時突然從北向南駛來一輛65型輕便飛鴿車,快到郵電局門口時,騎車人減慢速度,鬼鬼崇崇地掃視了四周一圈,然后匆匆向南離去。
大約十多分鐘過后,又從北飛速駛來,靠近露天郵筒簡時,自行車嗄然剎住;左足單腿著地,迅速掏聘封信投入郵筒,即蹬車飛快向南駛去,動作干脆利落,瀟灑自如。
這一切幾乎發生在幾秒鐘之內。
早已守候在周圍的符新富等四名便衣干警立即沖向前去,大喊對方“騎錯了自行車。”另二人火速打開郵筒,抓出信件。借助路燈微弱的光亮,兩行熟悉的字跡立即躍入眼簾:“西峽縣信用聯社營業部朱巧麗收。”
這邊,在寄信人聽到叫聲一愣神的當兒,追趕的干警們迅速抓住了自行車的后架,糾纏爭執中,取信的兩人已經趕到。原來干警們“歪打正著”,這輛車的確是投信人的一個親戚偷來的。騎車人見事不妙,妄想棄車逃跑,但他的兩只胳膊早已被四只鋼鉗般的大手牢牢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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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審訊室里,罪犯百般狡辯,抵賴,矢口否認任何與案情有關的內容。但是再狡猾的狐貍也斗不過好獵人,在大量的事實和證據面前,投信人就象一只斗敗的公雞,整個防線徹底崩潰了,他撲通一聲跪在地上,垂頭喪氣地說:“我說,我全都說……”
投信人名叫張彤,出生于1976年5月18日,18歲,家住西峽縣城關鎮紅旗四組,現在縣高中三年級讀書,正在準備參加高考。
張彤從小學到高中成績一直很好。1993年秋天他升入高三畢業班后,一心想上名牌大學,學點知識,然后到南方經濟特區去闖蕩一番。
然而,任何事情并不是以個人的良好愿望為轉移的。上半學期考試中,他成績突出,躍進到全班前六名,全年級第14名,這著實讓他高興了一陣。但隨著高考的臨近,競爭更加激烈。到期末考試,他的成績直線下降,一直落到全班第20名,全年級第66名。
此時,他那躊躇滿志的雄心消失了,代之而來的是對前途的絕望,自知考“名牌”無望,只好退而求之次,上“自費”了。而面對自己還在為溫飽奮斗的家庭,他意識到,家庭實在沒有經濟實力供養自己上大學了。
“錢”,就成了他通向燦爛前程的唯一橋梁,只有錢,才能使他踏進神秘莊嚴的高等學府之門。他不能沒有錢,他需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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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對于他這個還需父母資助供養的莘莘學子。想弄到錢談何容易。
隨著高考日益臨近,他如臨深淵,整天充斥他頭腦中的就是如何搞到錢。
春節過后,張彤就開始物色對象。
經過周密預謀,他把罪惡的黑手抻向了天真無邪的王猛!
張彤為什么會把王猛選作自己搞錢的目標,這里面還有個小小的故事。
1993年秋天,正沉湎于電子游戲廳的張彤,在一家電子游戲廳里認識了那兒的常客王猛。張彤以老大哥自居,王猛也為交了個哥哥而感到高興,一來二去,兩人交往甚密。從王猛在外動不動就大把大把地花錢,故作豪爽的舉動中,張彤斷定王家一定生活富裕,弄錢容易。天真無邪的小王猛絕對沒有想到,他的身邊潛伏著一只惡狼,正虎視眈眈隨時準備吞噬著自己。
時機終于來了。
1994年3月19日下午,張彤乘本校舉行運動會之機,背了書包,裝上事先備好的白線手套和替換衣服,于6點40分左右騎車到西峽農業銀行信用聯社門口。因見院里王猛和玩耍的小孩旁邊有大人,不好下手,便退到十字街一帶逗留了一會兒。
7點20分左右,他又徒步返回“聯社”門口。這時恰好見王猛與一群小孩來到大門外面玩。他連忙叫過王猛,謊稱一塊兒去取電子游戲卡。王猛信以為真,就跟著張彤一起來到十字街。張彤見計謀得逞,內心暗喜。到街口,張彤又欺騙王猛說,下午他在灌河西堰壩邊見了兩只刺猬,問王猛愿不愿意同他一塊兒去捉。小王猛從來沒見過刺猬,一聽大哥說帶他去捉刺猬,十分高興。
就這樣,小王猛一步步地落進罪犯事先布置好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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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高高興興地坐上張犯的自行車,越過大橋,來到灌河西岸的河防樹林里。在這兒,王猛急著就要去捉刺猬,張彤先是東拉西扯,胡說八道一通,穩住了王猛,又詢問了王猛的父母名字。
聰明的小王猛一看平時信任的張大哥并沒有帶他去促刺猬,而是急著打聽自己父母的名字,深感氣氛不妙,于是吵鬧著要回家。
這時,張彤兇相畢露,右手拿起書包背帶緊緊勒住王猛的脖子,王猛已經12歲了,畢竟有些力氣,就大力反抗掙扎,兇惡的罪犯便把王猛翻倒在地,雙手緊緊掐住王猛的脖子,王猛掙扎了一會兒,便窒息而死。
王猛死后,張彤不但不害怕,反而顯得出奇的老練、沉穩,與他18歲的年齡大不相稱。張彤戴上手套,把他的衣服剝光,在沙灘上刨出一個坑,將王猛頭西腳東埋好,打掃好戰場。
然后帶上王猛的衣物回到家里。先將王的外衣連同手套一起放在鐵桶里燒掉,又把內衣、襪子、鞋扔到綜合市場街東側的公廁里。
第二在夜里,張彤放學回到家睡下,猛然想到王猛抓傷自己脖子時,必會在指甲縫里留下血跡,假若公安人員發現王猛的尸體,經法醫鑒定后,就會輕易抓住自己。于是趕忙從睡夢中爬起,在深夜12點左右,偷偷起來找出一本舊雜志,夾上一把菜刀人不知鬼不覺地來到作案現場,將王猛的兩只手砍下來,埋在距尸體20米左右北側的柳樹下。
作案后,張犯又先后四次乘夜潛入現場察看王猛尸體埋藏情況,確信無人知曉后,才放下心來,分別于3月22日、24日(兩封信)、28日、31日和4月3日、4月5日先后寄出七封匿名信,以“人質”相要挾向王猛的母親朱巧麗敲詐勒索巨額贖金。
在整個作案過程中,張犯做得滴水不漏,他對每一個細節、對信中的每一段話都作了一番周密設計,虛虛實實,真真假假,撲朔迷離。甚至在作案后,對自己的學習、生活、甚至每一個舉動都精心作了嚴密包裝,連他的父母、老師和同學都沒有發現他有任何異常情況,真可謂經驗老到,詭計多端的“少年殺手”了。
學生——18歲——嗜錢玩命——墮落殺人。
1996年11月,張犯被押赴刑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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