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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譯文
嘉祐年間,李參從荊南節度使被召入朝廷擔任三司使。參知政事孫抃認為李參是個苛刻搜刮、聚斂錢財的人,不能重用,于是改任他為群牧使。
因為祖宗從來不根據斂財能力來任用官員。到了宋仁宗時期,朝廷選拔官員的原則仍然是這樣的。
元豐初年,薛向從三司使被任命為同知樞密院。他就是因為善于管理財政、通曉錢財用度而得到升遷。
當時朝廷下令各州縣讓百姓養“保馬”,天下人都認為不妥當,宰輔卻堅持推行。唯獨薛向認為不可行,結果被以原官職降責,出任隨州知州。他去世后,到了元祐初年,朝廷追錄了他當時的諫言,賜給他謚號“恭敏”。
02
原文
嘉佑中,李參自荊南帥召為三司使。參政孫抃以參刻剝聚斂之材,不可用,改群牧使。
蓋祖宗不以財計用人,至仁宗朝大臣所宗尚如此。
元豐初,薛向自三司使除同知樞密院,雖以能吏治曉財用進。時朝廷下州縣令民戶養保馬,天下以為不便,宰執堅行之,向獨以為不可,以本官責知隨州。既死,至元祐初錄其言,謚恭敏。
03
李參:北宋官員。這位爺在地方上的業績算是非常亮眼了。青苗法的前身就是他創立的“青苗錢”。他是一位非常有能力的官員。
薛向:北宋官員。這位爺和李參一樣,在地方上的業績也非常亮眼。他是新黨的核心成員。
04
按這篇的說法,那兩宋的爛就非常合理了。
善于“理財”的人,在任何朝代都是人才。就算是蔡京那種奸臣,也是非常能討趙佶的歡心的,而且他是真的能把斂出來。
我大概能理解邵伯溫想表達的選拔理念,他的意思是怕把選拔指標放在斂財上面,會選拔出蔡京這樣的人。
這里的問題在于,李參這個人的履歷其實沒有任何問題。李參之所搞出“青苗錢”,是因為西北的糧餉匱乏。問題就出現了,是放任糧餉匱乏呢,還是解決這個問題呢?李參解決了糧餉匱乏的問題,然后就被評價為“刻剝聚斂”。這個對李參這樣的能臣是不非常不公平的。
這種結果是,確實是把能理財的人篩選出去了,但是沒辦法把蔡京篩選出去。
至于說薛向只因為反對了保馬法就被恢復了待遇,我只能說舊黨真的是喪心病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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