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東來創始人于東來在直播中表示,他因對下屬發脾氣,已累計賠償四十多萬元。
為什么?
本意是通過制度來倒逼管理干部尊重員工。在胖東來,上級對下級呵斥或發脾氣是需要罰款的,通常是4000元起,于東來作為老板當然要罰更多。
畢竟上行下效,企業文化就是老板文化,于東來需要言傳身教才行。
但為什么說于東來這種做法不能效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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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商場如戰場,創業不是請客吃飯,不能處處講究溫良恭儉讓。
你想一想李云龍帶隊伍打仗時候如果對士兵慢聲細語,他能夠打勝仗嗎?那時候罵罵咧咧反而是對的,能夠打勝仗最重要。
所謂恩威并施,管理如果一直是平和的,那除非員工和下屬都是機器人。于東來算是好脾氣的老板了吧,他自己也說有過發脾氣的時候。
對于員工而言,第一訴求是賺錢,第二訴求是有成長,利益和前途是管理的第一性原理,至于老板經常脾氣好壞其實不是最重要的。
你可以四處問一問,哪個公司的老板是從來不發脾氣的?
其次,發火是一種態度,有時候講道理是沒用的,形勢逼人,你沒有那個時間和耐心慢慢說服別人,你要做的就是果斷。
我有個朋友說他剛創業開公司時候就下狠心要跟原來的老板不一樣,“我最厭惡那種橫行霸道、動不動就罵人的老板,沒素質”,所以他對每個員工都客氣,簡直到了溫柔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