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底,福州的蔡先生被58同城上一則“保底月薪12500元”的貨運司機招聘廣告吸引,沒想到一腳踏進了“套路運”的陷阱。
從“應聘”到“購車”:高薪招聘背后的“協議”陷阱
蔡先生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簽下的并非勞動合同,而是一份物流服務協議。更關鍵的是,公司聲稱司機必須自備車輛才能接單,并“熱心”地提出可以幫他代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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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先生回憶,公司當時提供了兩種方案:貸款買車總價約11-12萬元,而全款購車則只需9.6萬元。為了“省一兩萬塊錢”,蔡先生東拼西湊,最終以88000元車價簽下合同,算上其他費用,總落地價96000元,全款提走了一輛電動輕卡。然而,當他看到發票時,愣住了——發票上的購車金額僅為4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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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價虛高 差價竟是“服務費”?
覺得不對勁的蔡先生,在記者陪同下走訪了該車型的多家品牌授權經銷商。得到的反饋是:該車型車身價普遍在5-6萬元,含保險落地最高不超過7萬元,遠低于蔡先生的購車總價。
面對質疑,合同蓋章方“福州快快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解釋,差價包含了“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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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落空:穩定貨源與高薪,一個都沒實現
事到如今,蔡先生才恍然大悟:所謂招聘合作司機,其根本目的就是高價賣車。而除了車價虛高,公司當初承諾的“早上跑冷凍品,下午跑藥品”的固定路線根本不存在,他反而成了“免費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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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層追問:銷售主體混亂,非授權經銷商違規售車
更讓蔡先生不安的,是車輛的銷售主體混亂不清。購車合同蓋的是“福州快快車”的章,但購車發票的銷售方,卻是毫無關聯的“杭州頂欣汽車銷售有限公司”。
記者聯系杭州這家公司,其法定代表人表示“我沒參與管理這公司”,試圖撇清關系。而當記者咨詢車輛生產方“東風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時,客服明確回復:這兩家公司均非品牌官方授權經銷商。
根據商務部《汽車銷售管理辦法》規定,經銷商出售未經供應商授權的汽車,必須以書面形式向消費者說明并告知責任主體。
面對記者質疑,工作人員含糊其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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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與警示:違規者被責令整改,業內“套路”被揭穿
記者將情況反饋給福州市倉山區商務局。隨后,經過協商,“福州快快車”公司退還了蔡先生部分差價,雙方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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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蔡先生的遭遇并非個例。 在業內,這類操作被稱為“套路運”,已讓不少求職者陷入“車買了、活沒有、錢虧了”的困境。走訪中,品牌授權經銷商也道出了其中的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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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深的陷阱在于“零首付”模式。部分公司聲稱不用掏錢就能提車,車輛掛靠公司,月供從工資扣。可一旦公司跑路或被查封,求職者不僅車沒了,還要繼續還貸。經銷商直言,若全款購車,那就是“買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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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幫團提醒
凡是以高薪招聘為名要求購車,又以“服務費”“貨源支持”等說辭抬高車價,卻未提前書面明示的,務必高度警惕。
求職者在簽訂任何協議前,務必:
01 核實招聘方與車輛銷售方的合法資質;
02 多方對比車輛市場價,警惕遠高于市價的“打包”方案;
03 看清合同條款,明確是勞動關系還是合作/掛靠關系;
04 保留所有溝通記錄、合同、付款憑證,以便維權。
天上不會掉餡餅
多一份謹慎
才能少一份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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