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
交通安全觀念
早已深入人心
但部分駕駛人仍心存僥幸
對酒后駕駛的危害程度
認識不足
冒險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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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潮州公安交管部門聚焦重點路段、緊盯重點時段,常態化開展酒醉駕違法專項整治行動,查處多名酒醉駕違法人員,現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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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醉駕違法人員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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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氣數值:136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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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氣數值:116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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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氣數值:111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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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氣數值:102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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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氣數值:102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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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值:86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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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值:44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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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值:35mg/100ml
酒醉駕
除了機動車駕駛人
不能冒險“觸雷”外
非機動車的騎行人
同樣不能以酒涉險
下面的案例
同樣給“醉騎”人員敲響警鐘
事故警示
此前
北京發生一起悲劇
據報道
馮某醉酒后騎電動自行車回家
在5.3公里的路程中連摔6次
最終肋骨、鎖骨骨折
頭部遭受重創
經搶救無效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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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檢測
馮某體內每百毫升血液中的
酒精含量高達269毫克
是醉駕標準的3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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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騎車回家
不少人都覺得“這不算事兒”
但“醉騎”身亡事故
發出沉重警示
馮某在酒精作用下
反復摔倒
直至頭盔滾落、不幸身亡
既令人痛心
也印證“醉騎”的危害
遠超大眾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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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起看似偶然的交通事故
揭露了醉騎非機動車
存在的嚴重交通安全隱患
酒精麻醉的是任何駕駛人
都不可或缺的判斷能力與安全意識
酒后騎行非機動車
同樣是對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的
極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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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不得醉酒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交管部門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醉酒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等違法行為給予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處罰,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扣留其非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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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無小事
生命安全大于天
酒醉駕的風險
不看交通參與者
手握的是車把還是方向盤
只要觸犯了“酒后駕駛”這條紅線
都要付出沉重的代價
只有拒絕酒駕
才能“久”駕!
編輯:曉煌
部分資料來源:昆明警方發布
初審:平凡
終審:老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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